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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盛夏光年

安說,即便是再相見,我亦不會寬恕。此時的安已經沒有了少女時凜冽的神態,但目光依舊透露著桀驁。望著遠處波光粼粼的水面,安終于慵懶地笑了笑。盛夏的陽光打在她光潔的側臉上,竟然恍若隔世。

此去經年,已是十載光陰。

那時的安有著突兀的鎖骨和凌厲的眼神,十七歲,已是大人們眼中的問題少女,抽煙,酗酒,早戀,所有的孩子都不願接近她,除了我。我們住的地方只隔著一站的距離,而我的終點站永遠是她的下一站。每次我都能在17路公交上踫見她,叼著一袋牛女乃,站在那里隨車搖擺。我總是把她拉到自己的位子上然後給她送上吸管,安也總是把吸管扎在椅子的欄桿上。我們老是一起抱怨上學的路真慢。

可在學校里我和安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至少在別人看來。我成績優異,品行良好,每次考試都拿前三,而安不拿倒數前三已經是奇跡了。在那個以分數為標準的世界里,安完全是被老師所忽略的一個。他們唯一想起她的地方就是又逃課了又打架了才會以反面教材被人提及。我很不喜歡這樣的老師,盡管在他們眼里我是徹徹底底的好學生。

安突然離開的那一天沒有任何征兆,一點都沒有。她在家里給父母留下字條︰我去流浪,你們別來找我。之後這件事在學校里炸開了鍋,所有得家長和老師都因此而慶幸,關于安的種種流言在一段時間甚囂塵上不久又泯然不見。是的,沒有任何事情比高考更剝奪人的話語權。可是不管你去了哪里,我仍舊會想你的,安。

很多年後,當岷坐在寬敞明亮的工作室里,靠音樂和咖啡來打發掉大段無聊的時光時,他仍會想起那個身材瘦弱眼神挑釁的女子。

認識她是十年前的事了,在那個瘋狂的舞台上,所有人都被他們的演出征服了,一起笑著叫著流淚。 樂隊因為這次的初試鋒芒而在地下搖滾界嶄露頭角。大家很高興,砸了貝斯又砸了吉他。那個看似還未成年的女子以一種侵略性的姿態出現在他的眼前。

你敢和我拼酒嗎?

岷看著她挑釁的目光,叫來一箱啤酒,然後不由分說地往嘴里灌。于是她也一瓶接著一瓶,在周圍人的起哄聲中,慢慢的倒了下去。

他沒有做君子,她的雙手在他的臂膀上,他的身體很快就覆蓋了她的身體。于是,在那間黑色的地下室里,粗暴的佔有與放肆的集結糾纏,最後化作一灘鮮紅的血跡。

醒來的時候,看著她美好而繁盛的身體,他竟感動得流出了眼淚。

于是,岷知道了她叫安,並在那一瞬間愛上了這個迷離的女子。

安的聲線極好,有著空靈而縹緲的嗓音,幾乎在她開口的一剎那,他們毫不猶豫的決定讓她擔當 的主唱。自從有了她的加入,樂隊狀況一天比一天好,越來越多的酒吧邀請他們過去駐唱。安就這樣粉黛不施,蒼白落寞的表情,在曖昧喧囂的舞台上歌起聲落,岷仿佛覺得她是不屬于人間的女子。她的孤寂,她的決絕,她不屬于任何一個人,亦不屬于這個世界。

再次見到安是六年後。我在南京的一所工科院校上學,繁忙的學業,平靜的生活,讓我無暇顧及貧乏的精神世界,只使在心里默默地牽掛著。期待奇跡出現,我們能夠重逢。

是她找到的我。彼時,她已從上海的中走出來,問我家里要了我的地址,然後直奔了過來。我已是不好形容見到她那一刻的感受,她渾身充滿了煙火氣息,有著與同齡人不相稱的低調性感。

千言萬語,掩飾住心里莫大的驚喜,開口卻只問了一句︰你還好嗎?

我不好。安像一個歷經滄桑的老人跟我講了這些年的遭遇。

她離家出走時才十七歲,在上海遇見生命中的第一個男人,一個搖滾樂手。他們一起生活了五年,五年可以改變很多事情,比如人,比如愛。

安在樂隊里做了主唱,輾轉于上海的各個娛樂場所,物質生活的極大豐富卻依舊充裕不了骨子里的寂寞。岷很愛她,她也用盡了自己全部的愛,甚至為他墮過三次胎。可是一切在那個炎炎的夏日被改變,她們的樂隊終于等到了成名的機會。一個台灣的音樂制作人要給他們出唱片,這是所有搖滾樂隊月兌離地下的唯一途徑,但前提是要答應那個制作人一個無恥的要求,讓安陪他睡覺。

