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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樂隊成員

接下來,依舊是等待、練習貝斯、練習唱歌,外加到版權局登記了幾首歌的版權。

唯一的變化是,羅杰搬出了那間名為1969的汽車旅館。

在西奧多的介紹下,羅杰通過一個房產中介,租下了一間公寓。

公寓的面積不算大也不算小,四十平米左右,帶有獨立的衛生間和陽台,沒有廚房,原本用于做廚房的空間被羅杰直接當做雜物間來使用。

作為一個只會吃不會做飯的人來說,要廚房也沒有任何用處。

這間公寓價格不算便宜,每月四百五十美元,水電費還要另算,不過房租中倒是包含了垃圾費等日常費用。

好處是房租可以月付,並且只需要繳納一個月房租的押金,而且距離二十世紀娛樂公司足夠近,步行只需要十幾分鐘。

羅杰慎重考慮了自己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經濟狀況之後,與對方簽下了一份1+1的合同,即租賃一年,到期之後有權以原價續約一年。

包含房產中介的佣金,這份合同讓羅杰的賬戶上少了一千美元。

慎重考慮了未來的收入和開支之後,羅杰放棄了原本更換貝斯的計劃,雖然初學者級的貝斯,加入樂隊之後肯定不夠用,但一把稍微好一點的貝斯,價格至少也在一千美元以上。

再加上配套的音箱,羅杰根本買不起。

征求過西奧多的意見之後,羅杰決定需要的時候,從二十世紀娛樂的樂器庫中租賃,只需要付出少量的租金即可,短期來看,比購買劃算得多。

西奧多的工作效率還算比較快,在羅杰又催促過一次之後,只是等了一周多一點,在5月18日早上,羅杰接到了西奧多的電話,找到了合適的樂隊,見面時間就安排在下午。

羅杰和西奧多的踫頭還要更早一些,掛掉電話半個小時之後,羅杰就來到了西奧多的辦公室里。

「一個主唱兼吉他手,一個鼓手,都是公司另一個經紀人旗下的藝人,擅長朋克風格。」

西奧多為羅杰介紹著其他人的情況,好讓羅杰有所準備︰「他們原本有一支名為【murphy】的樂隊,但是貝斯手的水平太差,被踢出樂隊已經有兩個多月了,他們一直在尋找合適的貝斯手,听了你的demo之後,兩個人都覺得你的能力不錯,風格也匹配。」

墨菲?

盡管羅杰清楚,大部分搖滾樂隊的起名水準都不怎麼樣,但這個名字依然讓羅杰有一股強烈的吐槽。

想了一會,羅杰問道︰「有唱片或者demo嗎?我想听听他們的水平。」

正如之前所說,樂隊的組建,是一個雙向,或者多向的選擇,不單單是對方選擇羅杰,羅杰也對其它成員的實力有所要求。

不說有多麼出色,最起碼也不能拖後腿。

西奧多沒有說話,遞出一個插著光盤的cd機。

cd格式的唱片,在這個年代還屬于高端產品,主流的隨身音樂播放設備還是用磁帶作為儲存媒介,而想要享受高品質的音樂,則需要大型唱片機來播放。

cd的效果則介于兩者之間,成音品質比磁帶更高,雖然比黑膠唱片的音質還要差了些,但勝在可以隨身攜帶。

不過昂貴的價格嚴重制約了這種設備的普及,一個好一點的隨身cd播放器,最少也要兩千美元以上,比手機還要貴幾倍。

帶上耳機,按下播放鍵,只是听了幾十秒,羅杰就皺起眉頭。

這段演奏,旋律還算不錯,但節奏卻太過混亂了些。

不過,很快羅杰就意識到,這是貝斯手的水平過低造成的,根本沒有起到最基本的協調串聯作用,以至于鼓和吉他的配合完全月兌節。

意識到這一點,羅杰立刻有意識地忽略掉貝斯的聲音,專注于鼓、吉他和演唱本身。

這樣听起來,羅杰對于對方的評價立刻高出了不少。

主唱兼吉他算是中上水準,而鼓手的實力還要更強一些,雖然距離頂級還有一段距離,但至少也是優秀。

這只是一份demo,並不是完整的唱片,只有兩首歌,羅杰很快就听完了。

摘下耳機,想了片刻,羅杰開口道︰「水準沒有問題,風格方面,不太像是純粹的朋克,而是摻雜了些硬搖滾的風格在里邊。這方面也沒有問題,我可以融入進去,不過要形成良好配合,需要一段時間練習。」

西奧多點了點頭,選擇這兩人的時候,西奧多已經有過初步考察,認為羅杰可以完美融入對方,才約定了這次見面。

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幾下,西奧多開口道︰「這兩個人都是公司簽約的藝人,雖然不是同一個經紀人,不過利益分配方面相對簡單。假設樂隊成行的話,在這一方面,你有什麼要求?」

停頓了幾秒鐘,西奧多警告似的補充道︰「不合理的要求就不要說了。」

羅杰沒有立刻回答西奧多的問題,而是開口問道︰「我有兩個問題。第一,他們有沒有詞曲創作能力?是否需要我提供全部的歌曲?第二,樂隊商標和唱片制作、唱片版權還有其它收入這一塊,公司和樂隊之間如何分配?」

「鼓手有時會寫一些歌,不過大部分歌還是要找專業的詞曲創作者來收歌。如果你能提供全部歌曲,他們應該不會有意見。」

西奧多回答完第一個問題之後,停頓了一陣。

想了一會,西奧多繼續說道︰「第二個問題,等樂隊確認組建,再細談。不過大頭肯定是公司的,尤其是唱片版權這一塊,你們拿不到多少。」

從西奧多話里隱約透露出的信息來看,那兩人在公司的地位,估計和羅杰相差不大,都是處于最底層,被剝削的階級。

想了一會,羅杰開口說道︰「扣掉公司分走的那份,只說樂隊所有的部分。如果所有的歌曲由我來出,兩個方案。要麼以歌曲版權入股,佔到一定的分成比例,最少要百分之三十。如果他們不同意,那麼歌曲版權我個人保留,只授權樂隊使用表演權,按照市場價格一次性收費,不參與後期分成。」

「以貝斯手身份的分成,優先爭取按人數平分,也就是樂隊收入的三分之一。」

想了一會,羅杰也覺得這一條希望不大,畢竟貝斯手的地位大家都心知肚明,于是補充道︰「我的底線,是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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