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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城邑公敵

在公堂上,官員對此案非常重視︰殺商人?開玩笑!等于斷城邑的生路嘛!

話說各城既然不能靠打戰、搶別人的東西來發家致富,那麼要發展,「唯二」的兩條途徑就是自己搞生產、以及經商。

自己生產出來的東西,除了米直接可以吃、魚直接可以烹,這一類自己享用的以外,其他還不是要靠經商交換,才能換到錢、以及換到更多的好東西,讓生活進一步的提高質量。

說來說去,都要靠經商。

經商不是靠關起門來,嘴皮子上下一踫編出來的。經商要靠出門去,千里萬里,一腳一腳、一蹄一蹄跑出來的!

這路上有黑旅館吃人,那還了得?斷了商路,就是截了商家命脈,也就是傷了城邑的財源!

本地官員把此案放到「城邑公敵」的地位來審核。

案件事實很快就清楚了︰

老板娘其實一點都不老,真真正正稱得上是位「大姐」,而不是「大娘」。她是十六歲就懷了噯噯。懷的時候,男人說去行商,一去不回。老板娘在等待中,迅速的變瘋、而且蒼老下去,而且變成了個瞎子、半瘋子。

但是殺人的並不是她。

她是華城出身,也確實有功夫,殺幾個行腳商容易得很。但殺人的仍然不是她。

她把功夫傳給了女兒噯噯。她半瘋的腦袋里,覺得女兒比她命好,找了女婿,也會出門,但總能回來。有時,女婿不在家,她擔憂的問女兒︰「噯噯,他不會不回來了吧?」

「不會。」噯噯總是很篤定的說。

因為噯噯把所有想離開她的男人,都變成了砧板上的肉。

除了家傳的拳腳之外。她還用一點兒毒,也就是廚房里毒老鼠毒蟑螂那種,有時候還加上農田里農夫們毒蟲子那種。廚房伙夫有多恨老鼠蟑螂,農夫們就有多恨蟲子。他們拿的藥。能有多毒有多毒,只要別把他們自己毒死就行。

噯噯借了這份毒,加上拳腳招呼,很容易很容易就把性命解決掉了。

之後才是比較困難的部分。

殺人,最困難的不是「殺」,而在于「處理」。華城有一種很高端的藥,叫「化尸粉」,撒在傷口上,能把所有死了或者還活著的肌肉組織,都化為黃水。這種藥太霸道了。華城君嚴格限制流通。還有一種更高端的藥,听說能把人頭縮小,然後拈入口中服用——這不是邪門歪道,是正宗劍仙傳說!——幸虧後來失傳了。

總之,這兩樣藥。旅館里都沒有。

幸虧人類的聰明才智,在這個問題上能夠百花齊放想出各種好主意。噯噯也無師自通、因地制宜的想出了她的自己的好辦法。

男人性命消失之後,剩下的那具**,她趕緊劃一刀,趁血還沒完全凝固時放淨,又像收拾羊、牛、犬一樣,把月復腔割開。別的內髒卻暫且不論,胃腸先拉出來洗淨。

只因毒由口入,先入胃、一部分經血脈運抵全身,另一部分則進了腸道。

她在毒性剛發作時,就趁機下手了帳性命,然後趕緊放血、洗腸胃。大部分毒性就消失了。

噯噯又把肉也都清洗一通。

她一向愛清潔,專門引了水從自己院子里流過。平常的被單、衣物,或者廚房里一些東西,她自己動手,沖得干干淨淨的。沖這肉也容易得很。

污水流出去。跟廚房的污水混在一起,一會兒也就流淨了。

噯噯把肉都削下來。自己操刀。她廚藝是相當了得的。這些肉有的新鮮送到廚房,有的自己晾在院子里,抹了鹽,晾干,慢慢兒拿出來用。跟其他肉也沒什麼區別。干久了的伙計是懷疑此肉來路不正,然而最多當是毒死了人家的狗、又或哪幫偷兒偷了人家的豬來銷贓。開飯館兒麼!誰還沒門路拉幾車髒肉壞調料?反正是給客人吃,不是給他們自己吃。伙計們不來研究這個。

剩下的骨架子比較為難︰這玩藝兒上頭最容易看出破綻。人骨,和其他禽獸骨,畢竟差得太多。

噯噯只好把骨頭拆開、洗涮干淨後,悄悄兒的曬干,像收藏金銀一樣收藏起來。

反正她的男人不多,箱子則不小,還能收藏好幾年哪!實在塞不下了,把陳骨丟到亂葬崗去,估計人家也不會發現。

反正黃狼崗的守墓人被春汛沖走之後,方圓千里內,估計都沒有那樣整潔的亂葬崗了。多一把陳骨、少一把陳骨,連野狼野狗都不會關心,更別說人。

可是瘦男人怎麼會發現噯噯的破綻呢?

