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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茶館听牆要兒

典型的睡眠質量差,但他還不知道身上有黑氣的事,他只說最近兩天,早上他總是在客廳醒來,晚上躺在床上,早上坐在沙發上。

劉哥問他做的什麼惡夢,年輕人說夢到他家屋里躺著好幾具尸體,血流成河,都是被刀給捅死的,割斷了喉嚨,血噴得到處都是。

茶館老板消息靈,說不能夠啊,如果這片兒發生這麼嚴重的人命案,他肯定早就听說了。

劉哥幾人也點頭說是,從這樓蓋好,他們都是第一批住戶,幾人常出來溜達,要是小區發生過如此恐怖的凶殺案,他們準能听到信兒。

這片小區剛建成五年,提到新小區這個詞,茶館老板似乎想起什麼來,說他之前看過一篇新聞報道,講的是地產商在蓋樓的時候,工地發生命案,但死者並不是工地的工作人員,而是幾個查不出身份的未知者。

因為他們和工地沒半毛錢關系,這篇報道只登過一次,就沒下文了。

茶館老板當時也是出于獵奇心理,對這篇報道很感興趣,還遺憾沒有後續報道,算是變成懸案了。

有人跑到施工的工地,連殺數人,又不是為了拋尸,這自然算是奇事。

劉哥追問茶館老板,記不記得是哪天的事,茶館老板說巧了,要是旁的日子他肯定不記著,偏趕上那天是八月十六,他八月十五沒賞月,因為常言說、十五的月亮、十六圓,所以他特意等十六才泡茶賞月,順便翻翻手機新聞,看看新鮮事兒。

十六的新聞,發生凶案的日子是前一天,也就是陰歷八月十五,有了這條線索,我們一起劃拉手機,搜索那天的新聞。

茶館老板只記得事,不記得事件中的地點和人名,但有時間和大概事件,查起來也不算太難。

何況我可以向‘場外朋友’求助,讓單位的同事幫我查查當時那件事。

我來做兼職,可以回家睡覺的同事像得了大救星似的,把他們平時用得著的、用不著的調查方法、以及可能用到的人脈關系,全部整理成冊,傳到我手機里。

我需要辦什麼事、找什麼人,上面都寫得清清楚楚。

上面注明查陳年往事、時事新聞,就要找電腦高手吳鍵盤,當然這是他的外號,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用電腦的時候從來不用鍵盤,只用鼠標。

我和靠窗那桌同時查,他們幾個人,還沒有吳鍵盤一個人快,我加的是他微信,他回消息很快,沒兩分鐘就發過來一個網頁鏈接。

我點開鏈接,頁面上的內容,全是與工地凶案有關的新聞報道。

發生這麼大的案子,但從這些報道的內容來看,明顯是有人不想讓事情鬧大,內容含含糊糊,輕描淡寫,甚至沒提工程名稱。

吳鍵盤發完鏈接,又發來一句話,說同時期,在那個片區開發地皮的項目,只有一個,就是我對面的春江小區。

所以報道如果屬實,案發地肯定是在春江小區的施工現場,讓吳鍵盤查資料有個好處,他可以直接聯系辦案方,拿到內部資料。

確定是春江小區,他就聯系了這片的警局,調了幾年前的卷宗,果然,案發的第一現場正是12樓7號門。

沒人知道幾名死者為什麼跑到那間屋子里去,他們要干什麼,凶手到今天都沒找到。

不僅如此,死者的身份也是一直沒確定,骨是無名骨、案是懸奇案,調查一段時間之後,警方只能放棄。

考慮到開發商、建築公司的名譽,這事登報的時候故意沒提名道姓。

也就極少人知道小區在徹底建成前,發生過這麼一檔子事。

當時的居民樓建得就差安裝門窗了,如果發生凶案的消息散布出去,這的房子能賣出去,也是跳樓價。

一刀割喉,這手法可不像是普通人會使的,而且幾名死者各個是這死法,說明凶手有兩下子。

年輕人在大樓開盤的時候就買了那套12樓7室的房子,五年來住得好好的,為什麼偏這一周出事了?

