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小偷說他將東西賣給了一個男人,但是這個男人,他並不認識。

這話丁凡能相信他嗎?

或許換個人對這話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誰也不會規定,買東西還要了解一下買貨的人。

但丁凡看著這個小偷的雙眼,死死看了很長時間,突然伸手按在了他的額頭上,直視著他的瞳孔,似乎能從他的眼楮里面看到什麼東西。

「是個小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算是有點特點!」丁凡說話的聲音十分平穩,甚至平穩的都有點叫人昏昏欲睡了。

但他的話卻傳到小偷的耳朵里面,可將他嚇的夠嗆。

因為就在丁凡問起買東西的人是誰的功夫,他腦子里面真的想起了過來買東西的那個胖子。

這個人他確實不太熟悉,甚至他來的時候也十分小心,但他走路的姿勢,以及身材特點,他還是能看出來的。

而這些他都沒有說,可丁凡似乎從他的眼中已經看出來了,這想想也真是夠嚇人的。

其實這不過是丁凡用了一點心理暗示的手段,隨後就放開了按在他頭上的手掌,冷靜的後退幾步,聲音變得有些清冷起來︰「你或許不知道他是誰,但他跟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交易了對吧!」

丁凡手上抓到的小偷,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對這幫人他比誰都熟悉。

而且不只是知道他們有什麼手段,甚至還知道他們手上的東西,一般不會私自出售,大部分都會聯系一些中間商,通過他們的手,轉手將當地得手的賊贓轉送到其他的城市散掉。

這樣一來,他們到手的賊贓價格必然會比原價低上三到四成,不過這樣做還是相對安全一些的,大部分的小偷也比較認可這種做法。

中間商有錢賺,而他們這些做一線的小偷也能安全一些,屬于是互惠互利,很多地方都會延續這樣的一個傳統。

但現在的小偷未必就會喜歡這種做法,更願意將手里的東西,單獨出手,不管賣多少錢,最後這些錢都是屬于他們自己的。

按照他們的說法,這都是勞動所得。

早年間的街頭扒手,那都是坊間的手段,也算是下九流中的一門手藝,流傳到現在不管是不是違法,至少也算是一個手藝。

古代的時候,這幫坊間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在冊的,也就是說,小偷都是有執照的。

偷了東西,總要出手,一般的當鋪是不收的,因為東西來歷不明,只有晚上才開門的地下 錢 莊才會收下這些扒手的東西,換成現錢給他們。

不過這些地 下 錢 莊也不是白給錢,東西收下了,只給五成的錢,三個月之內東西不出事,扯不上人命官司,小偷還能在來拿一次錢。

要是東西真的跟什麼人命官司扯上了,錢莊也不會將你的錢追回來,但一定會將小偷拱手推出去。

至于給小偷拿走的錢,錢莊也不會要了,算是結個善緣,能活著從里面出來,也不會在找錢莊的麻煩,畢竟這是行規,今後依舊還會合作。

而下面的這些蠅營狗苟,大部分都是那些捕頭心知肚明的。

畢竟古代不是現代,很多案子想要查明不是見短時間的事情,但上面的官員不會給你太多的時間,技術手段也跟不上,很多時候都要一口這些走街串巷的賊偷提供一些消息。

所以早年間的

這些扒手,也算是一門手藝,在民間也自有生存之道。

可惜時代在發展,這些扒手現在的日子已經比不上以前了,那些老一代人留下的規矩本事也漸漸的失傳了。

雖然現在的一些在賊頭依舊跟那些地 下 錢 莊有所往來,可也遠遠比不上當年了,很多新一代的扒手,根本就不講究這些規矩。

溜門撬鎖更是不講究,丁凡當年抓追查的一個案子,特意找了一個老賊頭兒幫忙,結果老爺子看了一眼現場的痕跡,當場就罵了起來。

無奈的嘆氣,說現在的小偷只能稱為偷,配不上這個‘盜’字!

說實在的,在認識那個老頭之前,丁凡也不明白,一個偷一個盜,究竟有什麼區別。

後來經過那個老爺子說完之後,丁凡沉思了很長時間。

或許準確的說法,就是小偷沒有原則,也沒有規矩,偷東西只是為了求財,毫無準則可言。

而那些所謂的盜賊,就是行偷竊的事實,同時也有一定的原則底線。

說起來或許覺得這個說法有些可笑,都是偷東西,還講什麼原則,那不是給自己臉上貼金嗎?

