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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埋在心中不是愛

常常有一些听眾在發給中國之聲「神州夜航」、「千里共良宵」節目主持人的短訊中,傾訴自己埋在心中的愛。他們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仍輾轉反側,夜不能昧,還在思念自己心上人,為他們祝福。歲月流逝,他們的愛沒有改變,沒有動搖,沒有磨滅,至真至純,十分令人感動。

然而,感動之余,我在沉思,這些人為什麼不敢把愛講給心上之人呢?為什麼一直埋在心底,不敢表露呢?想一想,大約有三個障礙︰一是長相的差別,二是經濟條件的差別,三是學識的差別。其實,人與人之間有差別是很正常的,長相是爹媽給的,只能用打扮和心靈美去彌補,而經濟條件和學識則可以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去改變。因此,在三個障礙中有兩個可變,你有絕對的機會去愛心上人。

是的,也許你對心上人表達愛意,可能被忽略擱置,可能被拒絕,關鍵是你不要怕被拒絕而不敢示愛,埋在心底的愛,不是愛,最多只能稱之為單相思。試想你喜歡一個人,連表達的勇氣都沒有,怎麼說明你愛他呢?

有一對年輕人,在大學中相互愛慕,但兩個人小心翼翼,都想讓對方現表達出來,結果在心中默默相愛四年,終究痛失良機,在一次同學集會時,被同學一語道破,兩人才徹痛徹悟,然而,為時已晚。一對美滿姻緣因為缺少溝通,成為不能挽回的終生遺憾。

有一位老師說過這樣一件事,大學時,他們班上有位長相嬌美的校花,令全班男同學朝思暮想,但大家都把愛藏在心中,無人敢于表達,直到分別時,一位長相一般的男生勇敢挺身而出,竟意外摘得校花凱旋。

愛情是美好的,有時也是殘酷的。螳螂的愛情就格外殘酷。雄螳螂在得到雌螳螂的愛後,將獻出寶貴的生命。這樣的愛情代價似乎太大了,不值得人類效仿。但為了愛情,有時就是需要付出代價。經過奮斗獲得愛更燦爛輝煌。

我見過一起很驚心動魄的愛情。故事發生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位很有才華的農村造反派頭頭,暗戀對立派別的少女已久,他大膽寫了一封情書,措辭誠懇,情意綿綿,誰想,少女把情書以大字報形式公布于眾,在村里人看來那真是丟人到家了。然而,那位男青年沒有停止追求,他又寫了多封情書,並為了得到少女解散自己創立的戰斗隊,最終感動了少女,兩人牽手一起。後來,這位男青年在妻子支持下創立自己的企業,當上了公司老板。再次演繹了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佳話。

把愛埋在心中不是最好的辦法,著名導演張藝謀就主張敢于大膽示愛,敢于對愛慕的人大聲疾呼。他導演的電影中就出現過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高聲呼叫愛人的名字,直呼「我愛你」。

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權利,愛一個人最好講出來。如果不敢當面講,可以寫情書,可以為他雪中送炭,感化他。只有表達過,為之努力過,即使沒有得到,也能在心中留下許許多多美好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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