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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快步疾走的李良成功踏出小區的院門時,他知道自己的第一步目標基本上算是達成了,這時只需先沿著圍牆行走、避開從同學家看向這邊的視線,到時候先在路邊打個車離開,警察一時半會是搞不清自己的動向的。

當他在拐過小區門口之後,就注意到這清晨市政道路上的畫風視乎有些另類,道路上不但沒有看到慣常該有的機動車輛通行,也看不到有非機動車輛行進,只是看到較遠的街面上、有零零散散的人在步履闌珊的行走。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機,確認是7點0分,在這樣的時間段,路上怎麼就只有這麼零零散散的幾人呢,快速走動的李良,接下來是越發感覺到不對勁了。

這大清早的道路上居然是顯得出奇的安靜,居然听不到慣常該有的喧鬧聲;道路上各種車輛倒是停有不少,但有些車輛是明顯停放的很不規矩、有礙交通,而且有些車輛的玻璃也有破碎;而在他所能看清的就近的車輛中,車輛的外殼上能夠看到已經有些積塵了,明顯不是僅僅停放幾天所能形成的。

雖然心中有諸多疑問,他這會也來不及細想,他這會最操心的就是趕緊遠離前來抓捕他的警察;在繼續往前快步行走時,他注意到前方十幾米一個步履瞞珊的行人的怪異。

此人的背影從著裝來看,應該是一個婦女,看其行走的步態及姿勢,應該是那種腦血栓後遺癥患者,但其也太衣衫不整了。

首先從背影看,這人肯定是屬于蓬頭垢面那一類,頭發明顯是亂糟糟的;最不雅的是,這人的衣服及褲子不但看起來很髒,而且是都存在被掛爛的地方;特別是其褲子,在屯部處已經被掛爛開一個大口子,還露出了里邊髒兮兮的粉色內褲,並且這內褲有一少半還已經月兌離崗位了,使得該女子是直接處于走光狀態。

李良這時覺得也有點尷尬,他原本這時是已經離開圍牆邊,準備走到人行道上去,但那女子模樣的人是正好走在了前方的人行道上;他如果這麼從後邊走上去,似乎是有些故意粘人家便宜的嫌疑。

雖然他這時已經判斷‘這人估計精神上有些問題’,但如果讓其他路人看見自己就這麼的湊近走過去,實在讓他覺得有些掉面子。

于是他不再往人行道方向斜著走過去,就那麼在人行道和圍牆之間的土地上、順著道路方向往前走;他所選擇行走的方向,是前方80多米遠的市政道路的十字路口;他現在是著急的想先匯聚到人流中,然後再考慮坐公交車還是坐出租車的問題。

在快速行進時,他又注意到,似乎在附近行走的那些零散人員,其扮相都與這女子有些類似;正自震驚時,他注意到身後側那個走光的女子,居然是扭身向他走來,她嘴里還發出口齒不清的「吼」、「吼」聲。

由于之前那女子行走緩慢,而李良是健步如飛,故而他是很快的超過了那個女子,而他倆最近時的距離,也就是米左右的光景;那女子在李良從身側經過時,已然是注意到了他,然後她就開始轉向奔他而來。

因為已經把那女子歸入到了神經病的行列,所以他是不想和此人多有瓜葛的,覺察到此人在朝著自己奔來,他一邊扭頭觀望、一邊是側身要遠離對方。

這時他注意到,這女子其實年齡並沒有自己猜想的那麼大,也就頂多是0歲那個樣子;而此刻這女子,活月兌月兌的就是電影上那種女版喪尸的模樣,其眼神中已經完全看不到人性的目光,透露出的完全就是獸性的魚望;而其臉面上,還能看到粘有血跡,她就這麼雙手伸張著,‘吼’‘吼’的向他奔來。

這把李良嚇得是一個激靈,他是條件反射的又快速的退了兩步,本想著能夠遠離開這個怪物了,哪想到這女子居然也能提高步速,繼續向他奔來。

他連忙返身緊跑幾步,再回頭看時,還算好,這女怪物沒有他跑的快,但仍然是執著的跟在他後邊追趕他,女怪物這時的行進速度,相當于他之前疾走時的步速。

李良現在的態度是,不論這女子是真的喪尸,還是僅僅的神經病,他都必須盡量遠離;要不然被這麼一個皮股還走著光的怪物墜在身後,那自己想不引人注意都難。

于是他果斷的按照既定目標,繼續往十字路口的方向快速跑去;這時他發現,那些零零散散的在路上走動的人,這時居然是被他吸引了注意力,轉而都開始伸著雙手、向他走來;而他能看到的、那些距離他較近的人,除了在性別上有差異之外,其扮相及做派居然與身後追著的那個女怪物相仿,而且是也都在急吼吼的發出「吼」、「吼」、「吼」的聲音。

這讓他心里完全駭然了,作為一個現代派的青年,無論他信不信,他已經意識到,自己這確實是踫到喪尸群了,他只是納悶剛才警車開進小區時,難道就沒有發現這些情況麼;同時他也納悶,這大街上怎麼只有這些怪物,就看不到其他的正常人呢;難道真的就會像科幻電影那樣,一夜之間這世上就沒有多少正常人了麼。

李良這會很糾結,在他入目所及的這片範圍,大概有0多個這樣的怪物,而以他的奔跑速度,他相信這些怪物圍困不住他;可他又該往哪里跑呢?

如果直接跑到十字路口處,以他的直覺來說,他擔心會踫上更多的喪尸,到那時還是得想辦法找地方躲藏,其所承擔的風險也將更大;畢竟他不可能一直長跑下去,而且按照他從科幻小說及電影里了解到的知識,喪尸很有可能還會有升級版本的種類的;如果自己就這麼肆無忌憚的到處奔跑,那無異于在從那些高級喪尸那里給自己拉仇恨,純粹是找死。

如果不是自認為已經犯下命案,他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趕緊再跑回到警車那邊,與警察匯合,這樣至少可以依靠警察保護自己;可惜這種想法對他來說已經是奢望,所以他不敢這樣做。

剩下來的辦法,就是趕緊的往小區里邊跑吧,那里邊感覺著喪尸會少些。

以前方十字路口的東西橫向路來說,他同學家所在的那棟住宅樓,是屬于距離橫路第三排的住宅樓之一,而以十字路口的這條貫穿南北的縱向路來說,他同學家的那棟住宅樓,是屬于緊挨著路邊的第一列。

李良現在是距離第一排與第二排之間的小區出入口最近,他立刻選從這里往小區內跑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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