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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8【賺錢是第一要務】

中午,吃飯時間。

趙燁又跑去林嘉茉那兒蹭飯。

不過項南帶得菜也不錯,是四喜丸子。

因此趙燁忙得兩邊跑,這邊蹭一點,那邊蹭一點。

「瞧你這出息。」項南無語道,「干脆坐一塊吃吧,省得你兩邊跑了。」

「行啊。」林嘉茉一听,立刻拉著方茴坐了過來。

見她如此熱情,項南都是一愣。

「陳尋,等會你還打籃球麼?」林嘉茉一邊把自己帶得帶魚夾給項南,一邊笑著問道。

「呃……先不打了,我等下去音像店買磁帶。」項南遲疑了一下道。

「好啊,一起去唄。」林嘉茉立刻道,「你喜歡听誰的歌兒?」

「張國榮。」項南回答道。

方茴一听,頓時一愣。

張國榮也是她的偶像。不過九零年代,港台更紅的是四大天王、王菲、陳慧琳、鄭秀文等等。

而張國榮八零年代時最紅,現在再提他,好像是有一點過時了。年青一代,喜歡他的還真少見。

「張國榮?!」林嘉茉都是一愣,沒想到項南口味如此獨特,居然會喜歡這麼老派的藝人。

「哎,不對啊,陳尋,你不是喜歡听搖滾麼?」趙燁疑惑地問道,還順手一掏,從項南桌斗里掏出幾盤磁帶。

全部都是搖滾樂隊的磁帶,諸如涅槃、槍花、AC/DC、U2之類,一盤張國榮的磁帶都沒有。

「只要是好歌,我都有涉獵。搖滾、民謠、流行、嘻哈、電音、R&B……」項南連忙道。

「那後街男孩的歌你喜歡麼?」林嘉茉問道,「我跟你說,他們的歌兒也可好听了。」

項南笑著擺擺手,「沒听說過。」

其實,後街男孩也是他非常喜歡的組合。他們的歌質量都很不錯,而且五人的和聲契合度也非常高。

只不過,他知道林嘉茉是後街男孩的歌迷,所以才不想附和著她說。

「沒事的,等下你听听看,我保證你一定喜歡。」林嘉茉熱情的道。

項南一听,尷尬地笑了笑。

……

大家聚在一起吃午飯。

吃飯期間,大家有說有笑。

只有方茴一個人沉默不語,只是默默地吃自己的飯。

吃完午飯後,為免林嘉茉拉自己去音像店,項南便以刷飯盒為借口,改去了學校的圖書館。

隨後,自己找了一個安靜的角落碼字。

他現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碼字上。

學業他從來不擔心,畢竟以他的學識,當院士都富富有余。

高中課程,對他來說,更是馬尾穿豆腐,不值一提。

而跟方茴的感情,如今也才剛起步,還沒有任何進展。

因此項南現在不忙別的,就忙賺錢。

他雖然現在只是高中生,平時用錢的地方也不多。但無疑兜里有錢,就比沒錢來得好。

而且,他還另有一番計較。

方茴的性格太過敏感多疑。

陳尋剛開始的時候,只是跟沉曉棠說幾句話,屬于男女之間正常的交往,方茴就已經開始胡思亂想。

項南不敢想象,將來他畢業之後工作,跟女同事應該如何相處。

而且,方茴是屬菟絲花的,一時一刻都離不開陳尋。

上大學之後,兩人因為專業不同,不能夠總在一起上課,她都因此而心生悶氣。

而將來畢業找工作,兩人很難進同一家公司、同一個部門,到時候方茴又不知多憋悶了。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趕在畢業之前,就賺到足夠的錢。到時候,不必去工作,可以天天在一起享清福。

那樣的話,才能保護他們的感情免受沖擊。

而要達到財富自由,起碼也得千萬起步。

如今是高一,距離大四還有六年時間,可算是任重而道遠。

……

項南認真的寫著。

圖書管里雖然有很多人,但不是看書就是寫字,因此他並不惹人眼球。

自然,他寫書的事,也不會被人知道。

但就在這時,卻听一人道,「原來你在這兒呢,早說呀,虧我還在音像店等你半天。」

項南眉頭一皺,抬頭一看,果然是林嘉茉。

沒想到,她居然會找到這里來。

「我忽然想來看看書。」項南訕笑著解釋道,「不好意思,連累你等我。」

「沒關系,」林嘉茉擺擺手笑道,隨後遞過一盒磁帶,「對了,這是我剛買得後街男孩的磁帶,送給你听听看。」

「這怎麼好意思呢,花了多少錢,我還給你吧。」項南一听,連忙說道。

「不值什麼錢的,你就收下好了。」林嘉茉擺手笑道,隨後自如的坐下,好奇的湊了過來,「你在看什麼書啊?」

項南想遮掩,已經來不及,被林嘉茉看個正著。

「咦,你在寫東西呀。是小說?!我能看看麼?」她好奇的道。

項南不好推辭,只好將剛寫好的小說,給她遞了過去。

林嘉茉接過一看,卻是一篇科幻小說,名字叫做——《瘟疫》。

它原本是燕壘生于零二年創作的作品,講得是未來世界,人類突然面臨一場極其殘酷的瘟疫。感染病毒的人,會全身石化,變成一尊石像。

主角負責銷毀石像,一日遇到女主角,得知石像內的人還活著,只是時間概念大幅延長。他們的一秒,就相當于人類的一年,或者更長。

主角被女主角所打動,對銷毀石像提出質疑,最終放棄晉升的機會,並在感染病毒之後,選擇與女主角共沉淪……

這是一部相當優秀的科幻小說,曾經獲得銀河獎讀者提名獎。既深刻的剖析了人性,又歌頌了愛情的偉大……

林嘉茉好奇的看了起來,原本她對科幻小說,是沒有什麼興趣的。

她喜歡看得是言情小說,尤其是那些酸酸甜甜的戀愛,讓她總能夠看得想入非非,欲罷不能。

但既然這篇小說是項南所寫,她再不喜歡也要咬牙看一遍。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這篇小說居然很好看。

故事精彩,人物生動,尤其故事結尾,男主角不惜耗費千年時間,也要去吻自己心愛的女人。

這種跨越千年,生死不渝的愛戀,一下擊中了她的心房,讓她一瞬間就落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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