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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橋這個地方,丁凡其實還挺好奇的,之前為了到現場調查,這才沒有到水仙橋轉轉。

其實說實在的,丁凡是一個不願意逛街的人,但是不得不說,他對于黑市還是很感興趣的,因為在這類地方,往往會有很多沒有見過的東西。

外面見不到的東西,都能在這里看到,甚至在這里,你可以看到很多真實的東西,甚至任何黑暗的東西,你都可以在這個地方見到。

只有你想不到的東西,但絕對不沒有你看不到的東西。

之前孔杰已經來過這里了,甚至這個對方,他比誰都熟悉,來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對于這里他就好像回家一樣,就連這里的每一個店鋪背後是什麼人,他都大部分知道。

當然也沒有說的那麼熟悉,畢竟這個地方流動性還是很大的,時不時的就要換個人,就連這些店面都不是完全穩定的。

其實這一點,對于丁凡來說並不是很重要,反正這個地方,從來就不缺少‘導游’。

畢竟這個地方,本就十分難走,人員混亂就不說了,最關鍵的就是這里的路永遠都好像蜘蛛網一樣,外人進來都很有可能走不出去。

這個混亂的地方,自然也會有一些人,手上沒有錢財也沒有東西,干脆做起了沒有沒錢的買賣。

最多的就是這里的小偷,要比外面多上很多。

當然也不是什麼人都能在這里做小偷,外面的小偷扒手有點眼力,有點手段,基本上就能吃上一頓飽飯。

就算是被抓到了,也不過就是被扭送到看守所,教育一下,罰款繳了之後基本上也就被放了。

但是這些在黑市里面混飯吃的人,就完全不一樣了,首先就是要對黑市里面的一磚一瓦都十分了解,這是失手之後用來逃命的。

在黑市這個地方,可不像是外面,失手就意味著你這只手別想在用了。

這里的人可不像是警察那麼溫柔的給你講道理,你要是家里有點難處,甚至有的警員會自己掏腰包給你一些資助之類的。

換做黑市里的這些人,抓到你手腳不干淨,想都不用多想,很有可能抓起路邊的石頭,直接拍在你的手上。

所以在黑市里面混跡的小偷,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這里的路徑,隨後眼力也是一個關鍵。

畢竟來這里的人什麼人都有,偷東西也要分人,俗話說的好「柿子要挑軟的捏。」

沒有一點眼力,踫上一個扎手的榴蓮,那麼這只手就算是要交代了,甚至可能會丟了小命都不奇怪。

而丁凡來了水仙橋之後,第一時間找的就是這幫扒手。

一個人閑逛在街邊老巷,腰間鼓鼓囊囊的一臉好奇東瞧西看,完全就是一副人傻錢多的模樣。

遠處的孔杰看到丁凡這樣,差點都要笑出來了。

他這個釣魚的手段,以前孔杰也不是沒有用過,只是他用這一招的時候,很快就被這里的扒手識破了。

畢竟那時候他還是一個新人,對有水仙橋這個地方,他心中更多的還是充滿了恐懼,第一次來執行任務,身上還帶著配槍的,被這里的扒手一眼就看穿了。

反倒是像丁凡這樣,身上沒有帶槍,帶著不少現金在口袋里面,對于這里的扒手那是致命的吸引力。

快他身邊就已經聚集了四五個扒手了,他還好像沒有發現一樣,依舊在前面東看看西看看的,簡直就是沒心沒肺的德行,看的孔杰頭上都冒汗了。

其實丁凡現在也很著急,明知道身後跟著幾個扒手,但是這幫小子就是不動手,他等的都有點不耐煩了。

好不容易身邊的口袋處好像松了一下,似乎有什麼東西從口袋里面被抽出去了,從這個感覺上來看,這個出手的扒手手段也不怎麼樣,基本功都沒有練到家。

當年丁凡可是在東北抓過盜門魁首的,那一手的絕活兒,簡直快的讓人眼花繚亂,在他們看來簡直就是多年來老祖宗傳下來的文化瑰寶一樣。

想不到現在的扒手,手段都這麼粗糙,簡直叫人看了都想罵人。

不過這個小偷手段不怎麼樣,跑的到真的是很快,丁凡一回身的時間,也就是看到了他的一個背影,轉眼間就消失在旁邊的小巷子里面了。

在轉身看看孔杰的方向,人早就已經不見了,八成已經去抓人了。

至于他身邊現在剩下的幾個人,已經呆若木雞的愣在了原地,顯然是盯了半天,還沒等動手,就被人捷足先登了,完全讓他們沒有想到,這會就算是後悔也來不及了。

「還看?等我請你們吃飯嗎?」

周圍的幾個扒手一听這話,頓時明白了,來人也不是吃素的,八成也是個老江湖了。

還好自己沒有動手,不然這會兒一定倒霉。

丁凡沒有搭理這些人,留下一聲冷冷的話,就直接追著逃跑的扒手追了上去。

扒手跑的雖然快,但是丁凡也早就有準備了,錢包里面有一個不大的裝置,被偷走的錢包會不斷的往外流熒光粉。

這種熒光粉不容易察覺,但是手上拿著一個紫光燈之下,這一路就好像在地上劃了線一樣,想要追蹤帶這個小偷,根本就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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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剛剛小偷動手的時候,孔杰應該是看到了,所以這會兒已經去追了,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找到人了。

