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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一筆收入

第二天,羅杰早早地來到了二十世紀娛樂。

「杰克遜先生在開會,請稍等一會。」

接待羅杰的依然是珍妮,將羅杰安排在一間小型會議室里,端上了一杯咖啡就離開了。

羅杰也不氣惱,拿著一份報紙打發著時間。

由于是娛樂經紀公司,這里的報紙大多也是偏向娛樂類的,譬如《紐約每日新聞》、《今日娛樂》等等。

當然,如《紐約時報》這樣發行量和影響力巨大的報紙,無論哪一家公司都會長期訂購,二十世紀娛樂同樣也不例外。

新聞報紙和娛樂新聞報紙的區別非常顯著,最顯而易見的一點,《紐約每日新聞》有三分之二的版面都留給了好萊塢和樂壇的明星們,而《紐約時報》的娛樂版僅僅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篇幅。

羅杰正在翻看著《紐約每日新聞》上,一條關于某位鄉村女星的八卦緋聞,會議室的門突然被推開了。

「抱歉,早上例會有點小麻煩,耽擱了點時間。」

西奧多走進會議室,坐在羅杰身邊,介紹到︰「這位是公司版權部的副主管安德森,這位是公司的律師,你之前見過的。」

那兩人坐到了對面,朝羅杰點點頭。

簡單的打過招呼之後,版權部的安德森拿出一份合同,遞給羅杰,開口道︰「這是公司擬定的版權轉讓協議,你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最好今天上午就能簽署協議。」

「合同我審查過,沒有問題。《he-》兩千美元,《》三千美元。你享有永久的唯一署名權,除此之外,兩首歌的全部版權一次性買斷,後續的運作和收入,和你沒有任何關系。」

西奧多大致講解了一下合同的主要條款。

羅杰點點頭,翻開合同,一條一條仔細看過去。

雖然西奧多是自己的經紀人,但是雙方之間距離建立起信任,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羅杰當然不會輕易听信西奧多的話,看都不看一眼合同就簽字。

由于這兩首歌只涉及歌曲版權,不涉及錄音版權,因此合同的條款相對簡單。

羅杰翻看過後,確認沒有明顯的陷阱和漏洞,主要條款也符合自己的預期,直接拿起筆,在合同上簽字。

按照北美的版權法律要求,除了版權轉讓協議之外,還需要版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以及一份代理辦理的授權書。

當然,如果羅杰願意跟二十世紀娛樂的人跑一趟版權局,這些倒是可以省略。

不過雙方都不打算在這些小事上浪費時間,合同的附加文件中,就包含一份代理授權。

羅杰也早就準備好了版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與合同一起交給版權部的安德森。

按照慣例握手之後,安德森開口道︰「那我們就去辦理版權轉讓的手續了。羅杰,如果再創作出好的歌曲,請務必優先考慮我們,二十世紀娛樂一定會給出符合市場價值的價格。」

「我會考慮。」羅杰點了點頭,應付了過去。

這一次賣掉歌曲的版權,是因為經濟過于窘迫,不得不為之。

繼續賣歌曲版權?

羅杰早就打定了主意,除非演藝事業遭到重大挫折,不得不轉行,否則這會是羅杰唯一一次出售歌曲的版權。

只要有名氣和資金來運作,哪怕不自己用,每一首歌的版權都意味著源源不斷的收入,相當于是一座可以開采數十年的金礦。

哪怕這金礦的產量低了點,那也是金礦,怎麼可能輕易放手?

安德森不知是否看出了羅杰的想法,至少表面上沒有任何異樣,一副笑眯眯的樣子,說了聲告辭,就叫上律師離開了會議室。

「這筆錢,一會你去財務簽個字就可以拿到。」

西奧多想了一下,提醒道︰「按照我們的約定,你拿到版權收入之後就該還錢了。」

北美從來不講究含蓄,即使是當面要債,西奧多也不覺得有任何尷尬。

羅杰同樣如此,點點頭,說道︰「沒問題,拿到手就還你,或者你直接從財務截留五百美元。」

西奧多作為羅杰的經紀人,是有權利從二十世紀娛樂的賬目上,截留屬于羅杰的錢的。

當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這是前提。

「還是你領了錢以後還給我吧,截留財務的手續很麻煩。」

西奧多想了一會,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是個怕麻煩的人。

五百美元對羅杰來說不少,但對西奧多來說,也不是什麼太值得在意的數字。

這些經紀人的收入,遠遠不止那百分之十的佣金,暗地里的收入更加驚人。

「對了,樂隊的事有消息了嗎?」

簽約和還債的事情都談妥,羅杰很自然的將話題轉移到自己未來的工作上。

沒有一支樂隊,羅杰就算有再多的歌,也很難走上前台。

作為一名搖滾歌手單獨出道,不組建樂隊也是可行的方法。

不過,羅杰早就試探過西奧多的想法,對方顯然對此沒有絲毫興趣,認為羅杰沒有單獨成為偶像的潛力。

沒有二十世紀娛樂的支持,羅杰根本不可能在這條路上走得太遠。

因此,作為一個貝斯手,加入一支樂隊,就是羅杰唯一的路。

「我簽約的人里邊沒有合適的人選,不過你放心,我已經聯系了幾個經紀人,很快就能有消息。」

西奧多想了一會,提議道︰「這樣,一會你跟我去錄幾段demo,你擅長的風格都錄一段,這樣也好讓別人來選。」

不知道西奧多是沒有注意到,這句話暴露了自己壓根還沒有開始為樂隊的事操心的真相,還是知道了卻不在意,反正羅杰沒有從西奧多的臉上看出任何東西來。

羅杰也很識趣地沒有點破,只要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好,至于其它細枝末節的問題,羅杰認為不重要,自己也沒有資格去插手。

組建樂隊,是一個互相選擇的過程。

羅杰需要選擇自己的隊友,別人也要考慮羅杰是否是合適的人選。

西奧多的要求並不過分,羅杰立刻答應了下來。

「真的不打算再出售歌曲版權了?」

西奧多突然問了一句。

關于這一點,兩人早就有過討論。

站在西奧多的立場上,肯定是希望羅杰賣出所有歌曲的版權,自己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佣金抽成只是小頭,更多的則是公司的分成獎勵,那是一份長期的收入,長遠來看,非常可觀。

不過版權所有者是羅杰,羅杰不願意賣,西奧多在見到歌曲之前,也不會強迫。

「我手上的歌不多,總要留幾首給自己的樂隊用,不是嗎?」

羅杰很快給自己找好了理由,勸說道︰「如果樂隊成功,我們能得到的利益更多,不是嗎?反正版權握在我自己手里,如果樂隊失敗了,再賣掉也沒有多大影響。」

沒有影響當然是假的,一個失敗的樂隊演奏過的歌,版權價值也會相應降低。

不過相比于未來的預期收益來說,這點風險完全可以接受。

西奧多考慮了片刻,點點頭︰「確實如此,那就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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