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我為什麼要寫作1
有人問一位登山家為什麼要去登山——誰都知道登山這件事既危險,又沒什麼實際的好處,他回答道︰「因為那座山峰在那里。特麼對于+我只有一句話,更新速度領先其他站n倍,廣告少」我喜歡這個答案,因為里面包含著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說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癢癢。除此之外,我還喜歡這位登山家干的事,沒來由地往懸崖上爬。它會導致肌肉疼痛,還要冒摔出腦子的危險,所以一般人盡量避免爬山。用熱力學的角度來看,這是個減熵的現象,極為少見。這是因為人總是趨利避害,熱力學上把自發現象叫做熵增現象,所以趨害避利肯定減熵。
現在把登山和寫作相提並論,勢必要招致反對。這是因為最近十年來中國有過小說熱、詩歌熱、文化熱,無論哪一種熱都會導致大量的人投身寫作,別人常把我看成此類人士中的一個,並且告誡我說,現在都是什麼年月了,你還寫小說(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經商熱,我該下海去經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樣。前三種熱發生時,我正在美國念書,絲毫沒有受到感染。我們家的家訓是不準孩子學文科,一律去學理工。因為這些緣故,立志寫作在我身上是個不折不扣的減熵過程。我到現在也弄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干這件事,除了它是個減熵過程這一點。
有關我立志寫作是個減熵過程,還有進一步解釋的必要。寫作是個籠統的字眼,還要看寫什麼東西。寫暢銷小說、愛情小詩等等熱門東西,應該列入熵增過程之列。我寫的東西一點不熱門,不但掙不了錢,有時還要倒貼一些。嚴肅作家的「嚴肅」二字,就該做如此理解。據我所知,這世界上有名的嚴肅作家,大多是湊合也算不上。這樣說明了以後,大家都能明白我確實在一個減熵過程中。
我父親不讓我們學文科,理由顯而易見。在我們成長的時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風關了監獄,王實味被槍斃了。以前還有金聖嘆砍腦殼等等實例。當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內飲酒門外勸水的人,自己也是個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認自己擇術不正,不足為訓。
我們兄弟姐妹五個就此全學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慮到我父母脾氣暴躁、吼聲如雷,你得說這種選擇是個熵增過程。而我哥哥那個例外是這麼發生的︰七八年考大學時,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澗煤礦最強壯的青年礦工,吼起來比我爸爸音量還要大。無論是動手揍他,還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憑他去學了哲學,在邏輯學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門下當了研究生。考慮到符號邏輯是個極專門的學科(這是從外行人看不懂得邏輯文章來說),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從以上的敘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親的意思。他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學一種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專業,平平安安地度過一生。我父親一生坎坷,他又最愛我們,這樣的安排在他看來最自然不過。
我自己的情形是這樣的︰從小到大,身體不算強壯,吼起來音量也不夠大,所以一直本分為人。盡管如此,我身上總有一股要寫小說的危險情緒。插隊的時候,我遇上一個很壞的家伙(他還是我們的領導,屬于在我們這個社會里少數壞干部之列),我就編了一個故事,描寫他從尾骨開始一寸寸變成了一條驢,並且把它寫出來,以泄心頭之憤。後來讀了一些書,發現卡夫卡也寫了個類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還有一個故事,女主人公長了蝙蝠的翅膀,並且頭發是綠色的,生活在水下。這些二十歲前的作品我都燒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說明這種危險傾向的由來。後來我一直抑制著這種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國去留學。我哥哥也念完了碩士,也到美國去留學。我在那邊又開始寫小說,這種危險的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國時,我父親去世了。回想他讓我們讀理科的事,覺得和美國發生的事不是一個邏輯。這讓我想起了前蘇聯元帥圖哈切夫斯基對大音樂家蕭斯塔科奇說的話來︰「我小的時候,很有音樂天才。只可惜我父親沒錢給我買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現在就坐在你的樂池里。」這段話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這次對話發生在蘇聯的三十年代,說完了沒多久,圖元帥就一命嗚呼。那年頭專斃元帥將軍,不大斃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樓上吊的卻是文人居多。我父親在世時,一心一意地要給我們每人都弄把小提琴。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農醫任一門,只有文科不在其內,這和美國發生的事不一樣,但是結論還是同一個——我該去干點別的,不該寫小說。
