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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三首情緒核

聯合巡演談判、單曲收入分賬、還有一些其它雜七雜八的事情,都交給了安妮和理查森去監督。

羅杰將自己關進了錄音室里,專心對付最後的三首歌。

最後的三首歌,按照前世原版的分類來說,都屬于【情緒核】的類型。

但這是指歌曲本身。

事實上,這三首歌的原唱樂隊,僅有一支是純正的情緒核樂隊。

情緒核是硬核朋克的一個分支,完整的名稱是【情緒化硬核搖滾】,簡稱emo。

這種搖滾流派在90年代之後開始出現,在短短幾年之內,經歷了數次革新,成為新千年搖滾樂壇中極具分量的一個分支。

通常來說,情緒核大多數情況下是指歌曲本身,而不是樂隊。

很多朋克或者其它類型的搖滾樂隊,都有情緒核向的作品,但樂隊本身卻並非情緒核風格。

即使是以情緒核為主打的樂隊,通常也混雜著其它的風格。

比如《怪胎》專輯中的《》,原唱就是後硬核&情緒核樂隊。

而在《希望》專輯中,有一首歌在羅杰前世的原作者,就是一支後朋克&情緒核樂隊new。

new.並不是一支大牌樂隊。

但在朋克搖滾逐漸沒落的2000年之後,除了少數幾支流行風更重的大牌之外,new.算是第二梯隊的佼佼者。

大約和paramore和my.處于同一階層。

盡管這幾支樂隊在太平洋對岸的知名度都不算太高,但實際上在北美很受歌迷追捧。

new.最初成立的時候,根本沒有錢做專輯,只能在東海岸的各種酒吧等場合做演出。

直到一年之後,樂隊才攢夠錢制作了第一張ep唱片,但因為備貨量不足,僅僅兩周的時間就賣斷貨了。

1999年,樂隊發行了第一張正式的專輯,並因此進入主流唱片公司的視線,與mca簽約。

2000年,在唱片公司的協調下,new.跟隨當時的教父級朋克樂隊blink-182,開始在北美進行大範圍的巡回演出。

一同演出的,還有許多其它當時和new.處于同一階層的樂隊。

但僅僅只有new.在巡演中打響了名氣,和blink-182一起成為了巡演的雙主角。

不過由于能力的天花板限制,new.只能算是一支中規中矩的朋克樂隊,缺乏所謂的「創造性」。

因此樂隊一直不溫不火,穩定在二線,提不上去也掉不下來。

這個樂隊還有一個特點,喜歡時長偏長的歌。

大部分朋克樂隊的歌,普遍都在三分鐘以內,超過三分鐘的歌比例不會超過一半。

而對new.來說,三分鐘只是起步,四分鐘以上的歌很常見,五分鐘以上的也不少。

在羅杰選入《希望》專輯的單曲《bors》,時長就是整張專輯里最長的,比《》還要長,達到了五分半。

不過相較于《》音樂劇式的篇章來說,《bors》只是簡單的重復。

變化當然是有的,但僅僅只是在音階力度上做出變化,實際上整首歌的結構根本沒有半點波動。

無意義的重復,對于專輯的整體感官而言,絕對是嚴重的破壞。

《bors》重復的篇章,听一遍,感覺很驚艷,听兩遍,會覺得還不錯。

但再重復下去,帶來的就只有反效果。

因此羅杰毫不猶豫地砍掉了近一半的內容,將單曲的時長控制在三分鐘左右。

盡管不斷的重復,本就是情緒核的一種表達方式。

但這種方式,或許在一張純粹的情緒核專輯里是好事,但在《希望》專輯里,卻只會帶來負面的效果。

…………

在三首歌里,除了《bors》以外,還有一首同樣是「柔」和「慢」的歌,不過卻僅僅只是唱法上柔。

而在樂器的演奏上,力度雖然遠遠比不上重金屬,但在朋克之中,卻也算不上是柔和的範疇。

當然也不算很重,大約中等偏重一點。

這首歌叫《breathe》。

從曲風上來講,《breathe》可以打上很多標簽。

情緒核、後搖滾、電子搖滾、古典流行樂……

等等。

the.,這支來自紐約的樂隊成立于2004年,並不是一支純正的搖滾樂隊。

或者說,樂隊喜歡在搖滾之外,更多的嘗試一些其它的東西。

比如電子樂,古典樂,流行樂等等。

並將這些東西融入搖滾之中。

對于這一類樂隊,有一個泛指的稱呼,叫做「後搖滾」樂隊。

又稱為「實驗搖滾」,一個「實驗」,就足以說明一切問題了。

這是一種嘗試性的革新,並沒有形成一種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體系。

絕大多數的後搖滾樂隊,在融合上做得都不怎麼樣,搞出來的作品簡直是一團糟。

既不搖滾,也不像流行,或者是其它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the.樂隊也經常干出這種事。

