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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 這是樂壇,不是好萊塢

「回去跟你們的經紀人說一下這事。」

返回二十世紀娛樂的路上,羅杰對兩名隊友開口道。

安妮倒還罷了,理查森的經紀人丹尼爾,和西奧多一樣都是二十世紀娛樂的合伙人。

如果決定跳槽也就算了,既然不打算跳槽,這種事是必須知會一聲的。

最重要的是,這張專輯的發行方依然是華納,為了確保對方不會故意在專輯上拖後腿,必須要由二十世紀娛樂出面。

本來就是一張風險極大的專輯,如果再有一個故意拖後腿的豬隊友,失敗的可能性幾乎是無限大。

「這家伙,把我們的心血當什麼了。」

安妮從上了車就一直在發泄怒氣,到現在還沒有平靜下來。

「《a&b》專輯的風險確實很大。」

羅杰一邊開著車,一邊說道︰「我跟迭戈談過,他已經在做萬一專輯失敗的緊急預案了。」

「風險很大?」

安妮不忿地說道︰「以這張專輯的歌曲質量,哪有什麼風險?」

「風格散亂就是最大的風險。」

理查森突然插話道︰「不是把十幾首出色的單曲放在一起,就是一張優秀的專輯的。」

「……」

安妮思考了一會,不得不承認,確實是這樣。

然後女孩立刻反應過來,開口道︰「那我們為什麼搞這麼一張專輯?」

很顯然……

在之前幾次樂隊內部討論的時候,安妮並沒有帶上自己的腦子。

至少沒有帶上負責儲存記憶的那部分。

「我們之前討論的時候你都在靈魂出竅嗎?」

羅杰忍不住揉了揉腦袋,說道︰「瑞克,你告訴她我們之前討論的結果。」

「第一,我們沒有足夠多的時間為新專輯做準備。」

理查森解釋道︰「第二,我們需要一張專輯來試探歌迷對樂隊轉型持有什麼樣的態度。」

「這張專輯在盈利上的問題不大,至少不會虧本。唯一的風險在口碑上,風格割裂的唱片,可能導致歌迷無法接受。」

雖然承擔資金風險的是二十世紀娛樂,但樂隊也必然要考慮這些問題。

幾十萬美元的制作費用,再加上發行、宣傳成本,如果采取相對保守的發行策略,總成本大約會在兩百萬美元左右。

也就是說,扣除各種分成之後,大約賣出五十萬張唱片就能夠回本。

樂隊現在又不是徹頭徹尾的新人,五十萬張的銷量,根本不能稱之為目標。

唯一的風險,還是在專輯的口碑上。

這種風格嚴重割裂的專輯,在過去從未出現過,誰也不清楚歌迷們是否能夠接受。

即便是最壞的情況發生,事實上羅杰也不是非常的在乎。

羅杰繼續開口道︰「最壞的情況,歌迷無法接受樂隊轉型,那我們就繼續回去做朋克。如果歌迷的反饋還算可以,那麼我們就可以嘗試更多的搖滾風格。」

「但是不會再有這麼混搭的專輯出現。」

理查森補充道︰「比如說一張朋克專輯,一張重金屬專輯這樣,而不是兩種混在一起。」

…………

在羅杰幾人分別和自己的經紀人談過之後,二十世紀娛樂很快就向華納唱片表達了抗議。

不過幾方之間的合作依然在繼續,並沒有受到任何的影響。

這本就是商業領域的常態。

既是你死我活的競爭對手,又是密切合作的商業伙伴。

所有人都沒有立場,唯一的立場只是利益,僅此而已。

樂隊很快又回到閉關錄歌的狀態之中,不過因為難度較低的歌都已經錄完,進度一下子就慢了下來。

新的三首歌剛好用去了三周。

其中一首,是羅杰在專輯中留下的兩首「陷阱」單曲之一,八十年代著名的搖滾女歌手瓊-杰特的代表作。

《i.》。

在八十年代之前,搖滾一向是男人的游戲。

瓊-杰特當然不是第一個玩搖滾的女性,但卻是最早一批讓搖滾女歌手成為舞台主角的人之一。

也是第一位同時兼顧硬搖滾和朋克搖滾兩種風格的歌手。

盡管她最出名的兩首歌都是硬搖滾,而朋克搖滾的作品都沒什麼名氣,市場價值也一般。

這首歌和《希望》專輯中的《》一樣,是一首典型的詞曲版權價值高于歌曲版權的歌。

也就是說,它更適合賣翻唱版權,而不是用作其它類型的授權。

這首歌被翻唱的次數雖然沒有《》那麼驚人,但也被翻譯成了數種語言,被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歌手、樂隊翻唱過。

