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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利字當頭(求訂閱!)

不知什麼時候,蔣縴縴被一陣鋼琴聲驚醒了。

緩緩地睜開眼楮,身邊是空的,但昨晚的瘋狂卻在頃刻間全上心頭。

她太累、太困,也太疲乏,近乎不受控制地,就在那渺遠的鋼琴聲中,又閉上了眼楮。

當她再次醒來時,鋼琴聲已經停了。

窗簾很厚,但依然有光線頑強地透進來。

深深地呼吸幾口,她很快就徹底精神起來,掀開被子要下床,卻踉蹌了一下,疼得哈下腰,小臉也痛苦地皺起來,好一陣子才緩過來。

然後,她就看到了自己那被丟棄一地的衣服。

費力地彎腰一一撿起來。

其它都還是好好的,只有昨天中午剛買的那件收腰的白色小襯衫,扣子已經被他昨天晚上給扯得不知道崩去了哪里。

可憐它還連一次洗衣機都沒進過。

一千三百多呢!

把它先丟到床上,進到主臥配套的洗手間里,忍著巨大的痛苦方便了一下,然後倒吸著涼氣挪出來,把能穿的先穿上。

四下里看一看,她很快就留意到主臥里的那個步入式衣帽間,于是小心地控制著步幅,走過去,打開燈。

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的,只掛了一排十幾件的T恤、襯衫、外套、褲子之類。

全是男裝。

所以這里是沒有女主人的。

她心里想著彭向明昨天晚上拒絕自己的話,他說他是有女朋友的。

心念電轉,她走過去,隨便揀了一件白色的T恤,套上,往下一看,差十公分就要垂到膝蓋了,差點把百褶裙都全部蓋住,倒是遮的嚴嚴實實。

但她想了想,還是又扯下一件大褲衩來,把百褶裙月兌了,換上他的大褲衩,對著穿衣鏡看了看,左右轉身,很滿意。

頭發已經亂得不能看,T恤寬大,穿到自己身上,就更顯得寬大,讓鎖骨毫無遮掩地露出來,也讓胸口處被他嘬紅的一塊朱砂樣的紅色血痕露出來。

很好。這樣很好。

她深吸一口氣,轉身打開門出去。

創作室那邊傳來凌亂破碎的吉他聲,幾乎不成旋律,但彭向明和孔泉卻都正坐在客廳里,似乎是在討論事情。

听見動靜,兩個人都抬頭看過來,彭向明看見她穿了自己的衣服,不由得笑了笑,說︰「起來啦?」

「嗯。」

她點點頭,帶著點膩膩的鼻音,有些可愛,又似乎帶著些風狂雨驟後的嬌怯。

惹人憐愛。

她以為彭向明會起身過來抱抱自己,但他卻並沒有,只是說︰「我早上出去買了早餐,你的那一份放在廚房呢,看看涼了沒,涼了就自己熱熱。」

她並沒有流露出絲毫的不滿,乖巧地點了點頭,答應一聲,轉身走開。

自始至終,她的目光始終都落在彭向明臉上,盡管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彭向明的那個經紀人孔泉一副仿若石化了一般的呆滯模樣,也只做沒有看到。

等她開走,身影進了廚房,孔泉伸手捏了捏鼻梁,一副很糾結的樣子,抬起頭來,無聲地開闔嘴唇,問︰「你給了她什麼?」很擔心的樣子。

彭向明也用無聲的唇語,回答他︰「就昨天給了她一首歌。」

孔泉又捏了捏鼻梁,但忽然醒悟,無聲唇語,「插曲?」

彭向明點了點頭。

孔泉稍稍松了口氣,心想也罷——然而,這其實是可以拿來跟大旗唱片那邊談談生意的,盡管當初簽合同的時候,就已經規定了,由大旗唱片代理發行的彭向明音樂工作室的八首歌中,必須有三首使用大旗的歌手來唱,而且其中還必須有一首《大宋風雲之平娘傳》的插曲,但這里面依然有談一談的空間。

誰讓彭向明忽然就一曲大紅了呢!

那當然就多少還能再談一談,再爭取來一些利益。

不過……所謂啦!

一來在合同的限制下,爭取利益的空間本就極小,而且也會多少傷了和睦,二來……看彭向明今天早上神清氣爽的樣子,說明人家陪的不錯嘛!

