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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來是你』——東哥書中令我感動的情節

發表人︰孟德綱

發表時間︰2011-1-282:07:25

我接觸東哥小說的時間不長,還是在09年夏天一個悶熱的周末無意在一個听書網站接觸了東哥的《神墓》。很有磁性的甜甜女聲將我帶進了奇幻的神墓世界,可惜音頻只有一百多章,于是乎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在百|度搜索一下神墓小說,我當時以為東哥是那種傳統的實體作家,網上不一定有他的小說,當然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有個叫起點的小說網站。

一切只是偶然,我不記得我進入了哪個盜|版網站,我只記得我如饑似渴地閱讀著神墓每個章節,已經不記得黑天白夜了,還好那是暑假。我像著魔一樣抱著已經因為開機過長而發燙的本本孜孜不倦地閱讀起來,幾乎每天都是二十個小時。(PS:主要我看書速度太慢了,一章就需要二十分鐘左右。)

話說我從來沒有這麼用功過,三百多萬字的小說,我花了不到一個星期就看完了。我以前看過最長的小說也沒超過一百萬字的。

神墓這本書深深吸引了我,不過,看完之後我有些惆悵的感覺。就像好東西你永遠不希望它結束一樣。雖然開學的忙碌讓我沖淡了惆悵之感,但一個叫辰東的名字卻深深埋藏在了我大腦的深處。

不過,再次想起辰東,已經是年末了。英語考試的壓力讓我想到找本小說看看來緩解一下想法,于是辰東這個名字再次浮現在了我的心頭。我想一個作家不可能只有一部作品吧。于是我檢索了一下辰東這個名字,發現他現在寫得一本小說叫長生界,看著百|度的簡介,我頓時興趣大增。後來對比了一下,不少小說的百科,不得不說海雲天寫得百科是我見過最好的。

長生界的內容深深得吸引了我,特別是文筆,我覺得比那本神墓提高了不少。不過,我只看了部分就因為斷網沒能再看下去。

等我二月份再次上網的時候,我知道東哥還有一本書叫《不死不滅》,看看只有七十多萬字,而且還是全免費的,我就先看了。這本書雖然在文筆上生澀一點,但情月對敗天的情誼卻讓我深深感動,也許是我很少看過愛情小說,所有我竟忍不住眼中有晶瑩液體溢出。不過,我當這是眼楮對風比較敏感造成的。

但《長生界》里的祖神謠,又讓我眸子里一片稀里嘩啦,這時我才意識到原來我的淚腺是如此的短,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一本讓你感動的書才是有靈魂的書,才能稱得上神作。這樣的作者才值得你去支持,所以當東哥在四月底在章節更新時說需要大家支持時,我毫不猶豫的來到起點,盡一分我綿薄的之力。成為了眾多東哥書迷中的一員,雖然自知能力有限,但我本著「盡我所能,無愧于心」的想法,堅定地追隨著讓我感動的作者。

下面是一些東哥書中讓我感動的地方的簡短書評︰

「如果……我魂散之後……還能夠保住一絲、一點……靈識烙印,我定會在這天地間……游蕩,我……等你,如果你能夠上天堂,我會……追你而去。如果你下地獄,我會……伴在你身邊……我真的……真的……很愛你……」

光影消散,伊人消逝。

獨孤敗天早已淚流滿面,淚水和著雨水滴在司徒明月的胸前,兩顆血紅的淚晶漂浮起來,最後融化滴落……

——出自《不死不滅》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知道獨孤敗天到底有多大的福氣,能得到司徒明月這樣的紅顏知己。九世相隨,不離不棄,生死相依,哪怕就是石人也應該動容了!且不談情月為這個男人失掉幾次性命,還連最起碼的信任也得不到,光是這份執著千年的愛,恐怕敗天生生世世也還不清了!無怪乎當年的天魔會如此惱怒于他……

也許敗天無負于天下,無負于江湖,但他卻負于這個女子太多太多了!或許平凡才是福,如果讓敗天再重新選擇一次機會的話,他也許會做一個平凡的人,和自己心愛的女子相守一生,白頭偕老。