有關美國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話來描述︰american-sbusinessisbusiness,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那個國家永遠是在經商熱中,而且永遠是1000度的白熱。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後以為那里有某種氣氛會有助于人立志寫作就錯了。連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後悔了,覺得不該學邏輯,應當學商科或者計算機。雖然他依舊無限仰慕羅素先生的為人,並且竭其心力證明了一項幾十年未證出的邏輯定理,但是看到有錢人豪華的住房,也免不了嘮叨幾句他對妻兒的責任。
在美國有很強大的力量是促使人去掙錢,比方說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幾百畝草坪,有的有幾千畝草坪,所以僅就住房一項,就能產生無窮無盡的掙錢的動力。♀再比方說汽車,有無窮的檔次和價格。你要是真有錢,可以考慮把肯尼迪遇刺時坐的汽車買來坐。還有人買下了前蘇聯的戰斗機,駕著飛上天。在那個社會里,沒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對同伴說︰我爸爸窮。我要是有孩子,現在也準在那里掙錢。而寫書在那里也不是個掙錢的行當,不信你到美國書店里看看,各種各樣的書脹了架子,和超級市場里陳列的衛生紙一樣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積慮一頁頁寫出的衛生紙,肯定不是好行當。除此之外,還有好多人的書沒有上架,窩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沒有孩子,也不準備要。作為中國人,我是個極少見的現象。但是人有一張臉,樹有一張皮,別人都去錢掙,自己卻在干可疑的勾當,臉面上也過不去。
在美國時,有一次和一位華人教授聊天,他說他女兒很有出息,放著哈佛大學人類學系獎學金不要,自費去念一般大學的law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書香門第。其實這是舍小利而趨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問問律師掙多少錢,人類學家又掙多少錢。和我聊天的這位教授是個大學問家,特立獨行之輩。一談到了兒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獨行了。
說完了美國、前蘇聯,就該談談自己。到現在為止,我寫了八年小說,也出了幾本書,但是大家沒怎麼看到。除此之外,我還常收到謾罵性的退稿信,這時我總善意地想︰寫信的人準是領導那里挨了罵,找我撒氣。提起王小波,大家準會想到宋朝的四川拉桿子的那一位,想不起我身上。我還在減熵過程中。順便說一句,人類的存在,文明的發展就是個減熵過程,但是這是說人類。具體說到自己,我的行為依舊無法解釋。再順便說一句,處于減熵過程中,絕不只是我一個人。在美國,我遇上過支起攤來賣托洛斯基、格瓦拉、**等人的書的家伙,我要和他說話,他先問我怕不怕聯幫調查局——別的例子還很多。在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處流、隻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這宏大的過程,看到的現象相當于水往山上流,隻果飛上天,兔子吃掉狼。我還可以說,光有熵增現象不成。舉例言之,大家都順著一個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後準會在個低窪的地方匯齊,擠在一起像糞缸里的蛆。但是這也不能解釋我的行為。我的行為是不能解釋的,假如你把熵增現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話。
當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話直截了當地回答這個問題,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學才能,我應該做這件事。但是這句話正如一個嫌疑犯說自己沒殺人一樣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注釋︰
1本篇最初發表于1994年3月出版的第111期《香港文學》雜志。
第三十八章用一生來學習藝術1
我念過文科,也念過理科。在課堂上听老師提到藝術這個詞,還是理科的老師次數更多︰化學老師說,做實驗有實驗藝術;計算機老師說,編程序有編程藝術。老師們說,怎麼做對是科學,怎麼做好則是藝術;前者有判斷真偽的法則,後者則沒有;藝術的真諦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無缺;傳授科學知識就是告訴你這些法則,而藝術的修養是無法傳授的,只能夠潛移默化。這些都是理科老師教給我的,我覺得比文科老師講得好。
沒有科學知識的人比有科學知識的人更容易犯錯誤;但沒有藝術修養的人就沒有這個缺點,他還有容易滿足的好處。假如一個社會里,人們一點文學修養都沒有,那麼任何作品都會使他們滿意。舉個例子說,美國人是不怎麼讀文學書的,一部《廊橋遺夢》就可以使他們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個國家里,欣賞文學作品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們得到滿足。我想,法國最有資格算作這類國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國為之轟動。大家都知道,這本書的作者是剛去世不久的杜拉斯。這本書有四個中文譯本,其中最好的當屬王道乾先生的譯本。我總覺得讀過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現代小說藝術;讀過道乾先生的譯筆,就算知道什麼是現代中國的文學語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對我說,她很喜歡《情人》那種自由的敘事風格。