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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章︰故人、故事

這座三層小樓就是安博里特鎮上最好,也是最大的一家酒館,名叫「紅獅」。

佣兵工會派駐在安博里特鎮的辦事處就租住在紅獅酒館的三樓。

馮丑推開酒館的大門,一股混合著麥酒、烤肉的油煙,人類濃烈體味的古怪味道頓時鋪面而來。

清晨的酒館大廳里,東倒西歪的睡著幾個酒鬼,胖胖的中年酒保也躺在寬大的吧台上睡得鼾聲如雷。

看著吧台上,張大嘴巴,打著帶哨呼嚕的胖酒保,馮丑的眼中閃過一絲笑意。

這個酒保其實就是這座酒館的老板。

這個有趣的家伙在李奧的童年記憶中佔著相當大的分量。

在李奧七歲那年,他的爺爺,老安博里特男爵,將他的父親埃里克趕出了領地,讓他出去自己闖蕩。

當時埃里克剛剛進階八級奧法騎士,掌握了六個二級法術,真正的戰斗力,差不多相當于十級的普通戰士。

奧法騎士的進階需要先獲得相應的戰士等級,然後通過魔法儀式在戰士的血脈中注入法術構架,以戰士的海德加爾之力為力量源泉,獲得一些特定法術的施法能力,比如「防護邪惡」,「法師護甲」,「克敵機先」,「電爪」,「凍寒之觸」,「腳底抹油」,「魔化武器」之類法術。

所以,奧法騎士進階,花費的不僅是時間和汗水,還有大把的銀克朗。

奧法騎士的第一次轉職儀式在五級舉行,在八級的時候,則會進行第二次進階儀式,獲得二級法術的施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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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和魔法拉上關系的,往往價值不菲,更何況這種讓人獲得永久性的施法能力的儀式。

埃里克的兩次奧法儀式,花費高達十多萬克朗,這自然引起了爵位繼承人,埃里克騎士的哥哥,夏佐斯圖亞特安博里特爵士的強烈不滿。

為了維護貴族領地的穩定,貴族繼承法中規定,貴族的遺產是不可拆分的,因為領地和財產拆分必定會分散貴族的實力,在荒野中,力量分散,有時候就意味著滅亡。

老安博里特男爵的做法,已經有拆分家產的嫌疑。

在長子的強烈抗議和向貴族法院起訴的威脅下,老安博里特男爵不得不將次子趕出了領地。

當埃里克帶著家人離開領地的時候,這個胖子就是不多的幾個追隨者之一。

離開領地的埃里克移居到弗格薩克城,在那里,他注冊成為了一個佣兵,最後他建立了一個佣兵團。

在那段日子里,這個胖子一直是埃里克的跟班兼管家。

後來,埃里克在父親的支持下,建立佩德羅開拓騎士領,在最初最艱難的那段歲月里,這個胖子曾經是李奧最大的安慰。

再後來,老安博里特男爵去世,夏佐繼承了男爵爵位,這個胖子受到了來自家族的壓力,被埃里克趕回了安博里特領。

這家紅獅酒館,原本是胖子家族的產業。

和埃里克不同的是,這個胖子有一個好哥哥,他將這個酒館送給了自己的弟弟。

這個胖子得到這個酒館後,就吧酒館的名字改成了紅獅。

因為「紅獅」是埃里克在佣兵中的綽號,也是埃里克建立的佣兵團的名字。

這個胖子名叫喬爾,出身于安博里特家族的一個附庸騎士家族,他和他的哥哥很小就來到安博里特家族城堡中服務,喬爾在城堡中得到的第一個職務就是做埃里克的跟班。

在李奧的記憶中,這個胖子是個比父親還要親近的角色。

馮丑嘴角噙著一絲笑意,走進了酒館。

他並沒有和喬爾相認的打算,當然不是不信任他,在李奧的記憶中,如果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人可信的話,那這個人必定是喬爾。

只是馮丑覺得沒有必要,他來這里是為了殺死出賣李奧父親的那個叛徒,這對現在的他來說,並不是太難的事情,當然,如果有可能的話,能干掉李奧的大伯,那就更理想了。

殺死叛徒,用不著喬爾幫忙,殺死安博里特男爵,則會讓喬爾陷入兩難。

喬爾的家族是安博里特家族最重要的封臣,這個家族幾乎每一代人都有騎士產生,每一代騎士都是安博里特家族最重要的武臣,喬爾這一代也不例外。

喬爾是李奧的父親的的跟班,他的哥哥卻是李奧伯父的跟班。

就像喬爾無比忠誠于李奧的父親,喬爾的哥哥也同樣忠誠于李奧的伯父。

馮丑更清楚,喬爾敬愛埃里克,但也愛他的哥哥和家族,他忠于埃里克,也忠于安博里特家族,這種忠誠已經銘刻進了喬爾家族的傳統和血液當中,這是一個真正的騎士家族。

如果馮丑讓喬爾幫他謀殺安博里特男爵,是會逼死這個家伙的。

馮丑默默的走到酒館的角落,躺在一張長椅上,像其他酒鬼一樣,蜷縮著睡去。

沒有人會留意這樣一個酒鬼。

早上八九點鐘,酒館里就陸陸續續的有客人進來,這些客人大都是尋求任務的佣兵。

安博里特領面積廣闊,物產豐富,幾乎每天都有清理荒野生物或者護送商隊之類的任務發布,所以,有不少本地佣兵,就常駐在安博里特鎮接任務。

佣兵工會駐扎安博里特鎮的辦事處,就在紅獅酒館的三樓,這些佣兵上樓接了任務後,大多都會下樓吃些東西。

馮丑從凳子上睡眼惺忪的醒來的時候,酒館里已經很熱鬧了,喬爾已經不再吧台後面,那里換了一個老瘸子。

幾個年輕的酒館伙計,在老瘸子的指揮下在大廳里到處奔忙。

這個老瘸子馮丑也認識,他是紅獅佣兵團曾經的隊員,在一次任務中失去了左腿,開始時,被埃里克安排在家里當佣人,後來佩德羅領建立,他又成了城堡的看門人。再後來喬爾離開時,帶著他一起回了安博里特,畢竟這里環境要好得多。

李奧沒有在意過老瘸子的名字,一直就叫他老瘸子。

馮丑敲了敲桌子,要了一杯麥酒,一份烤肉,一塊剛剛烤好的松軟白面包,大口的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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