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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了一個‘兒子’,從小開始就拉到一個工廠去打工賺錢。

本來進廠後,按照進廠的條件,之後無論被安排去干什麼活,都和我們沒有啥關系。

只是在我‘兒子’為工廠賺取到了利潤後,我能夠分到扣除吃喝拉撒睡等等運營成本後的淨利潤一半。

至于萬一我‘兒子’被別家老板看中,想要高薪請過去,其中獲利多少,這些也跟我沒有任何關系。

其實這都無所謂,而且也早有心理準備,我把‘兒子’交給你,無論干什麼,再苦再累,在其他地方賺了多少,我能夠分到本分工資的一半,就心滿意足了。

本來日子過的好好的,結果突然有天跟我說,我‘兒子’不是我‘兒子’,而是工廠給我的‘兒子’。

無論是不是我一點一滴的給‘帶大’,‘兒子’已經不是我的了。

我不能對外說‘兒子’是我‘生’的,而是工廠給我的。

要是我說‘兒子’是我‘生’的,工廠就要說我犯罪。

其實把我‘兒子’無論拉出去干什麼活,干多久,對我們都沒有影響。

雖然一分錢都得不到,但是最少我們可以跟別人說,這‘兒子’,是我‘生’的。

把我‘兒子’交給工廠,是因為信任,是因為,我們想讓別人知道,我生了個‘兒子’。

但是,我‘生’的就是我‘生’的,這一個現實你不能去否認,你不能說是你送給我的。

無論怎麼去壓榨他都沒有問題,但最少我們依舊可以驕傲的說,他是我‘生’的。

他的利益你可以拿走,但是是我親手‘生’的,這一點不能否認。

錢我可以不賺,‘兒子’不能丟。

今天請假一天,對不起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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