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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二十一章 紛紛回應

這幾條都是熱評,至少獲得幾千贊甚至萬贊,後面還跟著大量回復。

熱評內容看似客觀理智,說的頗有道理,卻都有意無意,站在夜未央文化娛樂公司這一頭。

至于普通評論和回復就更不客氣了。

「我一看那個lin36的id就知道不是什麼好東西,正經人哪有這麼躲躲閃閃的。」

「故意賣慘的老娘們,想利用我們的同情心,擊垮商業競爭對手,太惡心了。」

「支持夜未央,告她,讓這個老娘們破產。」

「這不是有那個林小果的網上商鋪地址嗎?走走走,兄弟們,我們去集體給她打差評。」

「對,讓這賤人求仁得仁。」

……

清一色全是罵林小果的。

不少吃瓜群眾看見,受到感染,也紛紛跟著罵起來。

「可惡的林小果,虧我之前還同情她來著,絞盡腦汁替她出謀劃策,沒想到是利用我們。」

「就是,這不是拿我們當槍使嗎?」

也有一些腦子清醒的吃瓜群眾。

「你們別被忽悠了,這聲明才發布多長時間,就這麼多評論,一看就是水軍。」

「沒錯,全是支持夜未央,反對林小果的,這也太明顯了。」

「呵呵,不被林小果利用,你們不也當了夜未央的槍?」

……

雖然看出夜未央的聲明微博存在水軍,但是大家並沒有太過在意,畢竟這年頭,網絡水軍刷評控粉,已經形成一個產業,都見怪不怪了。

大多數言論還是偏向夜未央公司的。

因為夜未央公司的聲明抓住了關鍵的一點︰證據。

這恰恰是lin36發布的長微博所缺少的。

沒有證據,哪怕說的天花亂墜,也不能讓人信服。

而夜未央公司發布聲明里展現的林小果的網上商鋪和孫大國注冊的商貿公司卻是擺在明面上的事實,這些都是公開的注冊信息,只要在專業軟件上一查就能查到。

雙方確實存在商業競爭

關系。

于是本來為林小果同情、憤怒的輿論迅速變化起來,出現大量質疑的聲音。

Lin36長微博下面的評論變成一邊倒︰拿出證據,否則就是誹謗!

反倒是夜未央文化娛樂公司掙了一波同情分。

「雖然林小果是弱者,夜未央是強者,但不能你弱你就有理啊!」

「時代變了,現在賣慘不值得同情,尤其還是演出來的賣慘。」

不少人這樣說道。

不過也有人依舊向著林小果。

「不管怎麼說,林小果受到的傷害是事實吧?難道她為了污蔑孫大國,不惜把自己弄到重傷?換做是你,你會這麼做嗎?」

「就是,再說夜未央是不是有兩個孫大國,誰知道?那個看著面相凶惡的神秘的真孫大國,為啥要自稱是夜未央的實際掌控者欺騙林小果?如果他不是,有什麼必要和林小果談判?這都是無法解釋的疑點。」

……

各種聲音眾說紛紜,不過倒是又給這件事添了一把火,變得熱度更高。

就在夜未央公司發布聲明不久,部分有關部門回應了。

首先是XX教育部門︰經過查實,夜未央文化娛樂公司法人兼總經理孫大國小學、初中、高中經歷完全正常,XX年以體育特招生的渠道考上XX大學,沒有冒名頂替任何人。至于微博用戶lin36所指的暗中實際掌控夜未央公司的「真孫大國」,由于年代久遠,缺乏信息,關鍵人不在,無法查證,實在抱歉。

然後是XX執法部門︰經過查實,夜未央文化娛樂公司法人兼總經理是孫大國,身份證號︰,照片(圖片)。孫大國是夜未央公司的唯一掌控者。至于微博用戶lin36所指的暗中實際掌控夜未央公司的「真孫大國」確系存在,但是和夜未央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系,也和夜未央公司的法人兼總經理孫大國不相識,兩人只是踫巧的同名同姓。

另,lin36博主(現實里真實姓名為林小果)闡述自己受到孫大國等人的輪間暴力傷害,因未能說明兩個孫大國

之間的區別,造成執法部門誤會,抓捕了夜未央法人孫大國,幸好孫大國有不在場的確鑿證據,洗月兌罪名。

至于林小果指證的「真孫大國」,我們已經聯系林小果,但是沒有證據,無法立案。

因此,lin36長微博所述內容,部分不實,鑒于此微博已經造成巨大社會影響,觸踫法律,我部門會依法對博主林小果進行相關處置。

XX監獄︰經過查實,我監獄確實在XX年—XX年間,有過名為孫大國的死刑囚犯(身份證號︰XXXXX,照片︰圖片。)但其當時已經由律院改判為死緩,並且靠立功獲得大幅減刑,雖然孫大國的情況比較特殊,但是基本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鑒于孫大國患有XX病,最後采取保外就醫措施,至于孫大國在外行為,與我獄無關。

XX律院︰我院公開判處過孫大國(身份證號︰xxxx,照片︰圖片)死刑,但上交上層律院復核時被打回重審,不公開改判為死緩,送交XX監獄,此後孫大國行為,與我院無關。

……

這些有關部門的回應全部措辭嚴謹,表示沒有犯任何錯漏,符合法律和相關規定,並且全部轉發了夜未央公司發布的微博聲明。

公眾雖然對這些回應都是一個套路,而且細節方面含糊不清有些懷疑和不滿,不過畢竟是官方結論,並且這麼多官方不應該也不會存在貓膩,所以也就信了。

「看來確實存在兩個孫大國,其中一個還是死刑犯,這一點林小果倒是沒有撒謊,但是那個死刑犯真孫大國和夜未央沒有任何關系,卻被林小果說成是夜未央的實際暗中掌控者,這就是她故意陰謀論了。」

「是啊,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混在一起,最容易糊弄人,林小果這麼做,等于把一個惡貫滿盈的死刑犯的尿盆子扣到了夜未央頭上,讓人自發的以為,一個企業的老板如此德行,那這個企業還能好嗎?這份心思,可是夠狠的啊。」

「是啊,幸好夜未央和有關部門也不傻,看明白了她栽贓陷害的陰謀,直接拆穿,否則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被她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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