「小白多年以後你還會記得這個夜晚嗎?」萱萱語音有些顫抖。

不過獨孤敗天沒有注意,「當然會記得,我會對我們的孩子說,你們的媽媽在某年某月某日和你們的父親一吻定情,從此才有了你們,所以你們要牢牢的記住這個日子,這相當于你們的第一生日。」

萱萱看了看皎潔的明月,道︰「我們許個願,然後回去。」

「好吧。」

兩人閉上雙眼開始許願,萱萱口中念念有詞,獨孤敗天想仔細听,卻怎麼也听不清。

「萱萱你許的什麼願啊?」

萱萱道︰「我的願望是,祝你找一個好妻子,平平安安,快快樂樂過一生。」

獨孤敗天笑道︰「這還用許願嗎?我們兩個在一起肯定會快快樂樂的。」

萱萱嗯了一聲,低頭向前走去。

回到小院後,臨睡前萱萱激動的道︰「小白,不要忘了我啊。」

——出自《不死不滅》

呵呵,敗天一個享受齊人之福的男人。萱萱又一個深愛敗天的女子,也許她對敗天的愛並不比司徒明月差到哪去。臨死垂危的她還在為這個心愛男人的未來幸福著想,她的愛是無私的,從後來她心甘情願同情月分享同一個愛人就可見一般!當然愛情是自私的,她能做到這一點,可見她對敗天愛之深、情之切!換作我是敗天的話,也許半夜都會偷笑起來。

「不願長生,只願共生,不爭百世,只爭一世,不求永恆,只求今生……以我靈魂獻祭,千世困苦,百世磨難,只願換小獸一命……」

——出自《長生界》

這段話給我的感受,比起《誅仙》中的痴情咒更讓我感動,這是不參雜任何男女私情的純粹友情!也許小獸不化成人形,更保留了這份友情的純真。當然這更不是人與寵物之間的關系可以比擬,珂珂和蕭晨之間應該是兄弟之情,他們彼此將對方視為至親的親人,比起手足更甚三分!也許很多養動物的人都把自己所養的動物當作知己親人,平等對待他們,才會有這麼多動物救主的故事,這並不是報恩而是愛的體現……

隨後,柳如煙看向蕭晨時,有些疑惑,而後快速恢復了常色。

「看到這位兄台,我想了個人,你們靜靜無言時的樣子很像。」

逝水兄的手很特別……」柳如煙煙視媚行,淺笑間若春水蕩漾,媚眼如絲,風情萬種,可以說是一個絕代妖精。說話間,她竟然一把拉住了蕭晨的左手掌,仔細觀看起來。

剎那間,柳如煙如遭雷擊,身體一顫,失聲道︰「果真是你!」

「你在說什麼?」蕭晨平靜的看著她。「你是蕭晨!」柳如煙盯這蕭晨的雙眸,道︰「我不會看錯,無論你的形貌怎樣變化,但是你地手掌命紋都不會變化,我記得清清楚楚,沒有錯!」

——出自《長生界》

柳如煙,這個《長生界》里的悲劇女子,也許是真正喜歡蕭晨的。甚至比起蕭晨的初戀若水可能都要愛之更甚,或許她是書中最了解蕭晨性格的女子。她不會阻止蕭晨去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件,她不想成為他的羈絆,只是默默地關注著他。

也許「愛並不一定要擁有!」,正體現在柳如煙的身上。但是,她對蕭晨的愛卻是真實真切的。她是見過蕭逝水之後,第一個認出他就是蕭晨的女子。她和蕭晨相處的時間比燕傾城還要少些,但她對蕭晨的關注卻要遠勝于燕傾城,僅僅是憑借一個手紋就認出了蕭晨,這不說明她對這個男子愛之切嗎?!而她的身體表現更彰顯出她對這個男人的關切,「如遭雷擊,身體一顫」,這顯然是她內心激動萬分的表現。不然如她這樣自小在風月場中長大的女子怎麼會變得如此失態呢?!

