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當高志宇與李昂抵達現場時,這個未知數仍是不可知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未知數數目龐大。「真不得了,我看今天所有社交界的名人大概都到齊了。」李昂舉起酒杯期著對面商場的舊識打了個招呼後,才轉過頭來看著從進了會場後,就一直不發一語的高志宇。「高興一點嘛,你這樣大家會以為你和主人結了多大的仇恨似的。」「是嗎?」他冷冷的回他一句,對他的問題,不予正面答復。
李昂看這陣勢,也不打算自討沒趣的問下去,于是將焦點轉到與會人士身上。「怎麼?今天是要舉辦選美比賽嗎?」他看著會場中爭奇斗艷的女人們,對她們的打扮嘖嘖稱奇。「乖乖!他們大概把國外服裝秀里的玩意兒都給穿到身上去了。」
羽毛、亮片少不了,雪紡紗、三寸高的細跟高跟鞋更是不可或缺。沒錯,這類上流社交圈的宴會,參加的女人們本來就會盛裝出席,可今天不能只是用盛裝來形容,她們簡直可以說是絞盡腦汁,要讓自己艷冠群芳!
「志宇,你說說,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種場合你來得比我多,如果你都不清楚,我怎麼可能會知道。」高志宇略帶譏諷的回答。其實高志宇心里明白得很,那些女人之所以會作這種打扮,純粹是為了不想讓韓薇亦給比下去。
他的態度,讓李昂自知再問下去只會自討沒趣,因此也沒多費力氣和他在這個話題上多做討論,反而開始看看今天與會人士到底有哪些。經過三十秒的審視,他有了個結論——「志宇,今天的晚宴男人好像特別的多!」一些幾乎不參與任何社交活動的男人這會兒都出席了,更奇特的是,他們身邊居然沒有半個女伴!「我有眼楮,我自己會看。」
這些不安好心的男人,若想要看到什麼絕色的話,他們可要大失所望了。
他的薇亦,雖然長得清秀可人、氣韻獨特,但要符合那些狼性大發的男人們對于絕色的期望……還差上那麼大一截。
再加上她從不刻意打扮,也絕不會為了別人的喜好作裝扮上的改變,如此一來,她頂多叫個氣質美人,離艷光四射這種亮到會傷眼的形容詞,簡直天差地遠。
高志宇冷冷地瞥向在場的男性,十分不以為然的說了麼一句——「全是群眼光淺短、目光如豆,不懂得欣賞女人的家伙。」「是、是、是。」李昂頗不是滋味的說道︰「我們全是眼光淺短、目光如豆的男人,」他看到高志宇以帶著敵視的眼光,掃視過全場那些不懷好意的男人。「不過您老兄好像忘了一件事,幾個月前,您好像還是咱們這群一丘之貉中的一分子。」
他的話讓高志宇停止以眼神殺人的行為,用他那銳利如鷹的雙眸,要求他做個合理解釋。
李昂聳肩道︰「要是你不健忘,前幾個月,」究竟是幾個月他也忘了,不過至多不超過半年。「你才被記者拍到和一個叫李什麼的女演員半夜從飯店走出來的鏡頭。」「你如果有時間去記這些莫須有的事情,不如花點時間在你的事業上,或者想想怎麼哄如玉再嫁給你,我想李伯伯應該會更感欣慰才是。」「莫須有?」李昂嘖嘖有聲的說︰「連照片都出來了,怎麼會是莫須有的事呢?不過我也真是佩服你耶,平均每二至三個月,便會傳出一次緋聞的你,居然能讓那位韓小姐心甘情願、死心踏地、無怨無悔的留在你身邊,看來,我還得多向你學習、學習才是。」
明褒暗貶,說得高志宇是啞口無言。
在他歸來後,與他有關的緋聞指數,相較于之前,簡直高得驚人。
一些商界的朋友們,以為他只是想證明自己的能耐,殊不知,他這麼做的真正用意,卻是想引起某個他們並不認識的女人的嫉妒而已。
可不論他怎麼做,她就是沒出現過一個正常戀愛中女人該有的反應。
為了她,他改變了自己對女人的想法及態度;也因為她——他開始反省自己那高高在上、頤指氣使的個性;更因為她,他放棄原先那種周旋在群花之間的愛情游戲。
但是,他的改變——她始終無動于衷。
他為了一個女人付出了如此之多,她卻沒有任何的表示!