面對別人驚訝、崇拜的詢問,他只是簡潔道︰「我是干這行的。」

是啊!當地官員也見識過賞金獵人的手段,可問題是——這樁案子上,沒賞金啊?

官府自己都不知道眼皮底下有這麼恐怖的黑店,怎麼能事先懸出賞銀呢?

「不,你們有。」瘦男人臉上,終于浮現出了微笑。

他拿出珍藏的老羊皮卷。

上面是尋人啟事。

某城某邑,茲有某人,出外行商之後久久不歸,家屬懸銀。能把人帶回來的,贈銀六百兩;通報確切行蹤的,贈銀一百七十兩。

這種尋人啟事都不是官方出銀,是家屬委托了官方,像貼通緝令一樣的貼。家屬在貼出通緝令時,已經把銀兩存在當地官府,這樣一來,就可以像抓通緝犯的懸賞一樣,不管哪里把人抓到,當地有資格的官府驗收合格之後,就可以直接發放賞銀,省得抓人的非得跑到發通告的那個地點,跟犯人一起被盤審過,才能拿到一點兒可憐的銀子。

曾經有人提出︰如果哪里抓到,哪里就能驗人、發銀,如果那兒正巧官員本事不夠、見識不夠,甚至跟賞金獵人勾結,先把賞銀發掉了,回頭才發現抓的人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如何是好?

當時安城還是狐君在相位,提出的主張是︰各地通付的制度,當然有可能被人騙走賞銀。然而非回原籍地不可,仍然會有騙賞的情況發生。而且更重要的是——

懸賞的核心問題在哪里?

到底核心是為了省錢,還是為了抓人?

如果核心是要省錢,那再簡單不過!根本不要發賞格,抓到人的僅進行口頭獎勵、精神表彰,省了賞錢,也不用回原籍驗收了,還省路費。可這樣一來,還有人肯積極幫忙抓通緝犯嗎?

如果核心是為了抓到人,那麼,不妨學一學「千金市骨」的精神︰在那故事里,為了買一匹千里馬,連死馬骨頭都肯花千金去交換,那麼人們口耳相傳、也就踴躍把真正的千里馬找來了。

所以為了更好的緝拿到案犯,自己的衙役已經不中用了,只能告賞格請民間的英雄幫忙,還不能對英雄們多些尊重、多行些方便嗎?

再說,所謂各地通付賞銀,也不是什麼小官小吏都能作主把錢掏出去,前提是一邑邑守、及邑守授權的下一等官員,這些人有權驗收,並當場支付。如果這些人都「本事不夠」、「見識不廣」,以至于給國庫損失的錢,遠遠大于捉回案犯得到的穩定收益。那麼,全城應該趕緊兒的整頓吏治、求賢用良了!這才是生死交關。還顧得上討論什麼提交犯人由這一邑抑或另一邑驗收的問題?

——因為狐君如此主張,這制度最終推行下去,且為各城所仿效。到如今,各城的一級通緝令,以及一級民間委托單,都可由各城當地驗收支付。

通緝令的級別且不說,自然是此犯罪大惡極、流竄地域廣、難捉得很、捉到了也好驗得很,這才十二城聯力捉拿,甚至有數城一起出懸賞的。這就夠得上一級。

民間的委托單麼,當地的官府先要跟他們說好︰所謂一級麼,你肯花特別大筆的錢,把外地的張貼費用都掏了,而且要答應承擔後果,萬一外地的官員驗收完了,也發放了賞金,你回頭非說人家交的不合格,這賞銀可是不退的。

民間的人們一想︰听起來太危險,又不夠劃算,就退而求其次。若真的很有錢、又很在乎這事兒的,就買上了一級,各城也能幫著看看,兌付卻還要回本城。

一級的委托少,每當張貼出來,大家伙兒如蒼蠅見血,緊盯著哪!

瘦男人是專業人士,他知道,寧為雞頭,不為牛後。與其在一級里跟人搶饅饅渣,不如在二級里淘雞湯喝。

他這次有備而來的二級委托單,是與本地相鄰的未城,一個還算挺富裕的家里,找自己的獨苗兒。找到之後,當地的官員協助驗證,開個初步的驗證單,將相關的人與物,都送到未城,路費由委托人承擔。費用由委托人當地官員確認後支付。

黑旅館當地的官員一愣︰本案中有那獨苗兒嗎?

難道噯噯是男扮女裝?

抑或未城富家以獨養女兒為獨苗?

又或者……

哎喲!第三個「或者」,可是大大的不妙。當地官員心里很不好受。

瘦男人神情凝重的取出一件東西︰「此物是我在她母女的櫃子里搜得來。」

原來噯噯不但留下人骨,還留下了別的一些紀念品。

不枉瘦男人翻箱倒櫃,除卻搜出人骨罪證之外,還搜出一個——

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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