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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澤叔?」

常磐莊吾慢慢悠悠的從咖啡館里面晃悠回了事務所,結果剛打開門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常磐莊吾本來下意識的認為是古美門,但是馬上就反應過來了,坐的時候這麼筆直,絕對不可能是古美門。

如果是古美門的話,應該是躺在沙發上面,直接翹著二郎腿,一副這里就是我家的樣子。

那這樣的話,頂著這一張臉的應該就是半澤直樹了。

「常磐,好久不見了。」

半澤直樹看著進來的常磐莊吾站了起來,嘴角稍微多了一絲微笑,緊鎖的眉頭稍微舒展了一點。

常磐莊吾听到這話點了點頭︰「確實好久不見了,上次見面的時候還是在東京站送你的時候。

之後你調去大阪後,除了電話里面就沒見過面了,怎麼樣?在大阪生活的還好嗎?」

半澤直樹畢業于慶應義塾大學,又稱為慶應大學,簡稱慶大。

雖然不同于在國外東大和早稻田的知名度,但是慶應大學在曰本私立大學文理科入學考試偏差值排名中均位于榜首。

據說曰本上市公司的社長有1/10以上畢業于慶應義塾大學,因此慶應也有著企業家搖籃之稱。

可以說是曰本最頂尖的名校,而半澤直樹就是畢業于這個學校,畢業的時候正好又是曰本經濟的黃金時期。

那個時候,各企業瘋狂的擴招人才,為了留住好大學的畢業生,甚至用電影里面的溫泉劇情把畢業生困住,然後想辦法讓對方跟自己簽工作合同。

就在這種時代背景下,半澤直樹進入了產業中央銀行,後來產業中央銀行和東京第一銀行合並,改名為東京中央銀行。

而半澤直樹在大阪西分行里融資課長一職,課長就是一顆之長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部門主管。

在日資企業當中,一般具有一個獨立形式和管理的科室或者分部被叫做「課」。

某種意義上來說,課長並不算是公司的管理層,處于一種中偏高的位置,反而是公司當中壓力最大的階層,對上要完成任務,對下要協調管理好科室員工。

蠟筆小新的父親野原廣志就是課長,可以說是曰本精英上班族的典型代表。

半澤直樹點了點頭︰「沒什麼太大的區別,大阪也是現代化的都市,沒有在東京的時候听說的那麼恐怖。

不過確實很久沒見面了,上一次長聊的時候,還是討論那個舊錢幣。

听說你們那次的旅途,好像踫到幾十年前的銀行劫匪了?」

「是踫到了,沒想到會這麼巧,這樣會踫上銀行劫匪這種事情。

據說是幾十年前的劫匪,想要趁著法律追訴期結束,聚在一起分贓。

但最後起了內訌,其中一個人把所有人都殺了,那個殺人的人自稱是在檔案中已經死掉的黑影計劃師。

但是根據調查,現在還是模糊不清的,不過殺了好幾個人,加上牽扯到幾十年前的銀行搶劫案,恐怕不管是不是黑影計劃師,也很難逃過死刑了。」

當然了,雖然這麼說,但是判處死刑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審判機關對適用死刑持極其慎重的態度。

就按殺人罪來說,殺害三人以上的,通常會被判處死刑,但是如果三人以下,就有很大的機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曰本判處死刑之後,甚至有幾十年之後才實行死刑的案例。

按照曰本的法律流程,被判處死刑之後,六個月內由法務大臣簽發死刑執行令,簽發之後五天之內執行死刑。

但是只要死刑犯提出申訴,或者要求赦免,就可以進入再審程序。

也就是說,只要死刑犯不想死,就可以各種理由不停的申請再審來拖延死刑時間。

而對于法務大臣來說,為了擔心影響自己的風評,亦或是政治主張之類的,不願意充當劊子手,從而拒簽執行令。

因為法務大臣的變動非常頻繁,曰本又是所謂的議會內閣制,出任大臣的基本上都是議員,由選舉產生,法務大臣在任期內簽署過多的死刑執行命令,會在下屆議員選舉的時候被攻擊,冷血,毫無人性,影響自己拉票。

畢竟,在選票政治下,人命什麼的,受害者家屬痛苦什麼的,哪有自己的選票重要?

如果要是自己簽署的死刑執行令,有冤假錯案就更麻煩了,基本上就可以熟練鞠躬宣布辭職謝罪。

而2007年出任法務大臣的鳩山邦夫是簽署死刑執行令最多的人,再喂一年期間里面,一共執行了13起死刑,「震驚」曰本社會,甚至被「人權」組織咒罵為「死神」,受了一大堆人的唾棄。

有這種案例在前,這就導致了很多法務大臣不敢牽執行令,想著拖著把東西留給下一任,因此原本理論上來說六個月的申請時間被無限延長。

根據統計,在曰本一個死刑犯從判決死刑到執行死刑,平均用時七年半。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簡直可以說是離譜了。

比如說著名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主謀麻原彰晃,在1995年釋放沙林毒氣,造成12人死亡5510人以上受傷。

但是2004年2月27號被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之後進行上訴,直到2006年9月19號,最高法維持死刑,全案不得上訴。

但是一直到2018年7月6號,這個死刑犯才真正被執行死刑。

而曰本監獄里面每年差不多還保持著差不多有100多個等死的囚犯。

可以說,曰本司法界的情況很奇葩,既不廢止死刑,又不積極執行死刑,這種行為即使在法律界也有很大的爭議。

當然了,常磐莊吾是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的,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死刑是對生命的尊重。

因為對失去生命的受害者而言,加害人的死刑是唯一的彌補,而對于所謂的加害者,是個人都知道殺人償命,你既然敢這麼勇殺了人,不判死刑,不是看不起你嗎?

所以對于重大的犯罪來說,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的,這才是真正的人權。

而不是像某些人杈組織叫囂的,維護死刑犯不死的權利才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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