或許愛上蕭晨是柳如煙人生最大的悲劇,在她殞落之前似乎都一直未婚,我想她當然不會是一個獨身主義者,我想唯一的答案就是︰在她的內心已經裝下了一個蕭晨的男人,再容不下其他人的位置。也許只是那心中的一絲希冀讓她苦等一生,只能感嘆︰她愛上了不該愛的男人……

古老的歌謠在遠方響起,淒涼的泣血之歌,響徹九州。

「那斷裂的巨山是天地的脊梁,

那干硬的黃泥是大地的血漿,

那如山的尸骨是祖先的悲涼。

千百年後,琴瑟和鳴,絲竹悠揚,贊頌至聖大道永昌。

還有誰記得,燧人氏點亮了人族的前路。

怎能忘記,神農嘗百草,還有人是否知曉,女媧泣血補天,以血肉之精讓我人族得以延續昌旺。

盛世歡歌,大道在上,一首虛幻神曲將祖先萬載功績埋葬。

眾生如螻蟻,大道在前方,和諧永高唱,只字不提炎與黃。

莫名心傷。

宏偉的殿宇,磅礡的巨宮,偽神列前方,祖先的悲涼。小小的牌位都早已遺忘,半尺神翕都無處安放。

可否記得有個名字叫炎黃?

你的血液中流淌著祖先的希望。

只言大道與和諧,民族精神被埋葬。

蒼穹之血,大地之精,陰陽交戰,泣血玄黃。

祖先的血淚,能否打動你鐵石心腸?」

一幅幅畫面浮現人世間,古老的歌謠若斷若續,猶如天地泣血。

——出自《長生界》

也許是社會發展得太快,也許是人類太追求物質文明,這個時代的中國人處在一個文化缺失的時代。他們找不到對自民族文化的認同感,而在盲目崇尚其他的舶來品,哈韓、哈日更是如雨後房衙前下狗尿苔一樣瘋長。

文化浮躁,讓諸如芙蓉、鳳姐、馬諾這樣的牛鬼神蛇充斥文化領域。而不少文化人卻放棄修文,開始了修武,儼然一副「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的架式。誰要和我的觀點有分歧,先用板磚拍暈了再說……

再來說一下這首《祖神謠》,當時我是含著淚讀完的。許久未曾動容、幾乎僵化的臉部竟然閃出了淚花,這讓我早已麻木的中國心又升騰了起來。

對!做為中華兒女、炎黃子孫,我們都有一顆跳動在體內火熱的中國心。就如歌中所唱︰「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國印。長江、長城,黃山、黃河,在我胸中重千斤。無論何時無論何地,心中一樣親。流在心里的血,澎湃著中華的聲音。」

希望這首《祖神謠》,能喚醒更多人已經沉寂的中國心……中國的發展不光是物質上更需要精神和信仰上!!!

「你們看到了吧,所謂的仙人同樣貪生怕死。你們為什麼要頂禮膜拜他們?他們能讓你們所有人長生嗎?他們能讓你們所有人安康嗎?他們什麼也不能為你們做到,卻都在享受人間無上榮耀,受世人膜拜。這是什麼道理?所謂地天界憑什麼高高凌駕于上?你們將那所謂地天界想象的太過**了。至少在我看來所謂的仙人居住地的方根本算不上天界。那里比人間還要殘酷,那里是一個弱肉強食地世界,征戰起來比人間還要慘烈百倍。而你們所認可地仙人不過是實力強大地一些人罷了!什麼是天界,天界在每個人地心中,只能靠你們自己去構建。三間茅屋,幾畝良田,如果能夠讓人安樂平和,就是天界淨土。所謂虛無縹緲地天界,不過是一方魔域!」

——出自《神墓》

強權只會讓人屈服,而不能讓敬仰。只依靠強大的暴力稱尊稱神的家伙,是得不到萬民的崇敬的。口稱天道無情自己也應該無情,其實是大錯特錯了。天道無情,所以最公,正如法律想建立在人情之上,達到最大的公平。而人若無情,卻是豬狗不如。請問哪個受人們膜拜的神人,不是心系萬民,愛惜蒼生?!而那些視普通人為螻蟻,妄圖代天行事、自以為高高自上的家伙,哪個不是被百姓所唾棄的……

天界也好,長生界也罷,無非是讓眾人能夠平平安安、無憂無慮生活的地方。如果生不如死,即使那個地方山水如畫,也同地府無樣!對于普通人來說,能夠好好地活著,遠比死後能上天堂價值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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