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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怒發沖冠(求推薦票)

一刻鐘後,方舒婷終于把所有工作都做完。

「小浩等我一下哈,我去把任務交了。」

方舒婷匆匆忙忙起身,拿著文件去了技術部負責人的辦公室。

砰砰砰!

方舒婷抱著文件,敲了敲門。

「進來。」辦公室里傳來一個低沉的聲音。

方舒婷推門而入,剛踏入室內,就聞到一個嗆人的酒精味。

她皺了皺眉頭,走到辦公桌前,淡淡道︰「文件已經弄完,如果沒有其他事情,我就走了。」

說完她就轉身,準備離開這間讓她討厭的辦公室。

「舒婷。」

李啟生叫住了方舒婷,緩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身軀有些晃,滿身酒氣,顯然喝得不少。

「明天陪我去錦州出差。」李啟生盯著方舒婷道。

方舒婷眉毛一挑,冷冷道︰「不去。」

「這是命令。」李啟生冷冷道。

「我是技術員,陪領導出差不是我的工作,找你的秘書去吧。」

方舒婷冷淡道。陪領導出差?她自然清楚李啟生藏著什麼齷蹉心思。

「我是你的上司,說是你的工作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陪我去。」

李啟生滿是酒氣的眼楮盯著方舒婷婀娜的身軀,那目光就像要把方舒婷吃下去。

方舒婷很厭惡地避開李啟生的目光,轉身就往外走去,她沒時間跟一個耍酒瘋的人扯那麼多。

陪你去出差?

虧你想得出來,王八犢子。

「方舒婷,你給我站住!莫非你真不想在天瀾集團繼續干下去了不成?別挑釁我的底線。」

李啟生上前兩步,一把扯住方舒婷的胳膊。

「放手。」

方舒婷狠狠甩掉李啟生的手,滿心憤怒,又是威脅!

她每天兢兢業業工作,來的比誰都早,走的比誰都晚,卻沒有績效獎金,沒有年終獎金……什麼獎金都沒有她的份,還要天天遭受上司的刁難與威脅。

為了這份工作,她真的太累了。

「方舒婷,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你母親都已經答應我跟你交往,你再反抗,就別怪我不客氣,真當世界五百強公司的工作好找麼?」

李啟生已經沒有了耐心。

之前方舒婷各種跟他作對,他就當野馬難馴,甚至頗為享受這種過程。

但在陸小浩的事情上,他卻無比怒火。

方舒婷明明可以幫他,卻不幫他,還甩他臉色。讓他這個當領導的感覺尊嚴受到嚴重的挑釁。

「我辭職,我不干了。」

李啟生的眼神讓方舒婷感到有些害怕,不敢再繼續待下去,轉身就往外沖。

「放肆!」

李啟生撲上前,攔住方舒婷,一陣撕扯。

借著酒勁,他心中升起一絲邪念,竟是準備在辦公室里做出不軌的事情來。

「啊……滾!」

方舒婷一巴掌甩在李啟生臉上,狠狠把他推開。

但她一個女人,怎麼可能有男人力氣大。

「賤人。」

李啟生吃痛,一把抓住方舒婷的頭發,反手一巴掌就扇了過去。

方舒婷被打的眼冒金星,心中害怕極了,此刻哪里還管那麼多,高跟鞋跟狠狠踩在李啟生的腳面上。

「啊……」

李啟生痛的跳腳,面部扭曲,大口呼氣。

女人的細高跟那麼細,跺在腳上可不是一般的痛。

方舒婷借此機會,擺月兌李啟生的糾纏,沖出辦公室。

「你給我回來。」

李啟生氣急敗壞,拿起桌上一個玻璃杯就往方舒婷砸去。

方舒婷被砸的悶哼一聲,但她怎麼可能停下來,沖出門外,一溜煙沒影了。

不得不說,天瀾集團辦公室的隔音效果真的很強。

辦公室里鬧出這麼大的動靜,外面竟然听不見什麼聲音。

而且此刻已經夜幕降臨,公司里基本沒有什麼人,技術部只有陸小浩一個人在等方舒婷回來。

所以直到方舒婷披頭散發地沖了回來,陸小浩才發現出事了。

「婷姐,怎麼了?」

陸小浩臉色劇變,急忙沖了上去。

「小浩,我們快走。」

方舒婷背上包,一手提菜,一手拉著陸小浩就往外跑。

「婷姐,李啟生打你了?」

陸小浩血液都在沸騰,前所未有的憤怒。

方舒婷披頭散發,臉上有著一個深深的巴掌印,衣服也有被撕扯的痕跡,尤其是手背上還在流血,上面粘著大量玻璃碎渣,這不擺明被打了麼!

「李啟生喝多了,耍酒瘋呢。我也打了他,沒吃虧,我們快跑。」

方舒婷拉著陸小浩就要往外沖,她現在只想盡快逃離公司。但陸小浩卻停了下來,掙月兌方舒婷的手,一言不發的往李啟生的辦公室走去。

「小浩,你干什麼,快回來!」

方舒婷臉色微變,意識到不妙,立刻想去拉陸小浩,但根本拉不住。

「系統,如果因為打人被開除,還能有獎勵嗎?」陸小浩問道。

系統︰「因為自己的緣故被開除,視為任務失敗,沒有任何獎勵。而且作為懲罰,系統將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會發布新的任務。」

「好!我知道了。」

陸小浩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繼續往李啟生的辦公室走去。

不就是3000萬麼,他不要了!

這口氣今天不出不行,誰來勸都沒用。

「小浩,你冷靜啊。」

方舒婷在後面死命拉著陸小浩,但根本拉不住。

李啟生能坐上一個部門負責人的位置,在集團怎麼可能沒有一點人脈與背景。

如果陸小浩今天動了手,被開除是小事,萬一事情鬧大,抓到警察局去,那可就麻煩了。

「婷姐,我不打他,氣不順。氣不順就活的不開心,別攔我,今天誰都攔不住。」

陸小浩沒有理會方舒婷的勸阻,不管付出什麼代價,今天他都要打回來。

五年前,那時候他讀初中,初中生還沒有在學校住宿這個說法,一般只有高中時期,學校才會提供宿舍。

那個時候的夏天,他每天都是在公園里露宿,白天再去上學。

因為他所在的南山郊區,離市區實在太遠,來回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地鐵費與公交車錢對他來說也是一筆承擔不起的開銷。

為了省錢與省時間,夏天他基本不會回孤兒院,晚上都是在街頭上露宿。

直到他踫見婷姐,婷姐願意把一間小房間租給他,而且每個月只收二百塊房租。

兩百塊?在東海市這種國際大都市里,估計出門吃頓飯都不夠。

他知道婷姐純粹是為了幫他,才象征性的收點錢,不讓他住的不安心而已。

婷姐對他有恩,多年來像個大姐姐一樣照顧他。

今天這口氣,他咽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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