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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喜祿有大事

因為有了林劍飛這個假想敵的出現,黃愛武好像突然開了竅,對劉美君表現得格外殷勤。

只可惜襄王有意,神女無夢。

劉美君似有似無地躲著他,一旦他們兩個人獨處辦公室時,劉美君總會找理由避開。

黃愛武後知後覺,一點不以為意,還每日樂此不疲。

反倒是韓春雷和羅大鴻兩個局外人,早早看出了端倪。

韓春雷作為老板,對辦公室戀情,不支持也不反對,所以並沒有過多的干涉,只是覺得黃愛武這個呆頭鵝,有些好笑。

羅大鴻就不一樣了,一抓住機會就尋他倆開心,弄得劉美君每次都羞紅了臉,而黃愛武,卻是樂在其中。

時間,就在這樣歡快的氛圍中,一天天過去。

東門墟的大水終于退得差不多了,各行各業也漸漸恢復了元氣。

紅姐的快餐店恢復了往日賓客盈門的熱鬧,樓下斜對面那家龍井茶專賣店,也整裝重新再次開張。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來的樣子。

唯獨阿豪、阿強和張喜祿他們合伙開的天樂歌舞廳,沒有半點要重新營業的跡象。

張喜祿依舊天天不見人影。

……

這天傍晚,韓春雷下班回家。

最近一直不見人影的張喜祿,正提著一個網兜,出現在他的出租屋門口。

有日子不見了,張喜祿胖了,而且頭發、衣服也收拾得比以前要干淨整潔了。

不過韓春雷發現,他的臉色有些不大好看。

韓春雷搖了搖頭,打趣道︰「舍得出現了?」

「嘿,特意買了幾個鹵菜,找你喝幾盅!」

張喜祿咧嘴一笑,把手里的網兜往上提了提。

韓春雷看他那個網兜里,裝著幾個油紙包和一瓶「長樂燒」白酒。

「先進屋。」

韓春雷趕緊開門,把張喜祿讓進了屋。

張喜祿把幾個紙包打開,一包鹵牛肉,一包豬頭肉,一包燒鵝腿,還有一包花生米,挺豐盛的。

韓春雷找來兩個玻璃杯,簡單用熱水沖洗了下,就各自把酒倒了四分滿。

可不敢倒滿杯,倒滿杯了一口掫,這白酒是要喝死人的。

張喜祿舉起杯子,道︰「來!春雷,我敬你!要不是當初你帶我來深圳,哥哥我還蹲在廢品站門口掙那個一塊幾毛的辛苦錢!哪有現在舒坦好日子?」

叮!

杯子一踫,張喜祿仰頭一口掫。

韓春雷跟著喝完,說道︰「你這突然這麼煽情,我可有點吃不住,怎麼的?你這好長時間不出現,一冒泡就又是肉又是酒的,還憶起往昔來,難道遇到什麼難事了?」

「誒,在你面前,真是什麼事都藏不住!」

張喜祿微微一嘆,又給兩個人的杯子重新滿上四分酒,這才說道︰「阿…阿蘭懷孕了。」

「阿蘭?不是你一直在談的對象嗎?懷孕是好事兒啊!那就趕緊奉子成婚啊,怎麼還愁眉苦臉的?」韓春雷欣喜道。

沒有回音。

看張喜祿的表情,沒有半點高興的樣子。

韓春雷問道︰「喜祿哥,是不是不夠結婚的錢?」

「不是。哎……」

張喜祿郁悶地搖了搖頭,又嘆了口氣,才道,「不是鈔票的是兒,阿蘭是六|四年出生的,今年才十六歲。連扯證的歲數都不夠,我倆結得哪門子婚?」

「阿蘭才十六?我靠,張喜祿,這你也下得去手?」

韓春雷也听說阿蘭很年輕,但沒想到她的年紀會這麼小。

「我……」

張喜祿有些難為情,沉默了一會兒,才道,「我和阿蘭是正正經經搞對象,準備要娶她的,又不是隨便玩玩。再說了,十六歲怎麼了?虛歲都十七了,滿十八就能扯證了,我們倆也就早了一年。現在都流行自由戀愛,我這結婚前不得談個戀愛嗎?」

滿十八就能扯結婚證?

