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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攔路求被騎】

對于周圍情況,方長卻似渾然未覺。

篝火愈小,照亮範圍僅有丈許。

周圍那幾道黑影得了鼓勵漲了膽氣,維持著待撲擊之勢,緩緩爬近。它們見空地中間天被地床之人,正自酣睡,便欲動作,上前撲殺大嚼一番。

忽地!

有道靈光從地上人衣中飛起,翩躚若流星,在周圍極速穿梭。

鋒刃貼著皮肉飛過,削斷幾許毛發,紛紛揚揚間,幾只野獸身軀驟然繃緊,而後將尾巴緊緊夾在後腿中間,嗷嗚著朝遠方跑去。

很快,這幾道身影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方長翻了個身,依然在酣睡。

空中那柄直背小玉刀,圍著篝火在上空繞了個大圈子。

見左近再無威脅,便滴溜溜打了兩個轉,重新飛回方長衣兜中,自行入鞘,再次變得樸實無華。

…………

……

伴隨著初升朝陽,方長從睡夢中醒來。

他也不行早課,只是靜靜躺在那里,感受著淡淡晨霧與微醺的陽光,听著遠處樹梢鳥鳴,和旁邊草叢里不知名的蟲兒響。

如是半刻鐘,他才伸了個懶腰,從地上爬起來,修行人就是這麼隨性。

旁邊篝火已經熄滅,但仍有余燼,晨間濕氣重,方長耗費了不少力氣,才尋了些合適的干柴,重新將火堆升起。

早餐倒是好辦,他包裹里還有幾個熟雞蛋,那是他進縱斷山前,于山腳野店里所買,他將它們放在篝火邊烤熱,和烤干糧一起享用。

小心地將篝火徹底熄滅,以土掩埋,方長收好行李,繼續上路。

「咦?有趣。」

方長立住身形,笑一笑,而後沿著這條山路,輕快地朝前走。

有道身影,跪在不遠處。

那是只麋鹿,巨大的鹿角如小樹一般,但姿勢卻有些像人,正用兩條後腿跪地,前蹄平趴,頭抵于地,滿滿當當地阻在路中央。

「上仙!」

見方長前來,對方呼道,同時將頭抵地面更緊。

看到這只妖怪阻路,方長也不出聲,只是在丈許外站定,定楮看著它。

「上仙!」

對方又呼道。

方長這才開口,說道︰「何事?」

那麋鹿磕了幾個頭︰「昨夜間見仙長獨自一人夜宿路旁曠地,幾只豺狼虎豹無法近身,便知仙長神通廣大,小妖特來投奔,願為仙長坐騎,只求未來能有一份化形機緣。」

「在下並不需要。」方長搖搖頭,從麋鹿妖身畔路過,繼續向前。

接著,後面傳來了極為悲愴的號哭聲。

回過頭,方長看見,那只麋鹿保持著原本姿勢不動,失望傷心之下,在大聲號哭,聲震山野,顯得淒慘無比。

搖搖頭,他略動了惻隱之心。

停住腳步,方長問道︰「你就不怕我是個喜歡降妖除魔的,將你斬殺在此處,取了鹿角掛在牆上做裝飾?」

听到後面聲音,麋鹿妖趕緊抹了幾蹄子淚水,拼命止住哭聲,回身叩道︰

「小妖我壽數將至,無非是賭一把而已,便是被上仙斬了鹿角拿去當裝飾品,也強過看著自己被歲月消磨,在這山間逐漸老去朽壞。」

世間野獸,開靈智成妖之後,會獲得長達幾十倍上百倍的壽命,原本能活十幾年的野獸,開靈後往往可以壽達幾百載,壽命悠長。

但這個壽命悠長,只是相對于普通人類來說,若是和修行人相比,便又不夠看了。

妖獸們化了橫骨之後,下一步就是追求化形,除了人身更近道之外,還為了更久的壽命。

畢竟相對于修行人來說,野獸妖軀短壽,難以在修行路上更進一步,如草木精怪之類比人類壽數長的,卻又修行困難,進境緩慢難以忍受。

人類相對于大多數野獸來說,本來就是長壽的生物,若無病無災,百余歲也能見,若修行有成,簡簡單單可以有幾千載壽命。又是天地眷顧的生靈,修行簡單,故而化形是所有妖怪的首選項。

雖然妖獸化形後壽命僅比普通人長上些許,只有百余載,但無吝于新生。

而且有向道之心,有修行基礎,以人身入修行,便可如修行人一般長壽,何樂而不為。

這也是天下妖物們的普遍選擇,如白狐妖胡雪球那般得了人身,卻不再考慮更進一步者,終究還是少數。

但化形又何嘗容易?

或者說,在修行路上,人類的.asxs.,就比絕大多數妖怪的終點還要高。

只是人之所以為人,罕有選擇修行之路的個體,也是重要原因,不然社會秩序徹底崩解之下,人就不再是人,當然,作為被天地所眷的族群,也不會出現此種現象。

見方長神色依然未有變化,麋鹿精神色一黯,又忍不住開始抽泣。

揮揮手,方長道︰「不要哭了。」

這話很管用,難听如放氣般吱的一聲,麋鹿精哭泣聲,被它捂住嘴的蹄子急剎住。

方長仔細觀察了下面前這只鹿妖,微微笑道︰「看在你心誠,正好我最近需要出趟遠門,你為我代步三天,我許你一句機緣。」

麋鹿精听得,整個妖一怔,而後忽然理解了意思,開始猛磕頭。

「不要跪。」搖搖頭,方長說道︰「其實我並不喜歡有人跪我。」

「是,上仙。」心情經歷了大起大陸,麋鹿妖非常高興,差點又要喜極而泣,還是想到可能會讓面前仙長不喜歡,強行忍住了。

它站起身來,四蹄著地,低下頭︰「仙長請上座。」

「辛苦了。」方長點點說道,而後抬腿跨坐在麋鹿脊背上,「沿著這條山路繼續走,直朝榆州去,滿了三日,我便指點你一句,而後汝自行離開便好。」

[咪咪閱讀]

「遵命,上仙,另外不知上仙如何稱呼?」

「我姓方,你也不必稱我上仙,叫我方先生就好。」

麋鹿撒開四蹄,開始沿著山路奔跑,速度比馬快得多。

考慮到路人們接受度,方長將身上那種被動透明感延伸了一些,讓所有人都會下意識忽略這一人一妖。

有了麋鹿代步,原本不緊不慢,悠閑行路的方長,趕路速度猛增了一截。

而且出了縱斷山之後,他們還時不時抄個近路,對路線截彎取直,途中便是高山大河也不在話下,麋鹿不怕冬天水冷,渡河輕盈的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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