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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回到了華盛頓,正趕上一場盛大的「驅魔儀式」在此舉行。

官方的驅魔儀式最早可以追溯到1614年。當時的驅魔是祭祀的一種,大多是一系列的祈禱,聲明和呼吁。

而且這些祈禱是祭祀的一種需要,並不是驅魔所要達到的那種目的。

但是由于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而無法解釋,特別是宗教組織對一些科學不發達地區的控制,這種祈禱的模式被逐漸演化成為一種神秘的儀式,慢慢被羅馬教廷所接受。

于是,驅魔成為了一種常見的宗教活動。

早期的驅魔師都是非專職的驅魔師,他們平常需要打理教堂的事宜。

他們都是教會的領導者或者主持。但是他們資質高深,除了對宗教信仰的了解,還對歷史、地理知識達到精通的水平。

那時候的驅魔儀式很是簡單,只要接到案例,這些驅魔師就會帶上幾個助手前往被附魔者家中進行驅魔儀式。

所以,在那個科技水平並不發達的年代,很多疾病被誤認作惡魔附身,導致一些患者病情的加重甚至死亡。

因此,梵蒂岡修訂了驅魔大綱,對于如何驅魔做了詳細的規定。

而各個國家的不同地方,都出現了很多驅魔學校,學生上課用的課本是《聖經》工具是十字架還有聖水,只要在驅魔學校畢業才可以成為驅魔師。

這次的儀式是因為一個美國馬里蘭州的男孩,羅蘭多伊出生于一個信奉路德教的德國家庭,移居馬里蘭州的廬城,他唯一的玩伴就是和他一起居住的姑媽哈麗特。

而哈麗特是個痴迷巫術的人,常利用降靈板給人算命。

羅蘭長大後,姑媽看出他有通靈的天賦,就教會他招魂。

羅蘭很快學會,並與另一個世界的靈魂進行對話,或把它們呼喚出來,陪自己玩。

不過,羅蘭剛學會了招魂,還沒有學會驅魂,他的姑媽就撒手人寰。羅蘭抱著對哈麗特的思念,便萌生了召喚哈麗特亡魂的念頭。

一天夜里,羅蘭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拿出通靈板開始念咒語試圖召喚哈麗特的亡魂。

然而最終哈麗特並沒出現,家里卻開始發生了各種靈異事情。

據說他的父母半夜能听到有人在客廳低聲說話,有人不斷地上下木質樓梯,發出   的腳步聲,但打開燈後卻沒有任何異常。

家中的餐盤,會無緣無故的從櫃子上掉下來摔破,並伴隨著女人哭泣的聲音。

靈異現象越來越多,羅蘭卻對這種警告視而不見,繼續著他的降靈術。

他的父母在發現此事後,試圖阻止他,但他卻置若罔聞。後來在小男孩身上出現了惡靈纏身的征兆。

他聲稱自己是多羅希,開始說無人能理解的異國語言,皮膚不時浮現出鮮紅色的符號和文字,並常常發生劇烈的痙攣。

羅蘭的父母找來一名新教牧師前來幫忙。牧師試圖用十字架和聖水為他驅走惡靈,但是事情愈演愈烈,羅蘭的身體卻趨近于實體一樣,五官開始變得扭曲,牙齒全部月兌落,並且整個身體血肉模糊流出綠色的膿液。

無奈的牧師便讓羅蘭的父母去找天主教神父來進行驅魔,但不幸的是天主教總會路途遙遠,無奈之下他們請求**的幫助。

此事通過種種渠道來到了「特別事件調查&管理局」,終于得到了批準。

驅魔儀式在位于華盛頓特區的喬治城大學醫院進行,由來自「25區」的比爾•鮑登神父主持,他是一位具有相當資歷的神父。

他長得文質彬彬,身高1.80左右,平日里喜歡幫助別人,而且是個虔誠的天主教。

當他從父母口中知道了孩子的事情,他感到非常痛心。

于是他打算盡全力幫助這個男孩將惡魔驅走。

鮑登神父在之前做過了很多場驅魔儀式,是個非常有驅魔經驗的神父。

在驅魔儀式進行期間,羅蘭被用繩綁著四肢躺在床上,整個過程中他不僅表現得非常痛苦,甚至還出現了各種無法解釋的超自然現象。

而且更加詭異的是在驅魔儀式完成後,羅蘭的身上竟多處出現了邪惡以及地獄這兩個單詞,就像是被用烙鐵烙在皮膚上一樣。

鮑登神父最後參考了19世紀教會的一個驅魔案例,使用了一種特制的項鏈再次為羅蘭驅魔,這回,衰弱的小男孩終于長長的呼出一口氣並露出了笑容。

驅魔儀式的第二晚,男孩被5個男人摁在床上,鮑登神父開始給他念禱文。

男孩反應非常強烈,數次發生劇烈的全身痙攣,並且力量驚人,甚至還打傷了旁邊的一位助手的鼻子。

神父遂請教了旁觀的杰,杰則捅了捅看熱鬧的趙繼統,于是一屋子的旁觀者被趕了出去,包括羅蘭的父母和鮑登神父的助手。

亞曼拉站在羅蘭的頭上,老黑蹲在他的腳旁,兩個惡劣的家伙竟然拿這事兒打賭!

最後老黑用兩只爪子從羅蘭體內搗鼓出四條邪靈,完勝抓出三條的亞曼拉•••

羅蘭最終活了下來,體內的邪靈也全部被「驅離」。

在這件事後,羅蘭便舉家搬到了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市投靠親戚,過回了正常的生活。

此事之後,經過**批準,美國在亞利桑那州,開辦了自己的驅魔學校,校長是隸屬「25區」的傳教士叫做「鮑勃•拉爾森」,而與國際除魔組織「除魔會」的合作以及建立美國分會的申請也被提上了**工作議程。

趙繼統這個第一個加入「除魔會」並擔任職務的美國人,這就需要離開美國,進入梵蒂岡「除魔會」總部任職,來熟悉該會的運作和與上層人物的交往,以便于將來回國主持美國分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

對于以羅馬教廷為主的「除魔會」**並不排斥,無論怎麼說它也屬于一個民間組織,最多算個宗教組織,有必要用聯邦公務人員來管理和支撐嗎?相關的論證會隨即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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