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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告上衙門

李三丫嘆了口長氣說道︰「去年家鄉鬧災,公公出門做生意,遇上了惡人,搶了錢財不說還把公公打了個半死,公公回來沒多久就過世了,那女人見公公沒了,就天天在你姐夫面前說我壞話,這一年下來,你姐夫對我是越來越差了,前幾個月那女人又懷上了,接連的對兩個孩子也越來越差了。」

李青接話說道︰」你怎麼就不寫信回家呢?」

李三丫說道︰「我也想帶孩子回娘家,可是我婆母不同意,她是個不講理的,以前公公在還好,現在誰敢忤逆她呢,她說我要走可以自己走,孩子不能帶,我生怕走了就見不到孩子們了。那個女人連自己兒子都不放過,哪里會放過我的孩子。」說著就哭了起來。

李青問道︰「三姐還打算和姐夫過了嗎?如果三姐想要合離,我就找人送三姐回李家。現在李家雖然分了家,但是娘和三哥還是听我的話的。」

李三丫說道︰「你個傻孩子,我們怎麼能拖累你,你是不知道那女人這幾年費了多大勁才又懷上的,你今天踢了她,她這一胎可能又保不住了,張家人不會善罷甘休的,你明天一早就離開。」

李青說道︰「此事三姐就不要管了,只要你願意跟我走,我就能帶你們三人走,當然走不走全看你的意思?「

外面傳來了稟告的聲音,李青推門問是何事,外面的人稟告說衙門來人了,說要請大人過去一趟,有人將您告了。李青讓他們外面等候,自己進了房間拿了路引和公文信件出了房門。

李青剛出房門就看到三姐帶著兩個孩子著急的等著他,李青說道︰」三姐和孩子們就在這里,沒人敢帶你們走的,我去去就回來,我有官身,他們不敢拿我怎樣的。記住我說的話,我是李青是你弟弟,孩子們的舅舅。「

李三丫不放心李青,非要跟著,李青無奈只好讓李三丫跟著,囑咐兩個孩子待在驛站不可離開,又吩咐了驛站的衙役看好兩個孩子,這三人都是他的家眷,務必好生招待。

李青說完就出了驛館,在驛館門口見到了衙門的捕快,捕頭見李青出來,問旁邊的人︰「可是此人?」李青一看就認出那人是張寶來的貼身小斯。

那小斯說道︰「就是他,是他打了我們少爺,還打的我們姨太太小產的。」捕頭真的難以想象,這樣一個漂亮的富家小公子既然能一腳踢飛一個成年人。但是原告這樣說了,他也只能先這樣辦了。

李青有官身,又沒有定罪自然不用上鐐銬,一行人走到了縣衙。

李青看著跪在大堂地上的張寶來,冷哼了一聲,然後抬頭向上看去,問道︰「大人不給下官一個座位嗎?」。

襄州府縣令是真心的不想管此事,能住驛館的肯定都是官身,可是張寶來是鄉紳,雖然落魄了,但是他爹也是這附近有名氣的人,很多百姓見到張寶來擊鼓鳴冤,都紛紛跑來看熱鬧,此事一鬧大,不想管都不行。

縣令讓人去搬了椅子給李青坐,問道︰「大人是何官身,又為何參與此等官司,可否一一道來呢?」說著讓師爺把狀紙拿給李青看。

李青大模大樣的坐在椅子上說道︰「下官是要到玉林關上任的七品參軍,這是路引和上任的文書,下官在此處只能停留這一日,只能有勞大人了。「說著把路引和赴任文書交給了師爺。

看著師爺拿給他的狀紙說道︰」外面這麼多百姓都有興趣,就麻煩師爺念出來給大伙听听吧。「

張寶來不願意了,這是他家丟人的事,這要是念出來,還不成了茶余飯後的笑話了。張寶來說道︰」不許念。「

縣令大人對惹來這事的張寶來本來就是帶氣的,見張寶來私自開口更是生氣,說道︰」張寶來咆哮公堂先拖出去打十板子。「張寶來喊著冤枉啊,就被拖出去了。

此處縣令才是八品,論官職還沒有李青官大,先是下來行了禮,李青回禮說道︰」大人不必多禮,正常審訊就好。「

縣令見李青不僅沒有耍官威還很配合,頓時心生好感,坐回了位置,示意師爺念狀紙。

師爺看著狀紙念道︰」張家李氏光天化日之下勾引奸夫,被撞破後,奸夫惱羞成怒打傷了張王氏和張寶來後攜帶張家兒女私逃,張王氏四個月大的男胎流產。張來寶一告奸夫傷人,二告李氏不守婦道,三告二人拐帶張家兒女。「外面的百姓議論紛紛,都不相信。

李青笑著說道︰」大人看到了吧,連外面的百姓都不相信,大人覺得這可能是真的嗎?「張寶來打完了十板子拖進來的時候就听到李青這話,氣的不得了,但是礙于**疼,不敢插嘴說話。

李青站起身問道︰」大人可看到我的路引寫了我祖籍哪里?「

縣令忙看向路引,見到路引上寫著︰徐州府,臨安縣,李青地界,李青。頓時一驚,心想︰難道此人是李青,那個‘第一大善人’,皇上冊封的七品參軍,看著文書不用想肯定是了,縣令可以肯定李青不可能看上張李氏了。

縣令問道︰」張寶來,你可知誣告是要挨二十大板的,誣告朝廷命官是要被打五十大板還要充軍發配的?」

張寶來回道︰「草民沒有誣告,我明明看到他們看著對方說話,很是親密。」

縣令見此問道︰「張李氏祖籍何地?「

張寶來想都沒想回答道︰」回稟大人,李氏祖籍徐州府,臨安縣,李家村。「

縣令大人不用問了,心想真是蠢貨啊。繼續說道︰「李大人和李氏都是姓李,祖籍又同是一處,我看你們這是大水沖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得一家人啊。」

張寶來驚訝的很,說道︰「不可能,李氏只有一個弟弟叫李三旺,今年也得二十歲了,怎麼可能這麼小。」

縣令听到此處也詫異了,看向李青問道︰」李大人可有何解釋?「

李青說道︰「回稟大人,難道大人就沒听說過過繼一說嗎?我原是李山家二房的孩子,當年我祖父做主把我過繼到大房。這事發生在我三姐嫁人之後,他們很少寫書信自是不知了,可是不知道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奸夫一說應該是不成立了吧。」

縣令說道︰」此告定然不成。「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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