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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是個冬天,難得的好天氣。

家里有客人,媽媽支了他領著妹妹出去玩一會兒。那時,齊燁霖十歲,妹妹齊白薇三歲,他也就上了個廁所,轉身再回來,妹妹就不見了。

他以為妹妹自己回家了,就跑回家找,家里大人也都知道了,都跟著找,卻是怎麼也找不到了。

為此,齊燁霖被父親狠狠地打了一頓,母親董晴為了護著他,被父親打折了一根肋骨。

父親齊博遠向來疼愛小女兒,發了瘋般動用了大量的財力物力,也沒有再找到女兒。他傷心失望之余,遷怒于妻子,說這是她處心積慮故意的,一個小小的孩子也容不下。堅決要求離婚。

那時,齊燁霖從父親母親的言語中,懵懵懂懂知道了一些事。

齊白薇是齊博遠抱回來的孩子,他本來已經跟妻子認了錯,說只要妻子好好撫養這個孩子,他再也不胡鬧了,要好好經營公司,照顧這個家。

誰知,卻在家庭剛剛平靜下來,又發生了這樣的事。

齊白薇的丟失,猶如在平靜的湖泊里投下一顆炸彈,炸的水花四濺,一片狼藉。

「那天,要不是你的同學顧曉雲來訪,說起你和她的一些見不得人的齷齪事,我怎麼會支出孩子,讓他們回避。」董晴是個嬌小秀美的大家閨秀,一向為了家庭和睦容忍著,被丈夫逼急了不得不反擊︰

「你知道她來說什麼嗎?她來和我說,她的兒子是你的,被他丈夫發現了,她丈夫要和她離婚,來問我怎麼辦?」

一直坐在旁邊不言不語的齊家老爺子齊閔先,拿起身邊的一個花瓶朝著兒子就砸了下去……

婚到底沒離成,齊家在寧城可是有頭有臉的生意人,一些臉面還是顧忌的。

最後,以頭上纏著紗布的齊博遠被父親趕出家門作為事情的告一段落。

爭爭吵吵的日子,在家里此起彼伏。

後來家里清淨了,那是因為齊博遠走了。

據說齊博遠為了彌補小女兒的媽媽,把那個女人安排去了法國,自己還在那里成立了一個分公司,一般沒什麼事,他就常住分公司。

直到十年後,忽然公安局傳來消息,說齊白薇找到了,被人販子拐賣到了清風鎮,是一戶杜姓的貧困家庭收養了她,那人家特別窮,有兩個兒子,怕家里窮以後兒子說不上媳婦,就花三千塊買下了齊白薇,當了童養媳。

那天,齊博遠帶了齊燁霖開著車去了清風鎮派出所,去認領已被解救的女兒齊白薇。

樹木蔥郁的鄉政府大院拐了一個彎,就是派出所的辦公室了。

辦公室門前,一個四十多歲的肥胖男人雙手抱著樹,被澄亮的手銬拷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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