然而,他還是忍不住小聲抱怨,「我沒有限制你的意思,但你的歌現在真的很值錢的!比……」他捻捻手指,「那個值錢!」

他看看廚房,雖然不想被听到,但也談不上怕,繼續說︰「要不了多久,想扒你褲子的女孩,能從咱門口排到大旗唱片去!角兒,你可千萬別……」

彭向明虛按按手,點點頭,沒讓他把後面的話說出來,「我知道了。」

這話說起來,有點耳熟,上一次好像是祝梅說過類似的話——別動不動扒女孩的褲子,也別讓人把你的褲子扒下來。

咳……咳……

「你接著剛才的說!」他想趕緊跳過這個話題。

因為他知道,自己心里其實還是有分寸的。

孔泉嘆了口氣,用正常偏小一點的聲音說︰「那就……哦,對,所以我還是建議,這件事稍微緩幾天,我再去跟他們談。《追夢人》現在是日銷第一、新歌第一,加月榜第一,昨天晚上那麼多公眾號,那麼多微博號都在推,我還沒去大旗,但我猜,銷量肯定已經大爆了!」

「我現在去跟他們談,只是因為那位徐導演喜歡這首歌,過幾天再談,就是他蹭咱們的熱度!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朋友交情在,你說要,我就賣給你,這是朋友,但多少錢賣,這就是生意了!您說呢?」

彭向明想了想,點點頭,「也行。」

但很快他又說︰「那你也別故意拖,至少是別讓人家看出來!要不然的話,就多多少少顯得有些不大對勁。那兩口子人不錯,徐哥不但是我師兄,正經八百的師兄,而且也算是我比較喜歡的一個導演。」

孔泉趕緊道︰「我懂!我懂!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確是很忙!晚個一天兩天的去談,絕不會讓對方感覺咱們在故意抬價!」

彭向明聞言點了點頭,算是最終同意了孔泉的方案。

其實呢,徐精衛那部名叫《第四號房客》的電影,要買《追夢人》做插曲這件事里,孔泉是沒有任何的個人利益在的,所以他這個建議,跟他自己的利益考量,是純粹的不沾邊,是真的完全站到彭向明的立場去考慮的。

這首歌的制作方和版權方是彭向明音樂工作室,彭向明個人的作詞、作曲、編曲和制作人,合計佔了13.5%的銷售分成,演唱又佔了15%,所以合計下來,這首歌的唱片銷售收入里,他個人佔有的權益,高達28.5%。

相比之下,彭向明音樂工作室作為版權方,才只佔了25%。

然而這個分成是只針對單曲的唱片銷售的。

在後期的版權運營上,包括影視劇插曲的使用權,包括個人演唱會上的翻唱等這些個體使用,也包括KTV、超市、餐廳、體育館、咖啡廳等大型商業機構的版權采購的收入,卻是完全屬于版權所有方彭向明音樂工作室的。

其他人都沒有任何分成。

而彭向明音樂工作室雖然是彭向明個人獨資的,但這里別管賺多賺少,都屬于商業投資的收入,跟彭向明開了家飯店賺的錢,性質是一樣的。

所以,《追夢人》的單曲銷售分成28.5%,無論最終分到多少錢,孔泉作為經紀人,都要從這些錢里拿走15%的經紀人抽成,但彭向明音樂工作室分到的25%,以及後續的所有版權銷售,都跟他沒有一毛錢關系。

當然,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也並不少賺。

從當初90萬賣掉了《三國》的三首歌開始,到《鳳凰于飛》賣給周宇杰,再包括彭向明個人在《天竺少女》里15%的分成,以及《追夢人》合計28.5%的分成,他都是要進來分錢的。

這筆錢可正經不少。

即便是《天竺少女》這樣銷售並不算太出色的作品,預計到十一月底結賬的時候,單曲銷售加試听點播,也能拿下六百萬以上的商業成績。

假定是六百萬整的話,這里面,彭向明音樂工作室佔25%,拿150萬,吳冰作為歌手,拿15%,90萬,彭向明拿15%,90萬。

而彭向明拿的這90萬里,就有孔泉的15%了,十幾萬。

那按照現在的形勢來看,《追夢人》將來如果真的銷量破千萬張呢?加上點播試听,單單是這一首歌,可能就會創造出三四千萬的銷售額。

彭向明個人就很有可能從這一首歌里拿到一千萬左右的收入。

那相應的,孔泉就有150萬左右的分成。

要不是這樣的話,他怎麼可能心甘情願地起早貪黑,為彭向明左右奔走呢?又怎麼可能把工作室的業務談判這種明明他自己掙不到一分錢的事情,那麼放在心上?並全心全意的為彭向明的利益考慮呢?

關于這一點,彭向明心里清楚得很︰這跟他這個人的人品好不好,沒多大關系,甚至跟大家關系好壞,也沒多大關系。

利字當頭,才能驅人做牛馬。

當然,趙建元跟自己……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這就好比是當初自己把齊元和陳宣推出去,幫他們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角色,又收獲了什麼?連當天晚上的那頓飯都還是人家趙建元掏的錢呢!

自己也就收獲了他倆一人敬了一杯酒不是嗎?

但自己依然很高興。

能把他倆推薦出去,哪怕自己什麼都沒落下,也心甘情願,而且還興高采烈。

跟朋友,那叫交情。

跟經紀人,就得首先談利益,然後才輪得到交情。

***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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