岷沒有拒絕,他們太需要這個機會了。樂隊做了五年,耗盡了所有的熱血青春,再不出頭就會永遠死于地下。那麼,犧牲一個人也被認為值得。

罪惡在那天夜里陰謀進行,她被所有人背叛。筵席上和那個制作人喝了很多酒,然後醉倒在當場,第二天醒來發現在制作人的房間。所有的一切,至此她全部看穿。她瘋了一樣廝打著岷,他只能哭泣著懇求原諒,最後兩人抱頭痛哭。

但安沒有離開樂隊,她不知道自己離了它還能干什麼。終于出了一張專輯,在圈內很受好評,音樂節上也拿了不少獎。他們開始衣著光鮮地出入各種鎂光燈閃爍的場合,而安,卻是最不喜歡這樣的生活。終于兩人的分歧越來越大,已是沒有了從前的共同語言。

于是越來越多的緋聞轟炸在他們身邊,有人暴料樂隊不和經常拳腳相向啊,有人看見安精神失常夜夜買醉啊,有人傳聞岷與著名女歌手曖昧啊等等等等。名利可以改變一個人的生活,但也可以毀滅一個人的生活。

安選擇了退出,在給經紀公司留下一封信,稱自己聲帶受損無法唱歌之後便消失得不留一絲痕跡。如同她六年前所做的一樣。

我的眼眶濕潤了,問,那你一年都在哪里?

安說我去了新疆,在大漠游蕩了一年,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我的父母。

我不得不佩服這個生命力極強的女子,她的生活在我看來簡直是傳奇。我帶她去了我的學校,在食堂里吃五塊錢一餐的盒飯,在梧桐樹蔭蔽的場聊天,只是再也找不到年少時純粹的美麗。

日子過得很快,畢業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安。我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每天往返于二十八層的公司與自己租住的小屋之間。在公司我不善言辭,但對工作盡心盡力,誠心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同事們很喜歡我,領導也十分賞識。我想我的生活應該沒多大變化了,這就是我能要的。

坐我對面的君對我很不錯,傻子都看得出來她喜歡我。我想我也需要一份正常的感情了。大學四年,日子過的清貧寂寥,只是找不到眷戀的感覺。這個溫婉秀麗的女子如同秦淮河畔的水榭歌謠慢慢滲入了我的生活。

一切來得那麼順理成章。無數次為她打理掉大量繁雜的文件之後,她給我沖的咖啡終于不小心打翻在我的襯衣上,她手足無措地給我道歉擦拭,我只是淡淡地笑著沒事沒事。她提出去她家為我洗淨衣物,于是我答應了。

回家的途中中下起了暴雨,兩人都被淋得狼狽不堪。在她住的小公寓里,她換掉濕衣後眼神迷離。我們擁抱,接吻,,翻滾。二十六的我終于由大男孩變成了男人。當重歸平靜的一剎那,我對君說︰我們何時結婚?

而安,在我畢業後的四年里,重歸 樂隊。經紀公司對外宣稱那一年讓安出國游學,並且給她起了一個藝名︰落。她與公司和好,公司決定讓她單飛,岷退居幕後做她的音樂制作人,全力捧紅這位新人。

單飛後的第二年,安的第一張個人專輯《盛夏》面世,妖嬈的曲風,撕裂的唱腔,囈語般的歌詞,在歌壇掀起了極大的爭議。但唯一不受爭議的是听眾的熱捧和唱片的大賣。在這座城市寂寞的上空,終于有人唱出了漂浮的靈魂。

可是這是一個如何神秘的女子啊,鎂光燈閃爍的背後,必然是狗仔隊鍥而不舍地跟隨。安,現在叫落,已經學會了在媒體面前低調在記者面前謙卑。很多人問起她的身世,更有人暴料她的過去,但是有那麼一個強有力的公司的支持,沒有人會懷疑她的「音樂學院出身」和「海歸經歷」。

鮮花,掌聲,獎項,榮譽,只是沒有人知道那個白天巧笑倩兮的落會在某個深夜打電話給兒時好友輕輕啜泣。孤獨與生俱來,這是宿命。

第四年,二十六的落推出了第二張個人專輯《光年》,更是把落式唱腔發揮到極致,經常是大段空白割裂的音樂以及沒有歌詞的輕吟淺唱,兩年的歷練,落的音樂不但沒有商業氣息,反而充滿濃重的個人主義。只是依舊毀譽參半的評論並沒有阻擋唱片的熱賣,落成了歌壇的一個傳奇。

第四年,二十七歲的我在古老的南京城和同事君成就了婚姻的事實。一切依舊順理成章,依舊幸福洋溢。那天婚禮上我喝了很多酒,一直笑一直笑直到沉沉睡去。我是如此幸福以至熱淚盈眶一夢不起。

很多年後,看這那些安曾經留下的痕跡,岷依然會微微的心疼。那時他們的 樂隊難以為繼,他轉向幕後做了她的制作人。這個世界沒有人比他更懂她,這個女子,沒有人能夠去愛,她亦不愛任何一個人。

