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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你的好友護妹狂魔上

林宛萱簡直恨不得撕了喬薇那張陰損惡毒的嘴。

兩個月前……

她想起來了,那次她在酒店門口遇到了薛辭,薛喬薇的哥哥,難道那時候薛喬薇也在酒店?

事情根本不是喬薇說的那樣,這陰險的女人竟然故意誤導旁人!

林宛萱只是太缺錢了,雖然貧困補助金、兼職做家教得的酬勞,以及網上不知名好心人捐助的二十萬塊錢還剩下了不少,但她實在窮怕了。

那個每月及時打款的好心人突然終止了資助,林宛萱的生活費沒了著落,她試圖聯系對方,詢問對方好好的為什麼不給錢了,可發出去的消息卻石沉大海,她對對方一無所知,人家不想給錢,她根本找不到人。

林宛萱沒了進賬,手里攥著一筆積蓄不敢亂用,總怕被家人查到,逼她全部交出來給她爸看病。

當然林宛萱不是不想讓爸爸早點好起來。

只是,爸爸受的是工傷,這錢理當由承包方出,眼看著賠償款拖了半年了,林母獅子大開口要價兩百萬,承包方不肯答應,林母就去找發包方的麻煩,還找人像模像樣地寫了份起訴狀,把發包方和承包方告到了法院,開庭時間定在好幾個月之後,等到宣判和執行,還不知道要多久去了。

林宛萱想的是,她媽可以借到醫療費,即便她不拿出錢來,也不會耽誤爸爸的病情,可一旦交出錢,自己少了經濟大權沒了說話的底氣不說,說不定還會影響到法院對賠償款項的認定。

試想想,一個家徒四壁總資產負債十幾萬的受害人,和一個手里握著幾十萬的受害人,自然是前者更容易博取同情啦。

林宛萱真的是窮怕了,覺得做家教一小時才200塊,還不夠買一罐護膚品的,酬勞太低了,便經人介紹去了那家高檔酒店做客房小妹,每天只要工作兩個小時,就能得到500塊錢的工資。

她肯吃苦又慣于討巧,隔三岔五還能得客人賞幾千幾百塊錢的小費,比家教來錢快多了。

唯一不好的是,有時候她收拾客房時,會遭到不懷好意的客人騷擾。

喬薇說的,正好是林宛萱受到騷擾的那天。

那天要不是常安出面把人給趕跑,只怕她早就……

你以為林宛萱會因此對常安感激涕零,以身相許嗎?

不,林宛萱的確是感激常安挺身而出的,但同時,她對常安也有一點小小的埋怨。

就因為常安沖動之下揍了人,林宛萱丟掉了這份高薪的工作。

林宛萱知道這事怪不得常安,但她心底對常安徹底失望了,原本還以為這個男人可靠,其實他就是個毛毛躁躁的小伙子,跟穩重成熟一點兒都掛不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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