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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煙燻火燎的老毛子

孟遠打的火門槍,乃是大致水平略高于同時代的元末明初流行于世的漢人土槍土炮的第一款相對正式的槍械。

所以,火門槍可以說是火槍發展的初級階段,但卻是現代步槍走向正規化、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也正因如此,早期槍手射擊時,槍手的姿勢,不可避免的只能是一手端槍,還得騰出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用燒紅的鐵條去引燃藥室,槍,才會發射出子彈打人。

若是踫上大風和雨天,火藥的點放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火藥,槍彈,發射,乃是一環扣一環,少了任何一環這火門槍就會啞火。啞火的火門槍,常常就會比一根燒火棍還不如。所以,正是這種射擊進程中的操作過于復雜,應接不暇,常常會讓槍手手忙腳亂,而且一遇見下雨和大風天氣,他們就會膽戰心驚,根本不敢出戰。漸漸的,這種射速慢,精度差,操作復雜的火門槍,漸漸就被火繩槍所替代。

火繩槍比火門槍大大進了一步,直接摒棄了作戰時還得花時間去燒紅鐵條,而且還要時刻防著燙傷自己,以浸透了硝酸鉀或其他鹽類溶液的火繩為藥引,以每小時80毫米——120毫米的燃速,在一次戰斗進程中,足以為火槍提供持續可靠的點火源頭。

所以,到了火繩槍時代,一個正常訓練水平的槍手,已經可以做到每分鐘開槍兩到三次水平。

當然,因為點火思路與火門槍一脈相承,火門槍遇到的問題火繩槍也一樣頭疼。同樣是遇到突發情況,槍手需要引燃火繩,無法迅速投入戰斗。

而且因為鐵條改成了火繩,在野戰中,火光閃閃的火繩也很容易暴露槍手的位置。

所以,孟遠在簡單演示了一下火繩槍後,便立刻將它扔給了李拾柴,然後從他手里一把抓過這次準備進行全營標配的燧發槍。

與前面兩款已經演示過優劣的火門槍、火繩槍相比,燧發槍的優勢可就不是一星半點了——

其最大的先進之處,就在于燧發槍在發火裝置上的革命性發展和進步。

在完全棄用了費力不討好,而且毫無隱蔽可言的鐵條、火繩點火方式,徹底改用依靠機械撞擊,燧石生火,從而再也無需外來火源進行支撐,而且無需再受天氣因素困擾和制約。

如此一來,解放了雙手和簡化了射擊程序的槍手,就可以在任何時間段快速投入戰斗,不僅做到了能夠專心射擊,還大大提高了射擊精度,射速也明顯優于它的兩個前輩。

燧發槍的出現,可以說絕對是火槍發展史上毋庸置疑的一個革命性的里程碑。

在NB文明給出了莫名其妙的限制措施後,第二天,孟遠就將其允許的槍械給定範圍,在經過一番痛苦的比對和抉擇在,很快就毫不猶豫地將燧發槍選定為今後一個時期,甚至可能會是相當長的一個時期,未來由自己親手架構出的一支新式軍隊的主戰裝備的主要槍支。

雖然說,突然斷崖式的降維武器使用限定,一下子將自家專屬武裝的裝備水平,從八一杠到燧發槍,整整下拉了幾百年之多。

但即便如此,在眼下的整個大明乃至全世界範圍內,這種燧發槍也足以吊打當今仍以冷兵器為主戰裝備的所有武裝勢力和集團。

要知道,燧發槍的發展歷程,其實也分為兩個階段——

轉輪打火槍,燧發槍。

目前公認的,一般認為是德國鐘表師約翰•基弗斯首先發明了轉輪打火槍。而真正使其成熟、定型並最終可以安全、實用地投入實戰的,則是在16世紀中葉也就是1547年,由槍炮工匠、鎖匠和鐘表匠世家出身的法國人馬漢,在轉輪火槍的基礎上通過改進和完善,最終生產出了世界上第一支真正意義上的燧發槍。

轉輪打火槍出現後,最經典的戰例莫過于發生于1544年的德國與法國的一次邊界交戰中。

當時德軍騎兵裝備了轉輪打火槍,法國軍隊仍裝備火繩槍。

歐洲多雨,氣候潮濕。在那一場戰斗中,突然風雨大作,結果以火繩槍為主戰裝備的法軍,在突如其來的傾盆大雨之下,措手不及,每一名士兵都根本無法點火射擊。

而以轉輪打火槍為主要武器的德軍騎兵則是乘勝追擊,越戰越勇,將法軍士兵打得落花流水,取得了戰場的完勝。

受到這場戰爭的影響和啟發,倍感後怕和刺激的伊比利亞半島上的西班牙人,很快找到了一種可以改進火繩槍的方法——

他們取掉了那個原本源自于鐘表上的帶發條鋼輪設計,而是在槍身擊錘的鉗口上夾一塊燧石,在傳火孔邊有一擊砧,如果需要射擊時,就扣引扳機。

這樣一來,在彈簧的作用下,受到撞擊的燧石就會重重地打在火門邊上,冒出火星,引燃點火藥。

從那以後,這種擊發機構就被稱之為撞擊式燧發機。

而這種裝有撞擊式隧發機構的槍械,隨即也被定義為稱為撞擊式燧發槍。

可別小看這一次小小的改動。

這種撞擊式燧發槍,不僅極大地簡化了射擊過程,提高了發火率和射擊精度,使用方便。而且也讓原本昂貴的打造成本大幅降低,從而在足以大批量生產的同時,完全不用再考慮成本因素下,大量列裝軍隊。

十分有趣的是,在孟遠決定選定了這款燧發槍後,他才驚訝地發現,在目前的整個歐洲,這款燧發槍雖然很早就被西班牙人給鼓搗了出來,可直到今天竟然都還沒有普及。

換句話說,也就是將來會把整個滿清打得滿地找牙的這些窮凶極惡的歐洲紅毛子們,從16世紀中葉也就是1547年一直到現在,都還在普遍裝備使用這轉輪打火槍。

而且,直到17世紀中葉也就是孟遠現在穿越到的這個大明搖搖欲墜的年份,整個歐洲軍隊才開始普遍裝備逐漸成熟和定型後的燧發槍。

並且,這款赫赫有名的燧發槍,還會一用就用百多年之久,直到1848年才會被英國人帕特里克•弗格森在1776年發明的一款新式來復步槍——也就是具有「現代步槍之父」的德爾文步槍逐漸淘汰,並最終被更先進的米涅式步槍徹底替代。

但是,就這樣簡簡單單的一款燧發槍在整個西方世界,足足裝備和使用了兩百多年,這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傳奇了。

現在孟遠將它拿來,迫不得已地降維代替八一杠,說來也巧,不僅正好符合了NB文明的限制,而且剛剛好可以領先那些歐洲的紅毛子二三十年時間。

要知道,現在正海上與鄭芝龍打得如火如荼的那些所謂的葡萄牙海盜、荷蘭海上馬車夫等紅毛子強盜們,還正在煙燻火燎地打一槍,就得等半天地用著那些老舊的前裝膛線式長槍,一旦刮風下雨就會龜縮在城堡動也不敢動一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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