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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竹外烏梅三兩只 十五

初三(三)班的青喬薇戲耍了班主任一頓,把神秘團體「中幫」在學校的地位扶正了,校方還鼓勵大家多多成立這種學習互幫互助小組。

消息一傳出去,各班同學蜂擁而至,踴躍報名,想要成為中幫里的一員。

能夠光明正大地搞事情,多爽啊!

可惜的是,全被安澄跟鄔子初殘忍地拒絕了。

後桌,安澄一手撐在下巴上,滿臉不屑地打量前來報名的女生,「就你這倭瓜樣,也想進我們中幫,拉低我們的平均顏值?」

倭瓜……

喬薇偷偷地瞥去一眼。

女生臉憋得通紅,長得也算端正,足以把喬薇這張典型的灰洲難民臉襯托得黯然失色。

安少爺的嘴巴真的是太壞,長這樣應該不至于說成是倭瓜吧……

喬薇忽然很慶幸他對自己嘴下留情。o(╯□╰)o

正當她心有戚戚然時,女生不服氣地指著她嚷了起來︰「長青喬薇這樣都能進,我為什麼進不得?」

喬薇臉一僵。

握勒個草,她這算不算躺槍?

「說什麼呢!」安澄氣呼呼地一拍桌子,「你連我們家臭丫頭一根腳趾頭都比不上!她長得不知道比你好看多少倍!」

「……」

「……」

這是他第一次夸喬薇。

喬薇很有些受寵若驚地指著自己,一副受驚過度的表情。

「看毛線啊!」安澄凶巴巴地朝她吼道。「臭丫頭,你那是什麼表情?」

「大概是……」喬薇斟酌了一下,老老實實地回答。「誠惶誠恐、不敢置信吧。」

「瞧你這點出息!」

安澄嫌棄地瞅她一眼,又更加嫌棄地瞅了前來「面試」的女生一眼,很「公允」地評價道︰「果然還是臭丫頭勉勉強強能看。」

眾人目光復雜地看看難民臉的喬薇,又看了看端正臉的女生,再怎麼昧良心,也沒法說喬薇長得比人好看。

安少爺這什麼眼神啊?

這完全就是那個啥……

「情人眼里出西施,老祖宗的話果然沒說錯。」

人群里不知道誰嘀咕了一句,眾人的眼神愈發微妙起來。

「誰是他情人了?」

「誰是她情人了?」

喬薇跟安澄異口同聲地反駁。

說完,又互相瞪了對方一眼。

安澄滿臉嫌棄,「就這干巴巴的臭丫頭,還想當本少爺的情人?」

喬薇也面無表情地頂了回去,「就這個嘴巴比茅廁還臭的紈褲子弟,還想當我的情人?」

「臭丫頭,你敢嫌棄本少爺?」

「喂,講點道理好不好!你能嫌棄我,我為什麼不能嫌棄你?」

這頭吵吵嚷嚷的,而另一頭,鄔子初處,安靜得跟空氣似的。

「鄔、鄔、鄔同學。」臉頰飛紅的女生緊張地搓\/著校服的衣擺,鼓起勇氣說道。「我能跟你一個組學習嗎?」

鄔子初低頭快速地書寫試卷,他的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鐘就做完了全部的選擇題。

女生以為他沒听見,小心翼翼地重復道︰「鄔同學?」

沉默。

「那個,你听到我說話了沒?」

沉默。

「鄔同學,你說句話好不好?」女生幾乎快哭出了聲。

沉默。

旁邊擠滿了看熱鬧的人,笑嘻嘻地拉了她一把,「鄔同學為人比較內向,他不喜歡說話的。」

「是啊是啊,我跟他同學三年了,他一句話都沒跟我說過呢。」

「听說青喬薇跟他青梅竹馬十五年,他之前也不跟人講話的咧。」

同學們的打趣,令女生心里稍微感覺好受點了。

她咬咬牙,僵持著站了五分鐘,直到上課的電鈴聲響起,依然沒有等到任何回應,只得捂著臉跑回了自己的班級。

「叮鈴鈴——」

鄔子初手上「唰唰」寫字的筆就沒有停下來過。

如果有人留意看的話,一定能發現他抿得緊緊的嘴唇,這是他心煩意亂之時的習慣動作。

各歸各位的同學們還在小聲地咬著耳朵。

「你們發現沒,安澄跟青喬薇之間氣氛好曖昧啊。」

「何止是曖昧啊,妥妥的有一腿好不啦!」

「歡喜冤家,現代版灰姑娘跟富公子,好羨慕啊。」

「啪——」

一聲驚雷般的脆響炸起,教室里有如被按了靜音鍵,所有的議論聲都消失了。

所有人都看向聲源處。

發出聲音的是一只英雄牌鋼筆,筆尖從正中間折斷了。

它的主人神色自若地將它套上筆蓋,轉身丟出一條利落的拋物線,精準無誤地投擲到了角落里的灰斗里。

「不好意思。」鄔子初回到座位,對著滿臉迷茫的喬薇問道。「你有多余的筆麼?」

「啊?哦哦哦,有。」

喬薇拿出\/水筆遞給了他。

這只是一件小小的插曲,喬薇借了筆就忘了。

很長一段時間後,她的筆芯用光了,才依稀記起這次借筆事件,問鄔子初討要,鄔子初臉上沒有任何波動。

「哦,不小心弄丟了。」

「……」

「我多買了一支鋼筆,就當還你的。」

喬薇還沒有說出拒絕的話來,手心就多出了一支綠色的鋼筆。

很古老的牌子和款式。

英雄336。

手\/感沉甸甸的,似乎還不錯的樣子。

喬薇看向鄔子初的手,他手里抓著一只深棗紅色的同款鋼筆。

「綠色好丑,咱倆換一支怎麼樣?」

鄔子初想也不想就拒絕了,「不換。」

「為什麼?」

「我不喜歡綠色。」

這簡直是在反復提醒他頭上戴了頂綠帽子,不能忍!

鄔子初不動聲色地拿余光瞥了一眼正虎視眈眈盯著他倆不放的安澄。

「可是我也不喜歡綠色。」喬薇愁眉苦臉地說道。

「紅男綠女,挺合適的。」鄔子初從課桌肚子里拿出一瓶黑墨水,「你試試看好不好寫。」

「哦。」

用鋼筆寫字跟用水筆寫字,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感受。

鋼筆更為流暢和清晰,更適合練字。

最關鍵的是,每天光用水筆就能用掉五根筆芯,還是用鋼筆寫字省錢。

唯一遺憾的就是,這個型號的筆尖比較粗,寫不了小字。

不過喬薇依然堅持用了下來。

第二天,喬薇往課桌里塞書包時,突然發現桌子內多了個盒子,打開一看,居然是一支派克鋼筆,還有十來瓶顏色不一的墨水,一看就不便宜。

等等,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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