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時嶸不卑不亢的道︰「孟郎君,請問你昨日可是約見了舍妹?」
孟恣揚怒瞪他︰「見了又怎樣?」
「可曾提出要福壽酒和唐家酒的方子?」
「要了又怎麼樣!」
「舍妹拒絕,你就派人強請舍妹過府,可有此事?」
孟恣揚道,「我就是請了又如何!」
一句對一句,他問的坦然,他答的利索,簡直有恃無恐到了極點。
下頭轟然一聲。
馮管家早知不好,見他還想說話,急沖上前,拼了老命拉住他,好幾個人才把他拉了下去,馮管家向上連連致歉,一邊退下。
但堂下諸人已經震驚了。
孟恣揚這個肆無忌憚的樣子,徹底犯了眾怒,連咆哮公堂都敢,還有什麼事不敢的?何況他自己都承認了!
頓時群情激憤。
所以說,豬隊友什麼的,真的是糟心。
唐時玥看的津津有味,還想跟小伙伴兒分享一下感想。
結果祈旌的臉色黑的可以,她看四周無人注意,悄悄伸手出去,勾了勾他的袖子︰「阿旌?」
他掃了她一眼。
那一眼簡直鋒芒畢露,就像一頭被侵犯了領地的豹子,露出了鋒利的獠牙。
要是不熟的人,估計要被他嚇到。
但很快,他就收斂了神情,輕聲道︰「他不配。」
她笑問︰「不配什麼?」
「不配肖想你。」
「你想多了,」唐時玥笑道︰「他肖想的是我的方子和銀子。」
「那也不成,」他沉著嗓子,強壓著怒氣︰「覬覦我的東西,當我是死的麼?」
唐時玥︰「……」
他年輕又俊秀的臉,配上這冷漠又憤怒的神情,有一種奇異的魅力,讓她甚至忘了辯解什麼叫「他的東西」。
此時他還年輕,再怎麼端嚴自持,再怎麼沉穩冷靜,也還是會被一些事情挑動情緒的。
一個年輕氣盛的祈小郎,銳氣藏在鞘里,抽出來就是鋒芒。
真特麼迷死人了!迷人死了!
大家都在議論紛紛,兩人湊在一起說話,並不顯眼。
公堂上,林縣令再次喝道:「肅靜!肅靜!」
說了幾次,才漸漸安靜下來。
林縣令轉頭問唐水芝︰「唐時嶸所告之事,你可認?」
唐水芝已經站都站不穩了,坐在地上,顫聲道︰「可是當時,當時我已經把她買下來了,她,她既是我的下人了,那為何不能打……」
孟恣揚又想說話,被馮管家急急拉住,捂住他嘴,連連低聲懇求,他才勉強咽住,一邊仍是瞪著林縣令,以為他一定會繞過這一著,偏著唐時玥。
他絕不會容這狗官如此偏袒!
沒想到林縣令直接道︰「鞭打良籍同鄉,與鞭打下人,自然不同,你說已經買下她,可是已經商定了為奴?」
唐水芝急道︰「對對,說好了當丫環的。」
「何人能證明?」
唐水芝道︰「我家人,村里人,全都……都能證明!」
馮管家上前一步︰「小人是孟府的管家,此人是孟府的小妾,無知糊涂,不知律法,小人想代她應訟。」
林縣令一口應下︰「可。」
馮管家便道︰「方才他,」他指了一下唐時嶸︰「確實是避重就輕。」
「此事的實情是,家主子欲納唐水芝為妾,而唐水芝臨嫁之前,家人想給她買個丫環,照應起居,便以十兩銀子,買了同村的唐時玥,便是此人妹妹,」
「但買過來之後,唐時玥卻不識管教,沖撞主子,唐水芝情急之下,才揮鞭打了幾下,並無多麼嚴重,否則的話,此女也不會這麼快就恢復了。」
林縣令道︰「買她為奴,可有證據?」
馮管家道︰「有。文書、保人均可為證。」
他將文書呈上,林縣令看了,又宣了保人上堂。
這保人,其實就是住在唐家大宅旁邊的鄰居,兩個老頭子,誠惶誠恐的上堂做證,被叫來的孫婆子、唐安成也都認了。
堂下諸人都沒料到還有這樣的反轉。
如果真的已經賣身為奴,良賤本就不同,「奴婢賤人,律比畜產」,那鞭打也不算大過。
只是沒想到,唐家酒鋪的當家,居然是個奴籍?那縣令夫人還跟她一起做買賣?
眾人交頭接耳,而孟恣揚簡直神清氣爽。
只要「逃奴」的名頭定了,就不怕唐時玥翻天了!
他們頂多再告唐水芝無故毒打婢女,反正又沒打死,那打個二三十板子就頂天了。
孟恣揚已經想好了,若是林縣令當真這麼判,那他就沒必要再爭了,就讓他打唐水芝一頓,唐時玥的心氣兒也就平了,他都做到這一步了,就不信唐時玥一個逃奴,還敢跟他杠!
唐水芝哪能料到他心里竟是打著這樣的念頭,見馮管家說完話,林縣令似乎是沒話說了,頓時覺得有了依靠,整個人放松下來。
唐時嶸卻道︰「文書乃是民間草成之物,怎可上堂為證!舍妹好好的良家女子,若因一份文書便成了賤籍,小民不服!」
馮管家道︰「若唐小郎不服,可去官府查閱卷宗!」
提到此事,不止孟恣揚,連馮管家都有些得意。
他們昨天緊急去官府改籍,本來以為林縣令定會阻撓的,沒想到順順利利就辦下來了,可見他們動作太快,連林縣令也沒反應過來。
如今,他們底氣足的很!
林縣令叫人送了戶籍冊子來,看著墨跡猶新的記錄,道︰「昨日剛剛入冊?為何竟拖了這麼久?」
別說昨日了,就算今日,只要入了就成。
馮管家就傲然道︰「家中事忙,一時忘了。」
林縣令點了點頭,便將戶籍冊子放下了,道︰「既然唐時玥是孟家奴僕……」
卻听堂下有人道︰「縣尊且慢!」
林縣令一頓,就見唐時玥走上前來,屈膝施禮,道︰「小女子唐時玥,正是他們口中的孟家‘逃奴’。」
林縣令道︰「你有何話說?」
唐時玥道︰「小女子認為,逃奴一事,有待商榷!」
馮管家道︰「白紙黑字,板上釘釘,什麼叫有待商榷!你分明是巧言令色!」
「莫急,」唐時玥朗聲道︰「請問縣尊,賣身契以文書為準,還是以官府記錄為準?」
林縣令肅容道︰「國有國法,自然是以官府記錄為準!良籍改賤籍尤其如此!」
唐時玥轉頭問孟恣揚︰「孟少,請問賣身契以文書為準,還是以官府記錄為準?」
孟恣揚心中有恃無恐,亦朗聲道︰「當然是以官府記錄為準!」他還拽了一句文︰「誰人不知,文書為階,案比為達!」
「很好,」唐時玥的聲音清清脆脆的︰「文書上的日期是四月,但官府造冊卻是在昨日,既然縣太爺和孟少都說以官府記錄為準,那也就是說,以昨日為準了?」
孟恣揚只覺得有些不對勁,但回想又沒有什麼問題︰「那又如何?反正已經造冊了!你就是我家的奴僕!追究日期做甚?」
唐時玥朗聲道︰「好教孟少得知,我們家,在六月便已經分家了,如今我家的家主是唐時嶸,而你文書造冊中所寫的‘唐家三房’與我全無關系。」(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