比如有一個知名的粵語版本,劉德華的《我恨我痴心》。

據說僅僅只是這一次翻唱的版權授權費用,就達到了幾十萬美元之多。

另一首,則是在樂隊的版權庫里躺了大半年之久,原本打算在明年才會拿出來唱的歌。

邦-喬維樂隊的代表作,《it’》。

這首歌的意義無需多說,它的價值不僅僅只局限于搖滾。

在新世紀之後的那十幾年里,所有的搖滾音樂中,它的傳唱度是毫無疑問的第一。

哪怕不听搖滾、不懂英語的人,也會跟著節拍,吼上幾句︰it’。

邦-喬維,也是為數不多的,在九十年代之後依然能夠撐起硬搖滾大旗的頂級樂隊。

和《加州旅館》一樣,這首歌是樂隊必然要在第一輪版權選擇的兩首歌中拿走的。

最後一首,則是nirvana樂隊的《》。

這首歌繼承了nirvana樂隊的一貫風格,在樂器的演奏上沒有太大的難度,甚至可以說是非常的簡單。

但是在唱的部分,卻有很高的要求,才能完美地表達出歌里的情感。

僅僅只是這一首歌的人聲,就用去了羅杰近兩周的時間才完成。

當只剩下難度最高的三首歌時,時間已經來到了九月。

留給樂隊的時間,剛剛好還剩下一個月,不多不少。

「我們還有一個月,最多五周的時間。」

羅杰開口道︰「《加州旅館》至少需要兩周,另外兩首歌我們要加快進度。」

「《》的伴奏已經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再有三到五天就可以搞定。」

這首歌最難的部分就是鼓,理查森最有發言權︰「《》的話……安妮?」

這首充滿邪惡味道、大量使用減五度三全音的重金屬搖滾,最困難的地方就在吉他上。

「伴奏部分一周絕對夠用。」

安妮看向羅杰,開口道︰「剩下的就看你了。」

這幾首歌的人聲部分都不難,但也簡單不到哪去,多長時間能錄好,羅杰自己也說不準。

「這樣吧,我先用粗錄的demo去錄人聲,如果時間來得及,就和你們一起錄《》。」

羅杰猶豫了一會,開口道︰「如果時間來不及,貝斯就交給格雷西來彈。」

《》的貝斯是羅杰自己彈的,已經錄完了。

現在就只差最難的鼓,讓格雷西陪著錄歌一點問題都沒有。

不過《》這首歌,羅杰原本的打算,是自己來彈貝斯。

雖然這首歌的貝斯難度也不高,但也不是那種簡單的蹦蹦蹦蹦。

格雷西的水平和羅杰比起來,畢竟還是有一點差距的。

要達到錄制的要求肯定是足夠,效果也不會差到哪去,但效率上就不好說了。

羅杰十遍以內能搞定的錄音,格雷西起碼要錄上三四十遍。

不過羅杰畢竟還要分心人聲的錄音,如果在那邊卡住了進度,反而是讓格雷西來錄伴奏更快一些。

「克里斯蒂安先生。」

羅杰正打算離開,瑪格麗特快步趕了上來,壓低聲音問道︰「根據合同,第二筆賬期還有不到一個月結算,需要提前催一下嗎?」

瑪格麗特說的,是《we.》第二筆款項,和《怪胎》專輯第一筆款項的分賬。

按照合同,這兩筆款項都是在九月到十月之間結算。

「提前半個月去催吧,沒必要太早。」

羅杰考慮了一會,問道︰「最近的日程上,還有其它安排嗎?」

「樂隊在下一周需要集體出席先導單曲的發布會。」

瑪格麗特低頭看了一下手中的計劃表,繼續說道︰「您個人授權給【閃現】樂隊的歌也快到分賬的時間了。」

「那筆錢讓西奧多去催就行了,你轉告他一下。」

只是很低比例的分成,羅杰連專門的會計師都沒有聘請。

這點小錢,也不值得太過麻煩,讓西奧多有空的時候去催促一下就夠了。

反正這筆錢里有西奧多的佣金分成,在金錢面前,經紀人永遠都是工作最積極的職業之一。

「還有一件事。」

瑪格麗特拿出一封信,說道︰「音樂人協會第二次向您發出邀請,希望您能成為工會成員。」

在《怪胎》專輯之後,羅杰就滿足了加入工會的最低要求。

不過考慮到工會的收費,羅杰並沒有向音樂人協會、作曲家協會和作詞家協會發出入會申請。

如果僅僅只是幾千美元的入會費和年費倒還罷了,但每一個工會備案項目,都需要長期按百分比繳納一定的收入分成。

雖然工會的力量很強大,但羅杰並不認為工會的服務值這個價。

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三的分成?

這都趕得上律師的收費標準了。

而工會所能為樂壇從業者提供的幫助,遠遠比不上一個精通娛樂法的律師。

三大音樂工會對這個行業的約束力確實存在,而且影響力還不小。

但以羅杰的身份和地位而言,工會能夠給羅杰帶來的好處,羅杰自己就能拿到,根本不需要通過工會。

僅僅從收費和服務的價值來考慮,樂壇的工會,遠遠不如好萊塢的工會有用。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好萊塢的從業者,幾乎每一個人都會加入相應的工會。

但在樂壇……

想要加入工會的達不到門檻,而達到門檻的大部分人都不願意付這筆錢。

羅杰同樣也不願意。

事實上,很多大牌的歌手和樂隊,都不是工會的成員。

這是樂壇,又不是好萊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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