此時,靠窗那桌的人已經查到蛛絲馬跡,茶館老板也打電話問了他的朋友,老板朋友多,其中就有搞房地產開發的,也有房產中介公司的老板,外行人不知道的事,行內的人未必不知道。

一問之下,果然說出了當年發生的那起怪案,他們听來那房子是明晃晃的凶宅,讓年輕人千萬別回去住了。

他不回去正好,我倒想進去瞧瞧,什麼妖魔鬼怪潛伏五年才開始作妖。

他們幾個人聊到日暮西山,連‘師傅’都約好了,今晚在茶館見面。

我看看時間,出去吃個晚飯再回來也行,要是一直坐在這,顯得太突兀。

假裝打了個打電話,裝作被朋友放鴿子,對方答應晚上加完班一定來。

然後我便付了錢,出門找地方待著,這個時間點沒辦法去地鐵,隧道進不去。

同事們傳給我的‘新手入門’攻略里,提到一家很特別的店,專門賣一些很特別的東西。

這麼說吧,以前順風買的那些假貨,若是在這家店買,保真!

我尋思著實地考察一下,要真是保真店,以後介紹順風來。

店鋪開在賣古玩的街上,不在古玩城里,而是對面居民區的門市,就是那種陽台沖著街,便直接在陽台開出一扇門的門面。

表面上他是賣古玩工藝品,加了工藝品三個字,這就不算賣古董了,只是仿品。

很多人不懂古玩,出來旅游也只圖帶個紀念品,所以我進店的時候,店里有好幾位客人。

我假裝隨便看看,等人少了,才亮出‘身份’,我們的工作證和陳清寒師姐拿的那種有點區別,沒有小本本,只有一個徽章。

小店不大,前面就一個伙計招呼著,見到我的徽章,他立刻到後邊叫老板來。

老板是個胖胖的中年女人,笑容滿面地走出來,圓圓地臉帶著喜氣。

我以為賣法器一類的人,會是白胡子老頭兒什麼的,既然來了,剛好又有實驗的機會,我就問老板,有沒有能證明一個地方有鬼沒鬼的法器。

老板將我讓進後屋,後屋有間辦公室,可以坐著說話,老板听我這麼問,笑了笑,我知道自己這問題挺外行的,不過我本來也不是內行,無所謂的事,只要東西管用就成。

辦公室對面是個‘工作間’,老板讓我稍等,她開門進了工作間,我只瞄到里面也有貨架子,擺的都是工藝品,什麼青銅鼎、玉獅子、金如意,有大有小。

我听到上樓梯的聲音,工作間應該還有上層空間,似乎通著樓上。

幾分鐘後,老板拿著一件東西下來,這東西用紅布包著,體積很小。

走到近前,我發現紅布微微鼓動,底下的東西好像有呼吸?

老板叫我帶上它,如果它叫,那就是有鬼,不叫、那就沒鬼。

我心說這東西太方便了,不需要我非法闖入民宅就能達到效果。

我們從老板這拿東西也得給錢,回頭拿著收據去單位報銷。

出來的時候我回頭看了眼這家店的招牌,古玩工藝品五個字佔了98%的面積,在左上角特別小的空白處,印著店名‘阿飄’。

這名字確實不能印太大,很多人都知道它指代什麼,那些忌諱多的,準不敢登她家的門。

估計是老板叫柳飄飄?

