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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告林黃山勒索罪

听完他的敘述,律師問道︰「你有沒有打孩子?」

「打過幾次,但不多。」林黃山有些心虛的說道。

「說實話!」律師厲聲道。

林黃山小聲道︰「就一周一兩次吧……沒有我打老婆的時候多。」

律師心里一陣厭惡,沒想到自己接受的案件當事人竟然如此惡劣。但為了高昂的佣金,他還是將一切情緒都吞了進去,沒有表露出來。

「你這次主要想要什麼?」翻了翻文件,律師問道,因為只有知道了想要的才能確定辯護的主要方向。

「我想要爭我兒子的撫養權!」他眯著眼楮說道。只要兒子分給他,那就不愁沒有錢花了,梁盈盈一定會繳械投降,乖乖給他錢。

他之前說的給了兩千萬元就從此不再糾纏她們的話,自然是假的!他是絕不可能放棄這個大財主的!

林黃山補充道︰「我老婆是個瘋子,法院不可能將孩子判給她的!」

律師思忱著道︰「如果你的妻子自己沒有生活能力的話,那基本上我們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房間中,兩人的臉上都掛著自信的微笑,似乎已經勝券在握。

幾日後正式開庭,趙小凡這次作為陪審團一同出席。陪審團中還有一些是梁晶晶與梁盈盈的朋友。

梁晶晶已經想起來了一切,當她與林黃山四目相對的時候,即使隔著冗長的距離,她依然控制不住的顫抖了一下。

身邊的律師安撫著她,讓她冷靜下來。

這離婚官司無非兩種,而他們的核心目的是要爭貝貝的撫養權,為了能繼續要挾他們,林黃山一定不會對貝貝的撫養權問題作出讓步,這便是最棘手的。

幸好如今梁晶晶已經恢復了正常。

林黃山的家暴事實毋庸置疑,他們早已準備了梁晶晶和貝貝帶著傷痕的照片出示在法庭上。

林黃山方律師想以醉酒來搪塞過去,以求減輕判決,然而梁晶晶的律師卻並未給他這個機會。

「我可以保證,有幾次林黃山先生是在絕對清醒的狀態下動手打了我的當事人梁晶晶女士,而在他動手的過程中,他們的兒子林貝貝想要出手阻止,結果被林黃山不分青紅皂白的一頓暴打。」

貝貝和梁晶晶作為人證都說出了自己的證詞,加強了可信度。

在打人這一點上,林黃山罪有應得,無言以對。

他換了個方向,如他們預料之中,不再糾結于家暴這一事上,林黃山的辯方律師開始死咬著撫養權的問題不肯松口,他將焦點聚集在梁晶晶的精神疾病上,但梁晶晶方早有準備,直接放出來了醫院的診斷報告書。

被告律師大吃一驚,連忙回頭與林黃山交換了一個眼神,林黃山的臉上同樣是不敢置信的表情。

畢竟短短半個月的時間,梁晶晶就能從瘋瘋癲癲的狀態回歸正常,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但事實擺在眼前,梁晶晶現在的模樣以及她看著他的目光都足以說明一切,她的的確確已經徹底痊愈了。

「這、這不可能?怎麼會這麼快?」林黃山失神的小聲喃喃著。

被告律師看了一眼報告,猶不死心地說道︰「如今痊愈了,但也不是沒有復發的可能性。若是今後受到了刺激再次復發,那麼孩子該怎麼辦?」

梁晶晶方的原告律師站了起來,放出幾張醫院的診斷證明,這是比之前的報告書更為詳細的。梁晶晶早已經將腦部與全身上下進行了深度的檢查,結果顯示都是完全健康。

而她也絕對不會復發!

「如報告上顯示,梁晶晶女士的精神狀態完全沒有問題,也沒有復發的可能性,完全具備撫養孩子長大的能力。反觀林黃山先生,他嗜好酗酒賭博,並且沒有正式工作,連最基本的經濟來源都是不穩定的,根本無法支付孩子從現在到成年的一切學習和生活的費用。」

在經濟方面,林黃山是絕對的短板,可以說,有梁盈盈在,他毫無競爭的能力。

但他的律師說道︰「據我所知,梁晶晶女士自從得了病後已經從工作單位辭職,如今全靠著姐姐梁盈盈女士的救濟。我認為她同樣不具備足夠的經濟條件去撫養孩子。」

梁晶晶的律師直接亮出來了梁晶晶的學歷證書,說道︰「現在我方當事人已經恢復健康,憑她的學歷和自身的工作經驗與水平,找到一份薪水豐厚的工作並不是一件難事。而梁盈盈女士與我方當事人是親屬關系,情誼深篤,她自然願意提供一切的幫助,無論是從經濟層面亦或是生活方面。」

血緣關系是這世上割舍不掉的東西,更何況她們還是從小一同長大情誼深厚的姐妹,對于貝貝,梁盈盈更是視如己出。

在這一點上,無可辯駁。

法官點點頭,示意合情合理。被告律師只得閉了嘴。

幾番辯護之下,孩子理所當然的分給了女方。

梁晶晶方律師卻並沒有放棄,他繼續說道︰「法官大人,我在這還要告林黃山勒索罪!他多次勒索我的當事人的姐姐梁盈盈女士!金額已超過一千萬元。」

一千萬元並不是一個小數目,無法了了。

梁盈盈走上前,律師出示了證據。

兩段音頻、一段視頻都足以說明勒索成立。

這一出打得林黃山的律師措手不及,竟一時反應不過來,原以為就是個離婚官司,結果還扯上了勒索。

人證物證俱在,林黃山的辯護律師毫無準備,直接亮牌申請道︰「法官大人,我申請休庭。」

「可以。」法官準許了他的休庭請求。

剛一休庭,林黃山的律師直接質問道︰「勒索是怎麼回事?你怎麼沒和我說清楚?」

林黃山同樣懵了,他死死的盯著梁晶晶,咬牙切齒的說道︰「這個臭娘們兒,居然敢設計我?!」

他用的是‘設計’一詞,而不是陷害,證明對方所說的勒索的確是真的。

林黃山的律師一怒之下直接撂了挑子,「我不能再為你辯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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