韓春雷這才意識到,自己又忽略了兩個時代的差異。

在後世,十六歲是讀高中的年紀,跟花兒一年鮮女敕,這要談戀愛的話,那就屬于校園早戀。

通常大學畢業是二十二三歲,所以到了二十五六歲,才會被「父母們」認為是最適婚的年紀。而在一些一線城市,過了三十才結婚,也是常見現象。

而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這會兒,人們結婚觀念普遍很早。

女性滿十八歲就可以登記結婚。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阿蘭如今是十六周歲十七虛歲的年紀,和張喜祿偷吃禁果,倒也不算太早。

所以張喜祿說起來,自然是堂而皇之。

韓春雷問道︰「那你們現在是怎麼個打算?」

張喜祿道︰「我打算把孩子打了。但我去醫院問過了,打胎不但要結婚證,還得有單位的介紹信。就我和阿蘭這情況,連結婚證都沒有,更別提介紹信了。」

阿蘭是在香港人的廠子里打工,壓根沒有介紹信這個說法。

至于天樂歌舞廳,倒是掛靠在街道的企業,其實一定要開個介紹信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張喜祿和阿蘭都沒有結婚,誰敢擔這個責任給他開這個墮胎的介紹信?

況且開了也沒用,沒有結婚證,醫院也不會接受的。

說到這兒,張喜祿又自斟自飲了一杯酒,惱道︰「我和阿蘭沒結婚證,哪家醫院都不敢接手。我找了豪哥幫忙,但他也找不著路子。所以我今天才來你這。」

這回,韓春雷終于听明白張喜祿的意思了,他哭笑不得地問道︰「喜祿哥,你不會是想讓我,幫你們找墮胎的路子吧?」

「嗯呢。」

張喜祿重重地點了下頭,道︰「我在深圳這麼些朋友里,就屬春雷你最有本事了,而且你現在生意好,人面廣,所以我就想問問你……」

「靠,你也太高看我了吧?」

韓春雷覺得這事,顯然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

而且,他認為阿蘭肚子里懷著的,總歸是一條小生命,說打掉就打掉,這會不會有點太草率和殘忍了?

隨即,他問道︰「打胎這件事,

阿蘭她自己也同意?」

「阿蘭?」張喜祿微微一怔,隨後搖頭道,「我……我沒問。」

韓春雷一听,驚了,詫異道︰「你連阿蘭這個當母親的意見都沒征求,就開始到處張羅打胎這事了?你是假酒喝壞腦子了吧?喜祿哥!」

韓春雷最後的語氣有些重,透著滿滿的憤怒。

張喜祿第一次見韓春雷發這麼大火,忍不住心里一顫,訕訕道︰「從阿蘭懷孕開始,我們倆就沒有聊過這個孩子的問題。」

「是沒有聊?還是不敢聊啊?」

韓春雷嚴肅道,「喜祿哥,阿蘭肚子里的孩子,是你們兩個人的。但她這個當母親的,也有權決定孩子的去留!」

張喜祿︰「這個孩子來得太突然了,我也沒有做好心理準備,所以不知道咋跟阿蘭聊。」

韓春雷道︰「喜祿哥,男人肩上要能扛事,要有擔當。」

說著,韓春雷上下打量了張喜祿身上一眼,問道︰「你瞧你現在,穿搭整齊干淨,若不是阿蘭拾掇的,怕是十天半個月才換一條褲子洗一件襯衣吧?」

張喜祿嗯了聲,道︰「是,都是她拾掇的。」

「你瞧瞧人家姑娘,都知道給你拾掇得這麼干淨板正,說明這是一個能持家,會照顧人的好姑娘啊。」

韓春雷說道,「可是你呢,把人家整懷孕了,第一個念頭是張羅著墮胎,而且還不跟她這個當事人商量只言片語的,你這是人干事?」

「春雷,你這麼說哥,哥真是臊得慌。」 張喜祿低下了頭。

韓春雷︰「我覺得你真該臊得慌,不管這個孩子是要還是留,你最起碼的,必須征求阿蘭作為母親的權利。哪有背著孩子母親,自己一個人在外四處張羅打胎的事兒?要是讓阿蘭知道,絕對傷心欲絕,人間不值得了!」

張喜祿︰「……」

出租屋里的空氣,似乎凝固了。

張喜祿低著頭,想著事,沉默不語……

許久,他才徐徐抬頭,鄭重說道︰「這事哥錯了,听你的,明天就找阿蘭商量孩子的事!」

「還明天?」

韓春雷翻了翻白眼,催促道,「今天就去!現在就去!人姑娘家未婚先孕,心里此時最是無助的時候,最需要別人關心,尤其是親近的人陪伴左右。你說你都拖這麼久了,還沒給個正式的說法,讓她怎麼不胡思亂想?趕緊去,現在就去!」

「行行行,我現在就去。」

張喜祿又給自己倒了杯酒,這回七分滿。

他好像要借酒壯膽似的,仰頭三兩口掫完,然後開門下樓出院子,直奔阿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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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文中阿蘭十八歲可以登記結婚的一些問題,這里要簡單說一下,在1981年之前,我國適用的是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當時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注意,這里不是周歲。)

1980年新《婚姻法》把法定結婚年齡改成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

這一部《婚姻法》在1980年9月10日通過,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月1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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