老天!他甚至不曉得,在她心中,自己的定位究竟為何!
他是個商人,一個天生的商人,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確定自己是否能從中獲取等值、甚至是更多的回報,才能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與她的關系充滿著未知,而這個未知讓他裹足不前,讓他停留在原地觀望,讓他不敢將自己的感情投入……因為他怕……他怕……
他怕自已成了個笑柄,一個自作多情的笨蛋。「你什麼都不懂。」對于李昂的嘲諷,高志宇只是淡淡的回應。「你不說,我怎麼會懂?」「他處處都讓我無法掌握,你不會明白我的感受。」「無法掌握?」李昂不解的看著他,不明白他為何有此一說。
但是,當他看著高志宇如臨大敵般、全身戒備的盯著在場每一個男人時,他突然稍稍能體會他的感覺。「志宇,該不會是你壓根兒不清楚,這個韓小姐究竟愛不愛你,是吧?」
高志宇聞言,臉色一變,靜默了下來。「其實,你是很想知道、很想弄清楚的,對不對?」換作是他,他絕對是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既然你想知道,為什麼不問她?」「這種事有什麼好問的?如果她想說,她自己會來告訴我。」「現在的情形就是︰你沒問,她沒說,所以你才會這麼緊張。」「誰說我緊張!」「還說你不緊張?那我問你,你一進會場就死盯著那些男人做什麼?這分明就是要記住敵人的臉孔,看哪個人膽敢搶你的女人,你回頭便要挾怨報復。」此時,他不禁要嘆口氣。「真不曉得你在做些什麼,明明就是對她牽腸掛肚、思思念念的,為什麼不直截了當的走到她面前,問出梗在你心中的疑問,偏要把自己搞得七上八下的。」「我……」高志宇似乎想說些什麼,卻又給按捺了下來。最後,他只是淡淡的說︰「有很多事,不是你這個外人能懂的。」「好,我是不懂。」李昂很干脆的承認。
他從一開始,便在眾人的期盼與要求下成長,他必須是優秀的,必須是杰出的,連帶的,他所做的事、他交往的女人也都必須符合同等的標準。
而以往,他的所作所為也都符合世人對他的期望與要求,直到韓薇亦闖進了他的世界,顛覆了他以往的觀念。
她不頂美,可是她該死的吸引他;她的家世與他的簡直天差地遠,可是與她相處時,他卻看不到這道鴻溝;她對他的態度,忽遠忽近、若即若離,可他就是無法離開她……
在某方面來說,她算得上是個優秀的女人,但是比起各方面都接近完美無缺的他來說,她仍是配不上他。
就這好像一顆圓潤的珍珠,被人給放到璀璨的鑽石旁,那溫和的亮度立即被鑽石的光芒四射給掩蓋。
難道,真的像李昂說的,他真的愛她?
因為愛她,所以就算他明明知道她壓根兒不符合他完美*、妻子的標準,可是他卻無法讓她離開他?
心與理智不斷的沖擊著自已,彷佛有某件事漸漸的清楚、慢慢的成形,就在答案即將出現之際,他听到李昂以不敢置信的語氣說︰「老天爺啊,果真是人要衣裝!」
順著李昂的目光看去,他看到了韓薇亦。
一個全然不同于以往的韓薇亦,一個讓他看了火冒三丈的韓薇亦,而且是一個穿著件布料很少的衣服的韓薇亦!
