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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網紅主婦被殺案件

「主婦博主殺人案啊,已經是好幾個月前的案件了,居然現在才進行起訴嗎?」

又是新的一天,常磐律師事務所里,黛真知子看著常磐莊吾給自己的案件資料忍不住說了一句。

自己記得幾個月之前,這個還是一個大新聞來著,畢竟死者是出名的美食主播,有著不小的粉絲群。

這個死亡事件還在網上掀起了廣泛的討論,還上了熱搜的。

當然了,幾個月之後大家都已經去追新的熱點了,比如說知名拳擊手萬丈龍我戀情曝光之類的,已經沒有人關注幾個月之前的熱點事件了。

常磐莊吾听到這話,滿臉問號的說道︰「你知道這個案子?」

作為所謂大數據的受害者,每個人接觸到的東西都存在一種回音壁,除了一些全網推廣的東西,兩個同樣上網的人,可能接受到的信息完全不一樣。

黛真知子听到這話,點了點頭︰「當然知道,死者是一個很有名的家庭主婦博主,經常會分享各種各樣的家庭料理。

還出過很多書,就比如說這本,日常簡單午餐料理合集。」

黛真知子一邊說著,一邊從自己包里面翻出了一本家庭簡單料理合集,就是死者櫻小路所出的書。

常磐莊吾看著她拿出來的雜志問了一句︰「黛的廚藝是從這本書上面學的嗎?」

這樣想起來的話,黛上次煮的雜食粥還真是挺好喝的,是特意學的廚藝嗎。(森山︰啊欠)

黛真知子听到這話,有點尷尬的說道︰「也沒學什麼東西。」

自己就做了幾次東西,然後就為自己老爸勒令不準進廚房了,因為害怕要重新裝修廚房,和家庭集體中毒事件,本來自己還蠻有積極性的說。

常磐莊吾听到這話,笑著說道︰「我感覺你肯定能做的很好,不過還是先看一下這個案件吧。」

「好。」

看著收到的資料上面的內容,黛真知子在事務所的白板上面寫下了案件概要。

死者︰櫻小路,女,32歲。

嫌疑人︰櫻小路要一,男,56歲。

櫻小路是一個人氣的網紅女主播,專門是做家庭料理相關的內容,主打的人設就是溫柔的家庭主婦。

甚至出版了好幾本有關家庭料理的相關書籍,據說還曾經上過書籍暢銷榜。

有一天早上被她的經紀人發現死在了家中,經紀人面對這種情況,慌忙的報警,警方到達的時候死者的丈夫要一還在臥室當中睡覺。

一直到警方到達的時候,他才被叫醒,被告知妻子被人殺了之後,他突然月兌口而出一句,原來是真的嗎?

因此作為丈夫的櫻小路要一有了重大的嫌疑。

根據警方的初步判斷,和法醫的解剖結果,判定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應該是家庭常用的刀具。

也就是櫻小路經常用來做菜使用的刀具其中的一把,經過鑒定專家對家庭刀具的反復檢測。

警方在其中一把刀具上面檢測到了嫌疑人要一的指紋,同時還有死者櫻小路的血液反應。

所以警方初步把這把刀具判斷為了殺害死者的凶器。

然後就是作為重大嫌疑人的要一,櫻小路要一作為櫻小路的丈夫,每天都是在家里面無所事事的,唯一的樂趣就是打游戲和追番。

雖然是昭和年間所生的,但卻是過著最典型的平成廢宅的生活,在家中各種各樣的游戲機,手辦,珍藏版的雕像gk,應有盡有。

過著令人羨……不恥的墮落生活。

也正是因為這些愛好,作為妻子的櫻小路對其十分的不爽,甚至多次將他心愛的手辦摔壞或者扔掉,兩人因此爆發了很多沖突。

櫻小路也經常把自己沒有工作的丈夫叫做沒有用的東西,進行各種精神上面的暴力。

但是,因為櫻小路要一性格一直很膽怯,所以每次都要忍受妻子的精神和的雙重暴力,也不敢反抗。

而作為櫻小路的弟弟的刈谷在接受詢問的時候也表示自己的姐姐經常的無理取鬧,甚至把傷害自己姐夫當成一種樂趣。

但是因為姐夫是老實人,所以在婚姻當中一直是默默忍受的一方。

根據已有的線索,警方認為櫻小路要一就是因為無法再忍受櫻小路的種種暴力行為,才會痛下殺手。

最後被警方正式逮捕,而櫻小路要一最後再詢問下面也承認了是自己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黛真知子把案情概要梳理完之後,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可怕,家庭矛盾導致殺人案件。

真當兩個人沒有辦法挽回的一步,分開不就好了嗎?為什麼一定要殺人呢?」

「你要是經常從事刑事案件你會發現,大部分故意殺人都是在家庭,親屬,同事朋友之間。

如果是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的話,基本上都不會存在凶殺案這種說法。

會殺死你的,有八成的概率是你最親近的人。」

常磐莊吾听到這話搖了搖頭,有時候感覺你在街上隨便遇到的陌生人,或許他才是最安全的。

常磐莊吾大致翻了一下,自己手上有的資料,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尸檢報告,是UDI那邊出的嗎?」

UDI,全稱非自然死亡調查研究所,因為曰本法醫這一職業的緊缺,和最近幾年明顯非自然死亡案件的增多,所以衛生部那邊就成立了這一機構。

專門接收全國各地發現的死狀異常,或者因遇害而死的遺體,找到其死亡的真正原因。

常磐莊吾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和UDI研究所的所長神倉保夫是認識的好友,兩個人因為喜歡吃,多次在飯店遇到,因此結下了吃貨的友誼。

常磐莊吾把自己手頭上的資料全部看完之後說道︰「目前從手上的資料來看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唯一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上面纏繞著的冤氣了,根據以往的經驗判斷,這是一個冤案。

不過這個案子負責的檢察官是明光苑蓋茨嗎?以自己對這個家伙的了解,應該不會嚴刑逼供才對。

那這個嫌疑人要一,為什麼會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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