不過他們比其它後搖滾樂隊更好的一點在于,這支樂隊經常會拿出一些在融合上做得很好的單曲。

「經常」兩字要畫重點,考試會考。

成功的、出色的融合作品較少,也是後搖滾很難真正大火起來的原因。

融合,在搖滾之中很常見。

但大多是兩三種風格的融合。

而後搖滾樂隊想要做的,卻是將所有,或者至少是絕大多數音樂流派融合到一起。

簡而言之,就是野心太大,駕馭不足。

但若是能夠做好融合,後搖滾之中的精品單曲,質量卻是驚人的出色。

比如《breathe》,就是一支這樣的單曲。

搖滾,電子音,管弦樂器的完美融合,讓它有了一種特殊的魅力。

無論是喜歡搖滾,喜歡古典,還是喜歡流行的人,都會愛上這一首歌。

對于這樣的一首歌來說,任何修改和點綴都是多余。

全面照搬原版,就是最好的做法。

…………

最後一首歌,勉強也可以歸入情緒核的範疇之中。

當然,這是指單曲,而不是原作的樂隊。

但從風格上來講,這首歌和樂隊本身一樣,是以後垃圾搖滾和硬搖滾融合的風格為主。

融合,也是數字唱片時代以後的新搖滾樂隊中,最常見的情況。

單純一種風格的搖滾,在這個年代已經不吃香了。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80年代末就有所體現,在90年代就已經很普遍,而到了數字唱片時代,更是被放大到了極致。

在數字唱片時代,真正獲得成功的搖滾樂隊,幾乎都至少融合了兩種以上的風格。

比如sum.41的朋克&金屬核。

比如my.的後垃圾搖滾&硬搖滾。

這支樂隊來自加拿大,某種程度上來說,算是依靠「裙帶關系」起家的。

樂隊的主唱兼創始人馬特-沃爾斯特是另一支加拿大樂隊貝斯手的弟弟。

憑借著這樣的關系,在等一系列知名樂隊的巡演中,my.作為嘉賓,在其它大牌樂隊的演出之前負責熱場演出。

依靠著遠遠比其他人高得多的起點,my.很快吸引到了北美許多主流唱片公司的注意。

最終,同樣是因為裙帶關系的緣故,my.與【五分錢】樂隊成立的604.records唱片公司簽約。

很多人因為過分借助裙帶關系這一點,對這支樂隊進行吐槽。

但事實上,這一點沒什麼值得針對的,有關系不用的人才是白痴。

在行業內的關系,只是讓他們擁有了一個更高的起點。

但穩定住「江湖地位」,憑借的卻是實力。

沒有足夠的實力,光靠關系,在樂壇這個領域根本混不開。

比如說弗蘭妮-柯本。

這位女歌手的父親是大名鼎鼎的科特-柯本,母親是the.hole樂隊的主唱柯特妮-洛芙,教父是樂隊的主唱邁克爾-斯普泰,教母是好萊塢明星德魯-巴里摩爾。

按理說,擁有著這樣的關系,起點遠遠超出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樂壇和好萊塢明星。

然而弗蘭妮-柯本自以歌手身份出道以來,壓根沒有給歌迷留下任何印象,根本沒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作品。

或者說,唯一的印象是︰啊,那個家伙我知道,柯本的女兒,比她老爹差遠了。

說起弗蘭妮-柯本,my.樂隊的主唱馬特-沃爾斯特是科特-柯本的崇拜者,樂隊的後垃圾搖滾風格,就是受到了nirvana的影響。

在數字唱片時代的樂隊中,my.算是比較成功的一支。

盡管他們在太平洋對岸的知名度也不高。

鬼知道這是為什麼,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年代,許多在歐美樂壇獲得巨大成功的歌手和樂隊,在太平洋對岸都沒什麼名氣。

大概要歸結為某一堵牆的影響?

樂隊最活躍的時間,是從2005年到2013年,隨後便不知道什麼原因而沉寂了下去。

在那段時間里,北美現代搖滾榜和公告牌榜單上,my.樂隊都是常客,時不時就會殺入前幾名,甚至是第一。

這支樂隊的作品,由于融合了硬搖滾的風格,大多也以熱血、激情而著稱,頗有邦-喬維的風範。

《希望》專輯中的最後一首歌,就是一首這樣的作品。

《》。

這首單曲曾經登上過北美現代搖滾榜的前十,在公告牌單曲榜上也進入過前三十的位置。

雖然比起《》和《》這樣雙榜第一的冠軍單曲來要差了許多,但也是一首精品。

而且更符合《希望》專輯的要求。

不過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羅杰舍不得將版權拿出來和二十世紀娛樂分享,因此選了一首相對來說「不值錢」一點的。

在《希望》專輯的十首歌里,《》是最「熱血、激情」的一首。

但本質上,卻依然是一首黑暗風格的單曲。

當然,這是指羅杰改編以後的版本。

原版的《》是一首充滿了正能量的搖滾,寓意在絕境之中也要堅持奮斗和抗爭。

但因為《希望》專輯整體主題的緣故,羅杰打算將這首歌改成充滿絕望的黑暗風格。

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困難。

編曲、唱法都不需要做出任何調整。

只需要在後期制作過程中,讓聲音的環境顯得更空曠,像是在無邊的荒野里,就足夠了。

再配上《希望》專輯的整體主題,一首充滿正能量的歌,瞬間就會變得負能量滿滿。

對于羅杰來說,這也是一個很有趣的「小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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