對于王佳兮幫出口氣挑的晚禮服,韓薇亦著實沒什麼太大的好感;不過她也不能抱怨,畢竟這件衣服是佳兮砸了大錢、從國外空運回來的奢侈貨,就算她再怎麼不欣賞,也不能說得太大聲。「哦,薇亦,這件衣服的效果簡直棒透了!」王佳兮滿意的眼楮都發光了。「這件衣服一定可以讓你風靡全場。」「是啊,韓小姐,這件衣服完全將你身材的優點給表現出來了!」造型師也滿意的頻頻稱贊。「哦?是嗎?」對于這樣的贊美,韓薇亦本人倒沒什麼太大的反應。「我只是覺得它的布料少了點。」
對,沒錯,這件衣服,若要照她個人的認知,它根本不是設計來穿的,而是設計來讓某個男人月兌掉它的。
瞧瞧,果背的設計,那開口直達腰下三公分,而肩膀只靠著兩條細得不能再細的小繩子與胸前的布料相接,而則是采魚尾剪裁,讓那柔軟的布料在她的小腿肚附近形成一朵小雲彩,每當她走動時,就像翻飛的雲海,不停上下翻涌。
而如此合身的剪裁,只說明了一件事——她不能在這件衣服下面穿其它的衣物——連最貼身的都不能。「哎呀,薇亦,就是少才好!」王佳兮笑得都合不攏嘴。「你看這件衣服,該遮的它絕對沒露掉,該露的它也絕對沒少掉!」
這件衣服,絕對可以教外頭那些個米蟲眼紅到死!想到這里,她深深覺得這幾十萬花得太、太、太值得了。「嗯,」她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確是沒少掉。」「好了、好了,人都到了差不多了,我們可以出場了。」「等等,我還有一個小問題。」「什麼問題?」王佳兮再仔細的端詳她一次,認為今天的她簡直就是性感女神的化身,根本沒有任何問題啦。「鞋子。」她指指離自己腳尖五公分遠的超高細跟高跟鞋。「我不會穿。」「你不會穿?」「對,你剛才出去招呼其他人時,我試穿了一下,」韓薇亦誠實的說︰「要不是她扶著我,」她指著造型師,「你現在可能要送我到醫院去掛急診了。」而原因就是骨折。
王佳兮當機立斷的問︰「你是說,如果你自己一個人走,你不會走,有人扶著你就沒問題了?」「嗯,原則上來說是這樣沒錯。」「好,」她想了想,馬上決定把自己的老公貢獻出來。「等會兒,就讓我老公牽著你。」「你老公?」「沒錯,他有兩只手,不是嗎?」王佳兮今天是豁出去了。「我挽他一只手,他另一只還空下來,你就緊緊抓住他就好了。」「嗯,的確,」聞言,韓薇亦點點頭。「萬一真那麼不幸我摔了下去,你老公的塊頭比你大得多,抓著他的確比較保險——不過,你不怕我抓著他,你那些死對頭們又有話說?」「有什麼好怕的!」她笑了笑,「如果我會因為她們的三言兩語給搞得心神不寧,也沒法子和她們纏斗到現在了。」「嗯,好!」韓薇亦為好友的氣魄鼓掌叫好。「不愧是我韓某人的朋友。」「別說我了,你的前男友今天也會來呢。」「哦,我知道啊。」這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她部署在他身邊的間諜——佳沐,早就告訴她這件事了。「那你不覺得今天的宴會會非常的有看頭嗎?」「這個嘛……」她手托香腮,嫵媚至極的笑了笑。「就看看嘍。」
當高志宇看到韓薇亦穿著那幾乎遮不到什麼東西的晚禮服時,他的怒火在瞬間被點燃,而伴隨著怒火的是那足以將他給吞噬的欲念。「她怎麼可以!」他的雙拳因為用力過度而使得指節處泛白,那原本深如一潭泓水的雙眸,此刻正掀起滔天大浪。「她為什麼不可以?」站在他身邊的李昂將他的反應全看在眼里。「我個人倒認為她這身打扮-簡直是……太……」在高志宇那殺人般的視線威脅下,他言不由衷的說︰「暴露了點。」
暴露?嗯,的確不能說她穿得不暴露,不過她的穿著巧妙的在性感與暴露的界限間游移。
讓男人心癢難耐,卻又無法將她與那些品味低俗或者任何容易上手的女人做聯想。
也就是說,她今天的打扮,簡直像一朵冶艷又多刺的玫瑰,只有不畏艱難的男人,才會有勇氣上前擷取她的芬芳。
當然,有高志宇在,就算他自許是個大無畏的男人,也只能在遠處暗暗的欣賞她的美麗嘍。何況他還有了如玉,在他眼里,沒有任何女人可以和如玉相媲美。「媽的!那男人的手居然放在那里!」高志宇再也按捺不住,大踏步的走向今天宴會的主人——黃凱臨,以及掛在他身上的韓薇亦。
