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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八章 嚴酷軍法

長樂郡主,你無可爭議的權威身份,下達了整軍的命令。

18萬新征南軍,不管情願還是不情願,從上到下,全都按照長樂郡主規定的新訓練大綱,開始了大練兵。

並且長樂郡主還規定了新的軍規,共有十七鐵律。

第一鐵律︰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鐵律︰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鐵律︰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鐵律︰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听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鐵律︰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鐵律︰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鐵律︰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yin軍,犯者斬之。

其八鐵律︰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鐵律︰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yin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鐵律︰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鐵律︰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听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鐵律︰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于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鐵律︰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鐵律︰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鐵律︰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鐵律︰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鐵律︰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總之,怕死的,千萬別當征南軍。

一時之間,征南軍軍紀之嚴酷,軍法之嚴,在歷國可謂獨一無二。

這長樂郡主治軍,好像就只有一個字,就是「殺」。

要打仗了,你說自己病了,殺。

要打仗了,兵器掉了,殺。

你是弓箭手,戰斗中射早了的,殺。

上官若發現不告發的,一起殺。

你是弓箭手身後負責保護的近戰兵,若弓箭手陣亡,你的結果,殺。

臨陣退縮,伍長殺

兵,什長殺伍長耳,小隊官殺什長……

一人退卻則一人被殺,全隊退卻則隊長被殺,隊長殉職而全隊退卻則全隊被殺。

埋伏作戰,遇敵不起及起早者,殺,全都殺。

不服上官,令不行,禁不止,殺。

行軍途中你若尿急離隊小便,殺。

喧嘩說話者,殺。

訓練還有考核,凡是成績在未名者,殺。

兵逃走,同隊之人,殺。

征南軍軍紀之嚴酷,一時令人側目。

長樂郡主更是公開說道︰「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

這里她指的殺卒不是殺敵人的士兵,而是殺自己的士兵。

在歷國史上,以戰斗力強出名的將軍很多,軍紀嚴酷者也很多。

其中最著名的大將嚴飛,簡直六親不認。

當時嚴飛軍在北疆,有邊城百姓投訴他的舅舅胡某騷擾鄉間。

嚴飛是大孝子,先告訴了母親,並責備胡某說︰「所為如此,可一不可再。再犯的話,我能容,恐怕軍法不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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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過後胡某再犯,嚴飛親手將胡某擒下,令左右捉其手,自取佩刀剖其心,然後碎割之歸。

當時歷王曾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諸將遠所不及。」

嚴飛性好殺人,每次打仗前都要故意挑錯,帳前當場斬兵斬將。

他自己卻流血盈前,言笑自若。

兩軍對陣,他從不指揮整軍壓上,而是先派個一二百人上去廝殺,務必要求取勝,不能取勝而敗下陣來的,無論剩下多少人,全部殺。

繼而再派幾百人上去廝殺,如前而戰,不能取勝的再全部斬首,直到取勝為止。

嚴飛的部下對他極其敬畏,作戰時皆抱必死之心,所以嚴飛戎馬一生未嘗敗績。

不過嚴飛殺人不眨眼,但是千萬不要以為光一個「殺」字就能當名將,整天吹毛求疵找機會殺手下,不激起兵變才怪。

酷如嚴飛,對隨他征戰的將士微功必錄,上奏歷王請功封賞,絕不是一味好殺人的屠夫。

他軍中雖然有被殺危險,可是立功封賞的機會更多,所以歷國的將士都願意跟隨他出征。

嚴飛治兵,不但有重罰,還有重賞,他對部下的護犢之情,比起他嚴酷的軍法猶有過之。

他一方面用嚴酷的軍法,讓手下的士兵,知道什麼是紀律,什麼是軍隊,畏懼將領,對自己的話不敢違背。

而一方面,則用無微不至的關懷,優厚的待遇,讓士兵對前途充滿信心,對之敬如嚴父。

嚴飛每次戰後,第一件事就是坐在大帳寫立功人員名單,向上級和歷王請功。

如果有手下的功勞,沒有得到合理的封賞,便會「不安于心」,想盡辦法也要為手下爭取到應得的封賞,甚至不惜為此而與其他重臣大將翻臉。

所以嚴飛的軍法雖然殘酷,但是卻極得軍心,百戰百勝。

長樂郡主如此嚴酷軍法,顯然是想走嚴飛的路子。

上官文輝看在眼里,卻在心中很是有些不以為然。

嚴飛之所以能夠依靠著嚴酷軍法來統帥部隊,最主要的還是他能夠百戰百勝。

雖然說這個士兵遵守紀律,實力強悍,是取勝的關鍵,但是更關鍵的是,要有一個善于指揮的將領。

而長樂郡主指揮戰爭的水平,上官文輝也曾研究過她戰敗的那場大戰。

就上官文輝認為,如果是自己指揮這場戰斗的話,不可能像長樂郡主敗得這般的慘。

這就只說明了一個問題,說明長樂郡主的軍事指揮水平,是低于正常水準以下的。

那麼這樣一個指揮水平比較低,曾經吃過大敗仗的將軍,她的威望就肯定不高。

如果是一個常勝將軍,威望就會很高,士兵們雖然會有怨言,但是卻因為他能夠帶領著自己取勝立功,因為他的威望足夠高,從而將這種怨言給壓下去。

但是一個吃過敗仗,尤其是剛剛吃了大敗仗的將軍,他的威望是沒有辦法迅速提升的。

這樣的話在實行嚴酷軍法的時候,那種怨氣便不會因為其他的原因而抵消,反而會因為這個訓練時間的延長,越積越多怨氣,並且會怨氣越來越大。

甚至會在訓練的時候,采取抵觸的情緒,來反抗這種嚴酷的軍法。

上官文輝是真正帶過兵,在戰場上打出來的將軍,平時自然也是多有練兵,對于這個道理非常的清楚。

這也是他前次去找長樂郡主交談,希望長樂郡主取消這個訓練計劃的原因。

就是他認為以長樂郡主的威望,他執行這麼嚴酷的軍法,是很難行得通的。

但是長樂郡主並沒有听他的,反而以官職壓住他,強行推行了自己的訓練計劃。

現在情況成了這個樣子,上官文輝反復權衡,認為自己如果再去勸說,也不會起太大作用。

但是他也不能夠,眼睜睜的看著長樂郡主,把這一支新的征南軍的軍心給耗盡。

一支軍隊如果不能和主將結成一條心,那麼在面臨大戰的時候,就會變得很危險,甚至會這個主動崩潰,趁機拋棄主將。

那如果真的那樣的話,作為副將他就危險了。

所以上官文輝決定,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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