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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張三不是法外狂徒!

「咋呼什麼!慢點說!」徐福厲聲訓斥了一句,那聲音便立刻停頓了一下,隨後,一個年紀大約十五六歲的少年從門外走了進來,有些畏懼的看著徐福,略微整理了一下語言,才開口道︰

「公子,剛才衙門里傳來消息,說張三建銀(通假字)婦女,下毒殺人……已經被抓起來了,縣令知道張三是公子的弟子,所以派人過來知會了一聲……」

(夏朝地方司法官被稱之為‘士’,不過說起來很怪,這里就叫縣令了,縣衙、衙門同理,後面會出現的官職也一樣,畢竟封神榜里紂王還自稱朕呢,全都是為了方便,別在這方面杠)

「什麼?!」馮雪聞言,差點沒從牛車上跳起來,這張三乃是他十三名弟子之一,在數學上頗有天賦,區區五年竟然已經開始學習高數,可以說是馮雪教化之道的中堅人物,如今犯了人命官司,他如何不驚?

這個世界的法律非常樸素,除了不敬蒼天罪在不赦之外,基本就是遵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樣的樸素道德觀點。

馮雪可是每年都會召集全縣城所有年齡在十二到十八歲的青少年統一考核,挑選出最有靈性,成績最好的一部分層層篩選,才終于挑出了這十三名學生,若是在這里被殺掉一個,他不得心疼死!

雖然說這個年代,哪怕犯了死罪,只要上交六百斤青銅就能贖罪(夏朝贖刑),但是說一千道一萬,這些弟子馮雪是打算開學校所用,如果這張三真的做出這等罪狀,難免將來不會猥褻學生,與其如此,還不如就讓他死在這里。

不過,以張三那種性子,馮雪很難相信他會殺人強健(通假字),雖然他叫張三……

「走,直接去縣衙!」馮雪一聲令下,立刻有僕役備牛套車,兩盞茶的功夫,馮雪便帶著六七名護衛,三五個僕役,以及一個管事,一路朝著縣城內駛去……

……

牛車速度不快,等馮雪趕到縣衙,已經過去了大半個時辰,一夜沒怎麼睡好的馮雪大大的打了個哈欠,隨後才走下牛車,朝著縣衙內走去。

「徐公子來了……」看到馮雪進門,縣令立刻拱手行了一禮,可別小看這一禮,兩人見面,地位低的先行禮,這是一種規矩!

這年頭官員基本等同于貴族(或者說只有貴族能當官),馮雪這個諸侯旁系雖然被稱作公子,但充其量也不過就是個低等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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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侯伯子男來計算,諸侯國的國王是公爵的話,他大概也就是個男爵水準,比不得子爵級別的縣令。

但有些時候,地位高低並不能單純以爵位來計算,正所謂宰相門人七品官,馮雪出身徐國王室,一衣帶水之下,見人總是要高那麼一兩級的,更別說他還弄出了不少便民之物,頗受百姓愛戴,加冠之後,指不定搖身一變,就成了頂頭上司。

馮雪自然也明白縣令敬的是自己的未來,不敢托大,亦是禮數周全的打了個招呼,兩人這才在偏廳落座,隨即有僕人上來茶點,兩人這才開始話題。

經過了開場的寒暄客套,馮雪終于直入主題,開口問道︰

「羅縣令,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羅縣令聞言,放下手中的茶杯,略微組織了一下語言,才開口介紹道︰

「報案的是米家糧鋪的老板娘米氏,據她所說,她丈夫三年前曾經和張三借了一筆錢去經商,後來賺了錢,上個月才帶著她回到射陽,開了糧鋪,昨天請張三去喝酒順便還錢,沒想到這張三見色起意,殺了米老板,然後還強暴了她,今天早上趁著張三醉酒未醒,來縣衙報的案。」

「米老板請他吃飯,他反而殺了米老板?而且殺了以後還在人家床上抱著人家老婆睡了一夜?」馮雪臉色頓時就黑了,這他喵的怎麼听都有問題好吧?

「誰說不是呢?只是‘奸出婦人口’……」羅縣令嘆了口氣,馮雪聞言卻是楞了一下,隨即倒也明白過來——

被強暴這種事無論什麼時代,基本都可以算是難以啟齒的事情,所以一般來說,如果有婦人報案說自己被強暴,一般來說都是會直接判罪的。

但這種慣例的前提是,這個年代,對于強暴的量刑並不高——

強暴罪真正被確立是在唐朝,雖然這個世界和馮雪原本那個世界的歷史不太一樣,但在這個時期,對于強暴這種事情,仍舊只是相當于斗毆、傷害之類的行為,雖然不至于像某些郭嘉(通假字,至于具體哪些這里就不舉例了)那樣權當無事發生,但也就是罰點錢抽兩鞭子了事的事情。

若張三僅是強暴,縣令甚至都不會叫人通知馮雪,頂多讓他給個賠償就算完事,甚至都不會判刑。

但問題在于,死了人。

一方面奸出婦人口,另一方面案子又有不少疑點,再加上已經過去一夜,證據什麼的要收拾早就收拾了,以這個時代的刑偵手段,不動用超凡力量,想查清楚很不現實,按照羅縣令的想法,直接給錢了事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殺人償命,這是這個時代最基礎的法律,正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些人,總是更加平等。

夏朝有贖刑一說,也就是交納一定數量的青銅,就可以免除罪行,張三自己拿不出來,但馮雪可是大戶,這點錢對他而言,毛毛雨啦。

但是在馮雪看來卻不是這麼回事,比起判罰什麼的,他更在意真相,如果張三真的有罪,他才不會出錢去贖人,反過來說,如果沒罪,他憑什麼掏錢?

更別說昨天晚上還來了個判定,對于這件事,馮雪那定然是要追根求底的!

也不多想,直接開口問道︰

「張三怎麼說?」

「矢口否認。」縣令搖了搖頭,卻是不置可否,這事情不是誰說了就能下定論的,他叫馮雪過來是想著省事一點,但此時馮雪開口問案,那自然要等查了才能下定論。

馮雪自然清楚縣令是什麼想法,直接開口道︰「讓他過來,我親自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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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我知道矢口否認是近代才有的成語,但是這不是歷史小說,是神話小說,如果還要考慮詞匯形成時間,那夏朝這時候也別說話了……

ps2︰順便說個不知道怎麼形容的歷史小常識——古代大多數朝代,強啪少女的罪比強啪已婚婦女要輕很多,強未婚少女頂多杖刑,強已婚不止有牢獄之災還可能死刑,當然,幼除外,涉幼一律死刑,當然過去的幼和現在的標準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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