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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那天鬼鬼祟祟的溜進1608號房干什麼!」李煒啪的一聲拍了桌子。

王颯道︰「我是大堂經理,上班的時候到處巡查,有什麼不對嗎?」

「你還在說謊!你們在房間有客人的時候,拿著卡去開門,一呆就是幾個小時,你當我們是三歲孩子呢!」

「我跟蒙楓溪是朋友,我就只是上班的時候,溜進去跟他喝了點酒而已。」

「哦~上班喝酒是吧,上次跟你做筆錄的時候,你怎麼不說?」

王颯緊張得滿頭都是冷汗,「我那不是不好說嘛,怕工作不保,你們知道了,現在找一份工作有多難,我……」

「啪」的一聲,李煒又一次拍了桌子,「王颯,你再不說實話,我們就要再多控告你一條妨礙司法公正!這個罪行最高可是要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所以你最好還是想清楚再回答!」

王颯的冷汗又密了一分,他用袖子抹了抹額頭的汗,不停地偷看李煒,「要是我說出來,是不是可以轉做污點證人,你們會幫我寫求情信,減免我的刑罰嗎?」

「那就要看你所說與我們偵查的到的有幾分真了。」

王颯听到李煒這麼說,又考慮了很久,硬生生的吞了口水,「好吧,我說!這件事,真的不是我做的,人是……辛總殺的。」

「說具體一點。」

「辛總一直想扳倒馮總,他很不滿意馮總把所有的東西都留給了汐芸小姐,所以他一直在暗中籌劃著,要把馮氏集團強佔過來。那個時候,我欠了一大筆賬務,辛總知道之後,就幫我把債還了,其實我也知道他沒有那麼容易幫我這麼忙的。結果,不出兩天的時間,他就找到我,要求我幫他監視汐芸小姐。

後來,我查到汐芸小姐的男朋友蒙楓溪到我們酒店來開房了,也就是八號那天晚上。我就給辛總打了電話,他讓我偷偷的溜進去,躲在衣櫃里,目的就是為了偷拍蒙楓溪跟汐芸小姐在一起的視頻,以此來要挾汐芸小姐交出公司的股份。

誰知道,我一直等,都沒有任何的收獲,本來想著趁蒙楓溪睡覺的時候,偷偷離開的,但是他一直都沒有睡覺,我也只好繼續待在衣櫃里。到第二天早上的時候,門鈴響了,一個女孩進來了,跟蒙楓溪說不到幾句話,就吵了起來,還越吵越凶,後來,那個女孩就從包里拿了一把水果刀拿出來,捅了蒙楓溪一道。」

李煒將顧小雪的照片遞過去,「你看一下,是這個女孩嗎?」

王颯仔細的辨認了照片,點了點頭,「就是這個女孩。後來,那女孩還沒來得及走,門口就又來了人,這次進來的人是汐芸小姐的未婚夫曾毅彬,他剛走進來,就被人敲暈了。再後來,那個女孩就跑了,我也想趁著這個機會趕緊走,可是我還沒來得及走,那個女孩就又跑回來了,我就只好躲到洗手間里。那個女孩跑回來急急忙忙的拿走了之前用來敲暈曾毅彬的那個吹風筒。我當時很怕她又忽然折回來,就還躲在洗手間里不敢出門。

這個時候辛總就進來了,看見了蒙楓溪重傷暈倒在地上,就逼著他交出之前拍汐芸小姐的那段視頻。蒙楓溪不答應,辛總就用他背上的那把水果刀,刺進了蒙楓溪的心口處。

汐芸小姐就進來了,辛總急急忙忙的把汐芸小姐拉走。」

王颯說道這里便沒有繼續說下去。

李煒皺了皺眉頭,「說完了?」

「還……還沒有。」王颯偷偷的看了李煒,因為他接下來要說的內容是跟自己有關的,他用最簡單的描述了自己將案發現場布置成了曾毅彬殺人的現場,與此同時,他不僅銷毀了監控錄像,還跟客房的清潔工說,1608房間的客人,沒有把門關好,讓她去提醒一下。也就是這樣,間接的讓那位清潔工發現了剛死亡的蒙楓溪,以及殺人嫌疑犯曾毅彬。

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可以在短短的十多分鐘里,將房間里所有的生活用品補齊,甚至是暫時拆掉了走廊的那個固定監控錄像的原因。

李煒將趙亮磊的照片遞過去,「那他呢,你們為什麼要殺了他?」

「我不認識他啊!」王颯看了照片,又奇怪的看著李煒,「我真的沒有見過這個人。」

「好,那你告訴我,十二號晚上,你在什麼地方,做什麼?」

「十二號啊,你讓我想一下啊。」

王颯考慮了很久,忽然恍然大悟,「哦,我記得了。十二號那天大概六點多的時候,辛總收到了一條信息說,對方有證據證明蒙楓溪是他殺的,讓我們準備了三千萬,去北區的商業廣場,可是我們等了一個晚上,那個人都沒有出現,後來,我們听說北區商業廣場有人跳樓,警察就開始封鎖現場,我們怕這件事被人知道,所以我們就趕緊撤了。一直到現在為止,我們都沒有再收到過這樣的信息。我們也就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了。」

「你說的都是真的?」李煒將範詩穎找到的扣子拿出來,「那你怎麼這顆扣子?我們查過了,這是辛智睿的西裝上扯下來的,上面不僅有辛智睿和蒙楓溪的指紋,也有蒙楓溪的dna。」

王颯搖頭,「這個扣子的問題,我也不知道。辛總沒跟我說過。」

「是麼,既然你們不知道這顆扣子,那你們大張旗鼓的在房間里搞法事的目的何在?」

「那天我不是說了嘛,就是怕以後到這里來住的人有心理陰影,所以才搞了這些東西。」王颯吞了口水,然後尷尬的笑了。

以李煒多年的辦案經驗,一眼就看出來了,王颯還有事情隱瞞,至于他還瞞著什麼,他現在再怎麼逼問,也是問不出任何的結論了,于是換了一個問題,「你那天說你是進去偷拍的,設備應該帶得挺全的,可有拍到什麼?」

「沒……沒有,那天事發突然,我也是用手機去拍的,可是都等了一個晚上,案發的時候都沒有電了,我什麼也沒拍到。」王颯心虛。

「你騙我?」

「沒有啊,不信你可以檢查我的手機。」王颯主動的將手機遞上。

因為他涉嫌協助辛智睿布置案發現場,他的罪責是怎麼也沒有辦法逃月兌了的,他們現在又二十四個小時的時間去收集證據。

另一間審訊室里,高諾華將所有的證據擺在辛智睿的面前,他始終保持著一副「我不知道」、「我是冤枉的」,林浩琛則標榜著「你們沒有證據」、「不要冤枉我的當事人」,審了幾個小時,依然一無所獲,什麼都沒有問出來。

氣得高諾華錄不下去了,跑到門口跟自己生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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