我咧嘴笑了笑,兜里揣著‘紅包’回到茶館,想繼續听听當事人什麼計劃。

我回來又點了一壺茶一盤點心,假裝給朋友打電話,催他快點來。

剛放下電話,包子的消息就發了過來,說來也巧,她和朋友在附近吃飯,吃完飯發信消息問我在哪,我們好些日子沒見了,她想和我聚聚。

我一看,‘無中生友’成功了,趕緊叫她過來陪我喝茶。

她來了還奇怪,我怎麼一個人在平時並不會活動的區域喝茶。

我沒辦法直接說,茶館里又不隔音,只好打字發消息向她解釋。

于是我們兩個隔桌而坐,捧著手機零交流,一門心思按屏幕。

我一邊打字、一邊听著隔壁桌的動靜,他們約的‘師傅’還沒到,等人到了他們就要挪到樓上雅間去。

包子知道來龍去脈,一副好奇寶寶模樣,她這是剛出師,沒到正式參加工作的時候,平時也是幫隊長他們做翻譯,在屋里就能工作,不需要她出外勤。

今天正巧趕上我做兼職,她也想跟我一起出任務,我問她,會不會徒手爬大樓,她搖頭說不會,我又問她,會不會撬鎖開門,她再次搖頭。

「什麼都不會,抱歉,這個任務你勝任不了。」我在聊天框里輸入拒絕的話。

「等等!姐,我會讀唇語,你不是想知道一會兒他們在雅間里說什麼嗎?我去偷窺!」包子的小手噠噠噠,點手機屏點的飛快。

「在二樓,你怎麼爬上去?」我發出質疑。

「你背著我啊,嘿嘿。」包子發了個‘厚顏無恥’的表情包。

「行,盡得你清寒哥哥真傳,特會支使人。」

我們在這暗中聯絡半天,那邊茶館老板約的高人才進門,這人瞧著年紀約有五六十歲,穿了一身老大爺練太極的那種衣服,我還等著看現代版道袍呢,看到他這身有點失望。

‘師傅’慈眉善目,面皮兒白白淨淨,頭發特別黑,有點鶴發童顏的意思。

茶館老板見他進門,馬上迎上去,另外幾個人也圍上去,他們簇擁著‘師傅’上了二樓。

其他人幾個人有想幫忙的意思,但也有好奇想瞧瞧怪事的心思。

一行人上樓,我沖包子使了個眼色,我們付了錢,立刻出門轉到茶館後面。

茶館後面是個獨門獨院的小廠子,這個時間全都下班,已經沒人了。

我背著包子往二樓爬,大城市里的房子可比野外的岩石山好爬多了,主要是可攀附的東西很多。

住戶防賊,那是只防著賊進屋,並不防著賊在外面偷听。

所以我踩著一樓窗戶的護欄爬到二樓,雅間的窗台上擺著一排花,花盆剛好擋住我們倆的腦袋。

我從兜里模出兩只手帕,遞給包子一只,若是這時候讓人當賊抓,進了局子倒是不難出來,但太耽誤事兒,倒不如提前準備好,有人發現我們就跑,反正沒看到正臉,抓也抓不著人。

手帕是陳清寒給的,他出門就有帶手帕的習慣,用來包隨時可能撿到的‘寶物’比較方便。

當然塑料袋也行,可他堂堂教授級別的人物,從口袋里掏出一堆黑塑料袋總是對形象有損,不如手帕文雅。

我一听說包‘寶物’用,就揣了兩個,保不齊哪天出門就能撿兩個。

大手帕跟絲巾似的,蒙面正合適,包子從我背上下來,爬到旁邊的窗台前,屋里亮著燈,外面看里面,那是一清二楚。

茶館後院很黑,工廠里黑漆漆一片,居民樓離得遠些,所以暫時來說我們很安全,只要屋里的人別發現我們就行。

包子蹙著小眉頭,其實屋里人說話的聲音,外面多少能听到一點,就是他們故意壓紙聲音的時候,我們這邊听不見。

我眼楮不看,耳朵貼到窗戶上,也能把他們的對話听個七七八八。

先是年輕人講了他最近發生在他身上的怪事,然後是劉哥說他的親眼所見,接著是茶館老板道出他從朋友那打听來的‘真相’,春江小區F棟12樓7室,曾發生過惡性凶殺案,玄關、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全有尸體,加起來一共五條人命。

我听完這個描述,突然很好奇他們是怎麼死得如此平均的,假設第一個人在臥室被殺,玄關和客廳那的兩個人要麼沖進去幫忙死在里面、要麼立馬跑路,也不至于分散著被逐個擊破啊。

難說凶手也是五個人?一個凶手配一名受害者,各殺各的,互不干擾?

吳鍵盤替我查到的消息中說,警方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除死者以外的腳印,工地有很多灰塵,毛坯房的地面就更不用說了,一只狗進去轉一圈兒,都能留下腳印,畢竟現代辦案的鑒證手段那是相當高的,莫非當年的案子本身,它就是超自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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