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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梁家就幫他找了個幫忙看房子的工作,工資雖然不高,但是輕省,不用干重活。

他們一家也在離大院不遠的小區里買了套二手房子,八十多平的兩居室,離兩人上班的地方都不遠。

所以老爺子一時之間也只能想到小張找他說事兒,可能是家里有需要用錢的地方了。

誰知保姆張阿姨接下來的話,卻大大出乎了老爺子的預料之外!

「老首長,我不是來和您借錢的,而是……昨天我和我閨女出去逛街的時候,遇到了點事兒,我閨女說讓我把這件事和您說一下,也讓家里有個防備。」張阿姨說這話時有些緊張,面上也帶著幾分焦燥。

老爺子忙說道︰「你坐下慢慢說,別緊張,是不是這件事兒和我們家人有關系?」

張阿姨在椅子上坐下緩了緩才說了昨天發生的事兒。

張阿姨母女倆逛街是早就約好的,主要是張阿姨覺得女兒要結婚了,想給她買套首飾。

梁家這兩天出了事,張阿姨也感覺現在出去逛街有些不合適,不過她不想和女兒解釋不去的原因,因為從她到梁家做事開始,從沒把主家的事兒和外人說過,包括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所以母女倆逛街的時候她的興致並不高,精神也不怎麼集中。

結果,等她們娘倆離開那家珠寶店時,卻被人攔了下來。

原來除了張阿姨母女外,店里還有一撥客人,她們剛剛買了一枚價值十七萬的鑽戒後,又去看其它的首飾,可是等到再交錢的時候卻發現那枚戒指不見了。

她們便要求店方幫著那枚戒指找出來。店方趕緊通知保安封閉店門,說是等找到東西之後,才能放人離開。

張阿姨覺得東西不見了不是應該報警嗎?

怎麼他們店里卻私自把人扣下來了?

可是還不等她尋思完,母女二人就又被請到了樓上。

那丟東西的中年婦女指著張阿姨的鼻子就罵︰「剛才只有你們母女兩個離我最近,而且那枚戒指你們剛才也看了,就是沒錢買!

兩個窮鬼,買不起就不要看,看完了還起了貪心,竟然從我包里把東西偷走了,你們還要不要臉了?

趕緊把東西給老娘拿出來,要不然老娘和你沒完!」

張阿姨氣的嘴唇直哆嗦,她做人清清白白了一輩子,沒想到今天竟然被人冤枉偷了東西,立刻要拿出手機報警。

結果她連報警的機會都沒有,包就被保安搶了過去。

包括她閨女的也沒放過,兩人的東西就被倒在了櫃台上,而那枚價值十七萬的戒指就從她閨女的包里跑了出來。

李思佳也就是張阿姨的女兒,當場就被雷了個外焦里女敕。

她偷沒偷過那枚戒指還有比她自己還清楚的嗎?

可那東西怎麼會出現在她包里?

總不會是她媽媽放的吧?

她媽也不是那樣的人哪!

張阿姨也在尋思,她閨女怎麼可能干出這種事兒呢?

可是要不是她閨女干的,東西是怎麼出現在她閨女的包里的?

現在那中年婦女證實了東西是在李思佳的包里,說話就更加硬氣了起來,

「您知道偷竊一枚價值十七萬的鑽戒會怎麼判刑嗎?

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是沒跑的!你們是想報警還是想私了?」

李思佳想著這事兒要是報警,那她媽的工作肯定就保不住了,軍區大院里的人誰能容得下一個頂著小偷名聲的人在人家家里當保姆,能私了還是私了吧?

張阿姨琢磨著,要是報了警,那她閨女的後半輩子還不得毀了,誰願意雇佣一個頂著小偷名聲的人當員工?

就連李思佳的親事恐怕都得吹!

于是,母女兩人異口同聲的選擇了私了。

店方為了不影響其他客人的購物,便把兩撥人請進了一間休息室,分店的經理當起了見證人。

一開場,那名中年婦女便囂張說道︰「這枚戒指被你們踫過了,我是不打算再戴的,那你們就賠錢吧!」

張阿姨心想,咬咬牙把戒指買下來,哪怕以後吃糠咽菜,也不能讓閨女身上背著個盜竊犯的罪名。

她剛想同意下來,那中年婦女又說道︰「剛才那戒指我們是十七萬買的,你們也不用多賠,就給我們三十四萬好了,十七萬買你們免受牢獄之災,你們不虧!」

李思佳一听要這麼多錢,立刻拍桌子怒道︰「你們這是敲詐!‘

一直跟在中年婦女身邊默不作聲的精瘦男人這時開了口,「你們不簽也沒事,咱們就走法律程序,到時候這事兒不僅會弄得人盡皆知,你們還要被判刑還得交罰款,要怎麼做你們自己考慮吧!」

「可是,我們根本就沒有這麼多錢,你這麼說不是成心為難人嗎?」張阿姨道。

張阿姨的話一出,那精瘦男人便笑了,「這位大姐,我瞅著你有點面熟,咱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

張阿姨看了他兩眼,然後搖頭道;「我不記得見過你!」

那男人又道︰「您是不是在大院梁家工作的?」

張阿姨到底是在梁家干了這麼多年的人了,知道的事兒也不少,听他這麼一問心里當即警覺了起來!

「您甭多心!我有個外甥女,特崇拜當兵的!

我听說梁家的老大現在還沒有女朋友,能不能麻煩您給牽個線,讓他們認識一下?

成不成的無所謂,只要讓他們見個面,今兒這事兒咱們就算過去了!」精瘦男人咧著嘴說道。

李思佳好歹是個大學畢業的,腦子就算轉的再慢現在也有點回過味來了,難不成她們娘倆今天這是被人給設計了?

她怕她媽說錯了話,于是搶先開了口︰「你們的要求就這麼簡單?」

那男人又開口說道︰「當然,我也怕你們嘴上答應,心里卻不想幫忙,所以你們得先給我們寫份認罪書,只要把今天發生的事我寫一下,然後簽個字就行了。

你們也別怪我小人之心,只要你把答應的事情給辦了,我就當著你們的面把東西給撕了,絕不食言。」

李思佳卻想,如果他不把東西撕掉,並拿著那張紙要挾她媽媽做別的事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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