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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六十二章 議論紛紛

證據2(微信聊天記錄截圖)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陳浩哥哥,你真會解決我家里的困難嗎?

陳浩︰當然,我已經給你買好了機票,你直接飛過來就行,我讓司機去接你,帶你在東臨好好玩幾天,你家里缺的那點錢,對我來說只是小問題。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謝謝陳浩哥哥,不過我才13歲,還沒有成年,我爸媽不會讓我獨自出去的。

陳浩︰那我讓司機去你所在的城市接你,你也不要和你爸媽說,就說去同學家玩兩天,現在是暑假,他們不會懷疑的。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可是……

陳浩︰可是什麼可是,我都說給你錢了,解決你家的困難了,你還磨嘰什麼,不行拉倒,我拉黑你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別,陳浩哥哥,我答應你,只要你別對我做過分的事就行。

陳浩︰嘿嘿。

……

證據3(酒店房間截圖)

一個小姑娘披著浴巾坐在酒店的電腦桌前,登錄QQ和別人聊天。

聊天記錄︰

嵐嵐︰你在哪?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我在酒店,我來東臨了,然後陳浩就把我帶到酒店來了,他在洗澡。

嵐嵐︰驚恐表情,你真去見那個陳某二代了?還和他開房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他說他能幫我解決家里的問題,還說對我好。

嵐嵐︰他要是騙你呢?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不會吧?他說他喜歡我,還請我吃了大餐,送我花,還開豪車帶我去兜風,和他那個相親帖子里說的一樣。

嵐嵐︰你喜歡他嗎?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遲疑表情,我……我也不知道,畢竟才見面兩天,但是他真的挺帥的,就像夢中的白馬王子一樣,我不討厭他,有點期待又有點害怕……

嵐嵐︰問題是你才13歲啊,你就要和他那什麼?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我……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不和你聊了,他要出來了,我關電腦了。

嵐嵐︰等等,你用電腦攝像頭拍張照片,把這一幕拍下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為什麼?

嵐嵐︰讓你拍你就拍,快點,然後發給我。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好吧。

……

證據4︰電話錄音。

不堪回首的小女

孩(情緒激動)︰「陳浩,你這個惡毒的騙子,你不但玩弄了我,而且還把我送給別人,玩那些惡心的游戲,讓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你不是人,是禽獸,是畜牲!」

陳浩(不耐煩)︰「我是逼你了,還是威脅你了?這不是你情我願的嗎?」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道︰「你說過幫我解決家里的問題,但是你沒有!」

陳浩道︰「我只是說我盡量,我可沒說幫你徹底解決。」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怒道︰「如果你不說解決,我怎麼會這麼屈辱的听你的話,被你和你的狐朋狗友玩弄蹂躪!你這是誘間騙間,還有強間,我一定會告你的,讓法律制裁你這種人渣。」

陳浩(嬉皮笑臉)︰「你隨便,希望你在律庭上,能當眾說出你當母狗的那些細節,讓大家都知道你干了什麼,描述的精彩點哦。」

「你不要臉,你不是人,嗚嗚嗚……」

「賤人,我警告你,不許再給我打電話,否則別說我收拾你,你可是知道,我既是富二代,又是官二代,有錢有勢,敢和我作對,我整死你!」

……

證據5︰偷拍視頻。

一個女孩進入一家叫富貴的東臨本地酒店,走到前台。

前台工作人員問道︰「您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

「我想查一下,20XX年X月X日十三點三十六分分,是不是有一男一女過來開房,定了2705號豪華標間?」

「請問先生,您是?」

「我是那個女的的朋友,她被這個男的玩弄欺騙,現在過的非常慘,每天生不如死,我出于義憤,就想搜集一下那個男的欺騙我朋友的證據,然後報警,將那個畜牲繩之于法。」

「請您稍等一下,我查詢一下。」

「好的。」

「女士,您久等了,我們查到了,您說的時間里,是有一男一女過來開房,登記用的正是男的身份證。」

「男的叫什麼?」

「叫陳浩,東臨本地人,身份證號︰。」

「我能拷貝當時的監控視頻嗎?」

「可以的。」

「謝謝。」

「不客氣。」

……

證據6︰偷拍視頻。

只見一男一女走進富貴酒店,來到前台前登記開房。

雖然視頻里看不太清楚,但是依然能看到男

的身材高大,側面相貌俊朗,穿著不俗。

女孩嬌小玲瓏,梳著雙馬尾辮,穿著水手服,蹦蹦跳跳,看著非常可愛,只是胸前的巨型突起,有點不符合她這個歲數的生理特征。

男的拿出身份證,交給前台,開完房後,便帶著雙馬尾蘿莉走進了電梯。

證據7︰圖片

這是一張身份證照片,頭像的部位打了馬賽克,其他地方都很清晰。

姓名︰陳浩。

性別︰男。

家庭地址︰東臨市明玉山莊十八號別墅。

身份證號︰。

……

以上就是我指證陳浩煉銅、誘間、騙間,並和其他人群教我的證據,大家可以看到,要人證有人證,要物證有物證,證據確鑿

P.S︰至于具體過程,我當時只有13歲,不懂得偷拍偷錄,更不可能保存陳浩和他那些狐朋狗友體液體毛之類的證據,何況陳浩當時非常注意這些,每次完事之後,都把痕跡清除,我即使想到保留證據,也做不到,希望大家能夠愛護我,不要追問這方面,畢竟我現在也才20歲,還是個女孩子,實在羞于描述這些事。

看完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發布的微博後,眾人驚異。

「我還以為是故意蹭熱點的,沒想到證據這麼詳實。」

「是啊,看博文內容,我覺得可能是WNC使的反擊戰術,故意找人在網上抹黑陳浩,轉移火力,但是看完證據,感覺不像。」

「這證據太多了,真像微博里說的那樣,要人證有人證,要物證有物證,無可指摘。」

「有這麼多證據,為啥當年這博主沒控告了陳浩呢?」

「人家不說了嗎,陳浩是二代啊,有錢有勢,啥擺不平啊。」

「難道陳浩真干了這事?我可是剛剛對他黑轉粉,現在又動搖了。」

「如果陳浩真像不堪回首的小女孩說的這樣,我絕對饒不了她。」

「對這麼點的小女孩也能下的去手,簡直就是畜生。」

「這女孩……挺招人喜歡的吧?」

「樓上的,那女孩只有13歲,按照我國法律,不滿14歲女性,不管是否自願,只要發生關系,就是強間罪,你懂嗎?」

「臥槽,那陳浩還把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送給別人玩弄,豈不是屬于輪間傷害了?」

……

網友們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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