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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兩兄弟的家庭倫理劇

裙帶關系在哪個國家都存在,只要對方的能力足夠,羅杰不會在乎理查森從哪找的人。

或者說,有著「自己人」這層關系,反而更加讓人覺得放心一些。

在面試過後,樂隊錄用了這位名叫瑪格麗特的助理。

瑪格麗特是理查森妻子那邊的表親,長相反倒是更像理查森,外表並不出眾。

如果毒舌一點,實際上應該算是在平均線以下。

不過對于工作助理這樣的職位來說,外表從來都不重要。

足夠可靠,以及出色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對方雖然除了實習之外,沒有任何正式的工作經驗,但履歷卻足夠漂亮。

波士頓大學工商管理學的大四學生,今年夏天就會正式畢業。

事實上,除了畢業的時候回學校一趟,參加畢業典禮以及領取畢業證書以外,瑪格麗特已經不需要再去學校。

再加上三封分別來自不同上市公司高管的推薦信,對方的工作和學習能力,也完全值得信任。

推薦信來源于假期的短期實習工作,按照北美的慣例,如果實習生的表現出色,上司都會為其開出符合表現的推薦信。

至于造假,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上市公司的信息都足夠透明,打幾個電話就可以查清楚。

瑪格麗特的履歷非常出色,僅僅只是做樂隊的助理,某種程度上而言絕對算是屈才了。

出于這樣的考慮,樂隊經過討論,決定給予對方一份高薪。

至少是對應屆畢業生來說是高薪,年薪十二萬美元,稅前。

在1999年,除了律師、醫生等高收入群體,其它職位上,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新人,幾乎不太可能拿到這個數字的薪水。

瑪格麗特上任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接手了羅杰的一大部分工作與專輯制作人羅德里格斯、二十世紀娛樂以及專輯發行方華納唱片代表之間的溝通和協調。

大局上的把關當然還是要羅杰親自進行,但是許多瑣碎的事完全可以交給瑪格麗特。

除此之外,樂隊三人的行程和工作時間表,也將由這位助理來安排。

在過去,這份工作都是三人各自獨立完成,需要浪費不少的休息時間在這上面。

「按照行程計劃,你們將在3月31號,也就是後天乘坐飛機前往納什維爾。」

瑪格麗特提醒著羅杰三人,說道︰「按照計劃,你們今天之內就應該完成最後一首歌的伴奏錄音。還有,克里斯蒂安先生,您今天和明天必須完成最後兩首歌的人聲錄音。」

「這兩天還有其它的安排嗎?」

羅杰開口問道。

「明天早上,克拉克小姐需要出席一場宣傳活動。」

瑪格麗特翻了一下手中的記事本,說道︰「然後就沒有其它安排了。」

「ok,那就這樣。你去催促一下華納的人,盡快拿到最新的銷售數據,兩支單曲的都要。」

羅杰點點頭,朝理查森和安妮說道︰「你們繼續錄伴奏,我就在隔壁,有事直接過來,別像上次那樣打電話了。」

羅杰的貝斯部分早就錄完,更多的時間要放在人聲的錄音上。

最後的兩首歌,和《》一樣,樂隊都要錄制兩個版本,最後根據成曲的效果,來選擇使用哪一個。

不過,樂隊並不會為這兩首歌發行單曲,也就是說,被放棄的那個版本,有很大的可能,歌迷會听不到。

一首《》,來自前世被英國媒體稱為「最有希望超越披頭士」的樂隊,oasis。

英國媒體的話當然當不得真,但oasis在英倫三島的影響力確實無比巨大。

盡管在搖滾圈內廣為流傳的「英倫搖滾速成裝x指南」里,提及這支樂隊時的觀點是︰死命的黑他們會顯得你很懂英倫搖滾。

而且這是在第一條就被提出來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盡管有著各種各樣的黑點,oasis仍在英倫搖滾的歷史上佔據了很重要的地位,就像他們的死敵blur一樣。

這支來自英國曼徹斯特的樂隊成立于1991年,受到很多大牌樂隊的影響,包括the.who、披頭士、s手槍等等。

因此,在樂隊初期,oasis的風格並不穩定,表現也時好時壞。

不過很快,oasis就確定了傳統英倫搖滾的風格,並一直延續下去,成為英倫三島最受歌迷和媒體追捧的樂隊之一。

這支以加拉格爾兄弟為核心的樂隊,最終也因為這兩兄弟的矛盾而分道揚鑣。

2009年8月,因為利亞姆砸壞了哥哥的吉他,兩兄弟大打出手,以吉他手諾埃爾-加拉格爾退出樂隊作為終結。

隨後不久,主唱利亞姆-加拉格爾對媒體宣布,樂隊正式解散。

利亞姆對媒體信誓旦旦地宣稱,oasis永遠地解散了,再也不會回來。

然後轉頭就和剩下的成員一起,成立了一支新的樂隊,名叫。

除了離隊的哥哥諾埃爾-加拉格爾。

2014年,再一次解散,oasis又雙回來了。

當然,還是沒有諾埃爾-加拉格爾。

盡管粉絲不斷呼吁,諾埃爾也一直暗示自己會回到樂隊,但實際行動?

抱歉,沒有。

總之,oasis這支樂隊的經歷,尤其是在2008年之後,簡直就是兩兄弟互相鬧別扭的家庭倫理劇。

粉絲︰諾埃爾快回樂隊吧!

諾埃爾︰除非利亞姆來求我,否則我才不會回去。

利亞姆︰你別回來,你這個丑貨只會搗亂!

諾埃爾︰你小子皮癢了?

利亞姆︰你打不過我。

諾埃爾︰……告辭!

站在一個中立歌迷的角度,這很有趣。

不過對于oasis樂隊的死忠粉絲來說,這就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了。

《》這首歌,就是在oasis樂隊重新回歸之後的作品。

只有不足兩分鐘的長度,也是《怪胎》專輯十首歌里最短的一個。

但短,並不代表差。

雖然少了哥哥的吉他,比起早期oasis樂隊的歌來說,少了一點靈性,但卻也不失為一支非常出色的單曲。

歌詞僅僅只有短短的七句,如果去掉重復的,事實上僅有三句。

而在歌曲的結尾,大段的舒緩旋律,也超過了半分鐘。

在搖滾音樂,乃至于整個流行樂壇,這樣的歌不能說是絕無僅有,但也絕對不多見。

用最為質樸的手法,表達出極致的感情,這是《》最為難得,也最為出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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