她以為《情人》是信筆寫來的,是自由發揮的結果。我的看法則相反,我認為這篇小說的每一個段落都經過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讀時,你會感到極大的震撼;但再帶看挑剔的眼光重讀幾遍,就會發現沒有一段的安排經不起推敲。從全書第一句「我已經老了」,給人帶來無限的滄桑感開始,到結尾的一句「他說他愛她將一直愛到他死」,帶來絕望的悲涼終,感情的變化都在準確的控制之下。敘事沒有按時空的順序展開,但有另一種邏輯作為線索,這種邏輯我把它叫做藝術——這種寫法本身就是種無與倫比的創造。我對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為我也這樣寫過︰把小說的文件調入電腦,反復調動每一個段落,假如原來的小說足夠好的話,逐漸就能找到這種線索;花上比寫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時間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說,比舊的好得沒法比。事實上,《情人》也確實是這樣改過,一直改到改不動,才交給出版社。《情人》這種現代經典與以往小說的不同之處,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後感覺有點泄氣︰這麼寫一本書,也不見得能多賺稿費,不是虧了嗎?但我以為,我們一點都不虧。現在世界上已經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給我們一個範本,再寫起來已經容易多了。假如沒有範本,讓你憑空去創造這樣一種寫法,那才是最困難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國有一批新小說作家,立意要改變小說的寫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沒法比的。有了這樣的小說,閱讀才不算是過時的陋習——任憑你有寬銀幕、環繞立體聲,看電影的感覺終歸不能和讀這樣的小說相比。
譯《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經在前幾年逝世了。雖然沒有見過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輩。我知道他原是位詩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國留學,後來回來參加祖國建設,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譯。他的作品我只讀過《情人》,但已使我終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終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錚(穆旦)先生譯的《青銅騎士》。從他們那里我知道了一個簡單的真理︰文字是用來讀的,不是用來看的。看起來黑鴉鴉的一片,都是方塊字,念起來就大不相同。詩不光是押韻,還有韻律;散文也有節奏的快慢,或低沉壓抑,沉痛無比,或如黃鐘大呂,回腸蕩氣——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實際上,世界上每一種文學語言都有這種筋骨,當年我在美國留學,向一位老太太學英文,她告訴我說,不讀莎士比亞,不背彌爾頓,就根本不配寫英文——當然,我不會背彌爾頓,是不配寫英文的了,但中文該怎麼寫,始終是個問題。
古詩是講平仄的,古文也有韻律,但現在寫這種東西就是發瘋;假如用白話來寫,用哪種白話都是問題。張愛玲晚年執意要寫蘇白,她覺得蘇白好听。這種想法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該怎麼念。現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寫作的很多,憑良心說,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過的一種最古怪的主意,是錢玄同出的,他建議大家寫《儒林外史》那樣的官話。幸虧沒人听,否則會把大家都寫成迂夫子的。這樣一扯就扯遠了。這個問題現在已經解決了,我們已經有了一種字正腔圓的文學語言,用它可以寫最好的詩和最好的小說,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語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銅騎士》念上幾遍,就會信服我的說法。
本文的主旨是懷念那些已經逝去的前輩,但卻從科學和藝術的區別談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作我的老師,但這些老師和教我數學的老師是不同的——前者給我的是一些潛移默化,後者則教給我一些法則。在這個世界上,前一種東西更難得到。除此之外,比如科學、藝術更能使人幸福,因為這些緣故,文學前輩也是我更愛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學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沒有讀過大學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聞,但我以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麼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夠了。為了我知道的這些,我要感謝杜拉斯,感謝王道乾和穆旦——他們是我真正敬愛的人。
注釋︰
1本篇最初發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廣角》雜志。(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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