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汐一看他拿出來的筆,確實是她的,她為了怕自己的筆丟掉,習慣性會用紙寫個名字纏在上面,再用透明膠帶裹上防水。
她的所有筆都是這樣,而且她開學後丟了一支筆,就一直沒有找到,這支明顯就是她當時丟掉的那支。
到底是誰?
撿走了她的筆,還干出這種事來誣賴她呢?
由于喬汐不肯「認罪」,民警只能讓她暫時留在警局里。
劉錦香從外面辦事回來,在大廳里看見她,招呼道,「咦,喬汐,你來找我啊?」
劉錦香來的正好,喬汐正六神無主呢,及時的拉住她的手,「錦香姐,我遇到麻煩了!」
「什麼麻煩,你慢慢說。」
「是這樣的……」
喬汐把自己這次的遭遇一五一十的告訴劉錦香,劉錦香听完都愣住了,「你也太倒霉了吧?」
「嗯,你說現在怎麼辦?我怎麼才能證明那封信不是我寫的?」
「你別急,等我做完尸檢,再幫你做個鑒定。」
「警察同志說了,已經做過鑒定了,而且,筆都是我自己的筆寫的。我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到底是誰想害我?」
喬汐急的沒轍,劉錦香卻想到了漏洞,「唉,我想到了,你說是連你寫字的筆都找到了是嗎?」
「嗯,對。」
「那我可以試試看,能不能從筆上提取指紋。如果只有你用過那支筆,上面肯定只有你的指紋,但是如果也有別人用過,很可能會留下對方的指紋。」
不愧是法醫,經過劉錦香這麼一提示,喬汐有種豁然大悟的感覺。
接下來,劉錦香出面,從負責該案件的民警那里弄到那支筆,提取指紋的時候,有了重大發現。
這支筆上除了有喬汐的指紋以外,還有另外一個人的指紋。
劉錦香找到喬汐,欣喜的告訴她,「喬汐,我已經發現另外一個人的指紋,對比過,並不是死者的指紋,那麼就說明這筆可能是嫌疑人用過。只要能找到這枚指紋的主人,基本就能找到凶手了。」
劉錦香將提取的指紋,拿給喬汐看,喬汐發現正好是常用的拇指和食指指紋,可能就是嫌疑人握筆寫字時候留下來的。
「太好了!我已經想到怎麼驗證凶手了!」
有了這兩枚指紋,喬汐就有辦法揪出凶手。
現在初步可以肯定的是,凶手就隱藏在黨校里,可能就在他們的身邊,附近。
喬汐和劉錦香商量好對策之後,回校繼續上課,第二節課的後半截是自習課,大家都在上自習的時候,听見外面傳來一陣嘈雜的聲音。
「讓賤人出來!」
「出來!姓喬的,給我出來!」
聲音越來越大,朝他們班級這邊過來。
听得出來是個婦女的聲音,有人朝外面看,已經看到人了。
「一個婦女來學校鬧事!」
「她叫誰出來?什麼賤人?」
「好像還听她在罵狐狸精!」
同學們七嘴八舌的,外面婦女的嗓門也越來越大,吵的沒法上課也沒法自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