超負荷的工作已經嚴重損害了安的身心,她開始用吸毒來麻痹自己。盡管公司在進行各種闢謠,但那些記者依然能捕捉到她手臂的針管殘跡。她不能控制自己,常常在錄音棚的時候就難受乏力,不得不下去偷偷注射。公司卻沒有阻止,這種掠奪式的開發在是任何公司對待藝人的方式。彼時,她的私生活已經相當混亂,精神更是到了崩潰的邊緣。和各種男明星傳誹聞,還跟香港某交往甚密。而那些所謂的艷照充斥著網絡及各種媒體肆虐人們眼球的之時,毀滅的種子,已經早早種在安的生活里。

人們津津樂道著明星們私生活的放蕩荒yin,銀幕上清純的玉女,矜持的藝人,原來是這等豪放不羈。安,更是被媒體推倒了風口浪尖上。

歌壇的傳奇,原來是與各種男明星交換身體的堆積。

落,我們對你很失望,你毀了作為歌者的道德情。

原來這就是玉女啊?還差不多!誰知道這些艷照是不是冰山一角?

……

公司落井下石與安解約,廣電總局開始安的一切商業活動,媒體更是口誅筆伐將安置于死地。安躲在某個高級賓館里,默默地承受著這冰火兩重的天地。

退出娛樂圈,風暴過後,安做出了選擇。只是這一次,再也不像五年前的興致所至。從此已是萬劫不復。

岷不知道安最後去了哪里,他們已經沒有的從前的關懷和默契。她要離開的那天晚上,他們只是,她像一個犯錯的孩子,企圖用最後的力氣來補償。第二天醒來,枕邊早已沒有了人,只剩冰冷的氣息。

君,對不起,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你去尋找那個受傷的女子。我強烈的感覺到,此時她需要我,正如十年前她需要人關懷一樣,只是那個時候我不知道,而現在,我已不能失去。

君,請你原諒我,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能回家,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來。如果你等不了我,那麼,離婚協議書放在櫃子里,我已簽好了字。我是個不好的男人,我也沒有勇氣面對你,只能你這種方式跟你告別。

再見了,君。原諒我曾經愛過你。

當君讀到這封信的時候,她終于明白,他走了,還是走了,只不過沒想到是這種方式。石,她的男人,這個笑容干淨溫和俊朗的男人,所有人都認為他是個好丈夫的男人,最終仍舊不愛自己。

我知道你去尋找那個叫安的女子,因為你夢中一直呼喚著她的名字。即使結婚了,你仍無法忘記。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忍受枕邊的男人深愛的丈夫竟從來未愛過自己,連這些原因我都不想知道,我只知道,石,我愛你,我等你回來。君模了模自己的月復部,淚水簌簌的落了下來︰忘了告訴你,我們有了孩子。

只有我才知道安去了哪里。因為那個臨海的小城,有著我們最原始的記憶。

回到老家,我住進了兒時玩耍的小房子里,17路公交每天從我門口經過,家鄉的一切都在變化,唯一沒變的就是這熟悉的車鳴和顛簸的路途。

每天我都隨17路公車坐到底站,那里有一個小型水庫,高大的香樟植滿了堤壩的兩旁,是我兒時最喜歡來的地方。每當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到這里看看藍天,睡睡懶覺,或者釣釣魚,然後帶著滿身愜意回家。

一個月後,我見到了安。依舊是那時候的習慣,我拿著吸管遞給了她,她依舊把它扎在了欄桿上。

我說,我一直在等你。

我也是,可是我就要死了。

在17路晃晃悠悠的途中,我們良久無語。

安摘下黑色的眼鏡,眼里滿是疲憊,陽光從香樟的縫隙中透出來照在她蒼白的臉上,讓我想起了十年前的時光。

累了,就回家,這是你當初告訴我的,我一直都沒有在意。現在我才知道,原來在這里,有人一直在等我。安閃爍著淚光,定定地看著我,可是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我們在一起度過了安生命中的最後一段時光,她長久的吸食毒品已經弄壞了她的肺,每天她亦要忍受神經衰弱的折磨,只是有我在的時候,我會給她安慰給她勇氣,讓她從歇斯底里中平靜下來。我在想,如果是十年前,會不會比現在幸福?

安在一個雨後的清晨死去。她死得很安詳,我抱著她冰冷的軀體,沒有哭出一句。

把骨灰送給她父母的時候,她的父母竟然沒有太過悲傷,我想起了她離家出走的時候她的父母決絕憤然地樣子,心里竟是說不出的悲哀。她家里有三個孩子,都是女兒,她是最小的。我知道她從小被抱到鄉下教養,在那里受盡屈辱和虐待,回到家里亦不受歡迎。她從小便是性子最烈的,已是家里所有人眼中的問題。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安會如此寂寞,原來一個真正的寂寞就是死後沒有人去記得你的好,反而數落你的不是。

安,我也要走了,但我會常常來看你。

當我撥通那熟悉的號碼時,耳邊傳來熟悉的聲音,依然是溫婉繾的語氣。舉著話筒,我竟說不出話來。

喂,石,是你嗎?我一直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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