事實上,這還真不一定。

那老爺子之前盜過一戶人家,跟在這家人門外踩過點,沒進門就知道這家人有多少錢,撬鎖不留痕跡,更不破壞東西,打壞了任何一點東西,分文不取轉身就走,這是他們的行規。

那一次他帶著五個人去了這戶人家,輕而易舉的點出了幾個位置,說這些地方有錢,手下在房間里面沒用三分鐘就將錢都找了出來。

但這些錢,老爺子沒有全部帶走,而是帶走了一半,叫人先退出去,他最後才離開。

只是在他離開之前,無意間發現這家人其實也並不富裕,這些錢都是臨時湊的,借條還在家里放著,而且這錢是用來看病的。

老爺子當時就出門叫來了手下,將所有的錢又送了回去。

手下出來一次,總不能空手而歸,回去之後,這老爺子自己掏錢分給了手下的人。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這老爺子雖然是個賊頭兒,可做事一向有規矩有底線,在小偷這個行業內,他也算是有口碑的。

早年也在警局是有底子的,警局有需要的時候,也沒少找他幫忙。

也是從那一次,丁凡明白了‘偷’和‘盜’的區別。

難怪古代的那些書中,對于那些所謂的俠盜那麼多的推崇,終究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只是現在的時代變了,這些小偷心態也變了,沒有人在管什麼規矩不規矩的東西了。

就好像丁凡面前現在坐著的小偷,偷東西就不說什麼了,選的那個地方,加上他偷走的那件東西,都能把人氣笑出來。

最後顯然也是打算自己出手銷贓,最後果然將事情鬧大了。

「干*你們這一行的,我接觸的很多,甚至有不少已經上岸了,混成你這麼慘的,還真不多見!」丁凡伸手拖著一張椅子,就坐在小偷的面前,小聲對他說道︰「看你的樣子也不是一個懂規矩的人,但是干這一行八成也有年頭了,你應該很清楚,那個在你手上買東西的人,你根本就保不住他,況且你以為這次你閉嘴他就能相信你,下次還來找你買東西呀?」

「別傻了,我實話告訴你,他活不長了。」

「你賣給他的東西,現在成了殺人凶器,我是一定要找到他的,有沒有你的口供,對我來說根本就沒有那麼多的重要性,不過就是早幾天晚幾天的事情。」

「對于你來說不一樣了,你想立功少在里面待幾天,還是死扛著,因為認罪態度不好,多蹲幾年,差距還是很大的!」

這小偷也沒想到,自己偷來的東西,再那個人的手上竟然成了殺人工具。

早知道他說什麼都不會將東西賣給那個胖子,看那個人也不像是個會殺人的樣子,他只是以為這東西被買回去,八成也就是因為興趣愛好,或許這個人也是個玩攀岩的。

他就沒有想過,胡德凱那個身材,哪座山適合他去攀!

「那……那人我真的不認識!」小偷低著頭,琢磨了半天,最後似乎也是想開了,猶豫著說道︰「不是我常客,是個朋友介紹來的!」

丁凡眼楮一翻,冷哼了一聲,說道︰「你還有朋友嗎?」

一看丁凡不相信,小偷急忙辯解道︰「真是別人介紹來的,那人在東區的開發區干活兒,之前在我這里買過一些小玩應兒,時間長了,也就熟絡一些,是他帶著那個胖子來的。」

「那胖子當時還開著一輛破舊的面包車,車牌號我有點記不清楚了,但是那輛車子很髒,當時天快亮了,那兩個人還說什麼要去買菜之類的,估計是要去碼頭那邊進貨的。」

碼頭進貨?

丁凡一听,頓時明白了。

胡德凱這是在東區那邊干起小商販來了,要是這麼說的話,他在東區那邊的建築工地應該是個比較熟的面孔。

只要找到他所在的工地,找人問一下,應該不難找出來才對。

「東區不小,施工的區域有十幾個,你叫我上哪找去?」丁凡想了一下,覺得這小偷還有事情沒有說清楚,在逼他一下,或許還能吐出不少東西來。

這人就好像牙膏一樣,你不用力擠一下,你永遠都不知道,他肚子里面究竟還有多少貨。

小偷想了一下,開口說道︰「我是真不知道,但是來我這里買東西的那小子,听口音應該是南川過來的,他們這些包工隊,一般都是一隊人負責一攤子,有南川人的工地也就三兩個,應該不難找吧!」

要是按照他這個說法, 其實想要找到準確的位置,應該還真不難。

就怕胡德凱開著那輛破車,到處跑流動性的買菜,這樣一來,想要確定他的落腳地可就有點難了。

「南川!」丁凡一想,伸手在頭上拍了一下。

胡德凱老家就是南川的,他這些年雖然一直在外面到處打工,但是老家的話他未必全都忘記了,要是他一嘴的南川話,想要混跡在那些人中間,好像還真的不難。

畢竟都是在外面打工的老鄉,相互之間也會比較抱團,這樣一來想要將他找出來,可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你在這里慢慢想,我叫人現在就過去調查一下,要是在想起什麼東西,記得跟我說!」說完,丁凡站起身來,拿著電話第一時間就給警局那邊打了電話。

叫他們馬上聯系一下東區那邊的派出所,要一份工地那邊的負責人電話。

工地那邊不好進出,到處都丟防著一些建築材料,現大量的警察進出有很大的麻煩,只能先根他們負責人商量一下想辦法安排帶些人進去。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