丁凡順著地上的熒光粉,慢悠悠的就往前面走去,很快就在一個不大的藥店旁邊發現了更多的熒光粉。

要是沒有猜錯的話,小偷應該是跑進這個小胡同里面了。

丁凡手上拿著手電筒就走了進去,都沒有走上幾分鐘,就看到里面一個瘦小的身影這會兒正在牆角不斷的喘息,好像被人追的,已經累得快岔氣了。

而這會兒看到丁凡跟進來了,他就更加緊張了,站起身就想跑。

可這個羊腸小道的另一邊,已經被孔杰堵住了,他根本就沒有地方可以躲閃。

「還打算跑啊?」

「就這麼一點小路,兩個出口都有人等你,除非你能飛起來。」

扒手緊緊的抓著錢包,滿臉警惕的看著丁凡,在看看另一邊的孔杰,這會兒著實緊張的肌肉都開始顫抖了。

「你究竟是什麼人,你不可能追上我的。」

「能在黑市里面追上我的人,最少也在這里混了五年以上,可我沒見過你們,你們一定是從外面來的。」

丁凡冷笑了一聲,關掉了手上的熒光手電筒,指了指小偷手上的錢包說道︰「你說的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偷了我的錢包,現在還來問我是什麼人,是不是有點不合適?」

扒手看了一眼丁凡,在看看另一邊的孔杰,似乎是在比對這兩個人的身材,最後從後腰拔出一把粗糙的匕首。

選來選去還是選擇了看上去比較瘦弱一點的丁凡,打算從他這邊沖出去。

而丁凡看他沖過來,臉上沒有一點吃驚的表現,似乎早就已經想到他會這樣做,腳步往後一劃,直接了當的一招通天膝,順勢撞了過去。

這一下膝蓋直奔扒手的面門而去,去勢也十分凶猛,扒手根本就來不及抵擋一下,就被這一招狠狠的撞在了下巴上面。

眼前都被撞出一圈小星星了,手里的匕首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了,只有左手依舊死死的捏著錢包,生怕這東西丟了。

可憐他還不知道,他之所以會被丁凡找到,完全就是因為這個錢包的緣故。

而丁凡一招將他擊倒之後,並沒有想過要在追上去,依舊站在原地,面帶微笑的看著倒下之後艱難爬起身來的扒手。

這會讓扒手也想明白了,自己做出的選擇,實在錯的有點離譜了,這個男人看上去似乎十分瘦弱,但是他的戰斗力著實不弱,想跑應該選擇另外一邊,多少還有點機會。

扒手勉勵的從地面爬起來,想要找自己的匕首,可周圍的光線實在太暗了,之前的東西掉在地上根本就找不到,索性隨手抓起一塊石頭,高舉著就奔著孔杰沖了過去。

孔杰雖然沒有丁凡的格斗能力,但是今天出門的時候,他帶了配槍出來的,看到這小子奔著自己沖了過來,毫不猶豫的就拔出了手槍。

扒手才沖到一半的路程,就看道孔杰將手槍拔出來,嚇得兩腿一軟直接就跪在了地上,身體貼著地面和剛剛的力道就這樣滑出去了。

手上的石頭順勢也被他丟在了一邊,等他的身體滑到孔杰的面前時,已經成了雙手捧著錢包,一臉諂媚的笑容了,就好像齊天大聖身邊討好他的小猴子,手上捧著一個新鮮桃子一樣。

只是他手上沒有新鮮桃子,只有從丁凡口袋里面偷出來的錢包而已。

「大哥,別殺我,給我一個活路行嗎?」

這里的扒手,一旦失手都是什麼下場,他混了這麼久自然是心里有數的。

這會兒被人堵在了這里,一個身手了得,一個手上拿槍,他明顯跑不了的,這會兒也只能跪在地上祈求他們能饒了自己一條命了。

丁凡走上前來,伸手將他捧在手心的錢包拿了起來,看都沒有看一眼就塞進了口袋里面,笑著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想讓我放了你,總要那點東西作為交換吧!」

「我沒想找你的麻煩,但是你自己找上門來了,這就不能怪我了對吧,你想保住你的手,是不是應該拿出一點跟你手掌相匹配的東西出來,不然你好意思開這個口嗎?」

丁凡這一說,扒手頓時送了一口氣。

丁凡的身手他已經見識到了,有這個身手的人不是很多,一開口說出來的話,明顯就是個老江湖了,這樣的人來黑市,必然是有目的了。

而且他們這些人,總是有些事情不方便自己出手去辦,對于自己的小命他們也不會在意,不是非要不可,那就證明他今天算是有救了。

「大家都叫我飛毛腿。」

「有需要,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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