李昂見他這陣仗,怕鬧出人命,趕緊跟在他身後。
高志宇人高腿長,不消幾秒鐘的時間,便已經站在韓薇亦面前;這會兒他沒一拳打在黃凱臨臉上,全是因為多年來一直與他如影隨形的「面子問題」阻止了他動粗,但如果他的手繼續放在她的腰上……那麼真的、真的沒有任何人能保證,他的拳頭不會揮出去。「黃先生、黃夫人。」他勉強自己維持基本的禮儀,問候今晚宴會的主人,不過這已經是最後底限了。最後,他將臉轉向仍緊挽著黃凱臨手不放的韓薇亦。「我有事和你談。」他的聲音極盡壓抑,彷佛這幾句話是硬擠才擠過那緊得無法發聲的喉嚨。「嗯,我不覺得我們有什麼事要談的。」韓薇亦對他的態度不甚滿意,畢竟現在他們叫「陌生人」,而他這般對待陌生人的態度著實很不好。「我們有很重要的事要談。」那鷹般銳利的雙眼,輻射出不容拒絕的強大意志。「我們絕對沒有很重要的事要談。」在他面前,她也不示弱。「呃,高先生,」黃凱臨看到高志宇已經氣得快要扁人的模樣時,認為該有人出來緩和一下他們兩人之間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有什麼事可以待會兒再談,我相信有很多朋友都很想和你多聊聊,不如這樣吧,容我來幫你引介幾位朋友……」「你,」高志宇手指著黃凱臨,那得不到宣泄的怒火,看來即將全數傾倒在他身上。「喂!」王佳兮老大不客氣,一掌打偏了他的大手。「你要撒野也要看清楚這是誰的地盤,這麼指著我老公,你是想干什麼?!」
從以前,她就對薇亦這個男朋友沒有一絲好感——到處拈花惹草、處處留情不說,居然還無理的要求薇亦不得公開兩人的關系。
她就真的不懂,薇亦為什麼要和這種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男人在一起。
除了臉蛋長得硬是比別人帥、身材壯得連模特兒也要眼紅、錢多得讓人嫉妒得要命之外,她實在再找不出高志宇這個人有什麼可取之處。「我撒野?」要不是念在她是個女人,不然依她剛才的行徑,他的拳頭已經朝她臉上揮了過去。「你自己看看你這是什麼表現?沒把自己老公管好,讓他大刺剌的挽著別人的女人,還有臉過來指責我撒野?」「我哪里沒把我老公管好了?」她仰頭死命瞪著他,「告訴你,我管他管得可好了,我才不像某個人,把自己的前女友給氣跑了,到處找不到人,只好紆尊降貴,去參加某個不入流的宴會。」「你!」「我怎樣?」她挺起胸膛,絕不在氣勢上屈居弱勢。「佳兮,別氣了,」身為她丈夫的黃凱臨連忙拉住她,要不然依她的性子,只怕會撲上去和他起更大的肢體沖突。「薇亦,你也說句話吧。」「高先生,注意一下你的言行。」韓薇亦可沒忘記在外人面前,兩人的關系不是什麼前男、女友,而是絕對陌生的陌生人。「你逾矩了。」
雖然人家說,幫理不幫親,可現在呢,高志宇既不站在理字上,和她也沒任何關系,所以呢,不管怎麼說,她都還是站在佳兮這一邊的。「我逾矩?」她的話引爆了深埋在他心底深處的炸彈。「你呢?你穿這是什麼衣服?全身上下沒遮到幾塊肉,你穿成這副浪.蕩樣,是打算勾掉哪個凱子,還是準備和哪只種馬發生點什麼,好省了他幫你月兌衣服的程序?」
她白女敕的肌膚原就只屬于他一個人的,現在她把大好*全給露了出來,讓別的男人給瞧盡,這情形他是怎麼也無法忍受!
韓薇亦深吸了口氣——「高先生,我身上穿的這件叫晚禮服;至于你說全身上下沒遮到幾塊肉,我相信該遮的全都遮了,絕對沒少掉任何一塊,而我這副浪.蕩樣,比起你以前帶出場的女人,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完全沒得比;至于我想勾上哪個凱子、釣上哪只種馬,那是我個人的自由,你沒權力管。」
連珠炮的反擊,字字句句都打在他的語病上。「還有,高志宇先生,我們非親非故,之前也是素昧平生,未曾相識,今天你這般的反應過度,未免也管得太多了吧?」
兩人越趨激烈的爭執,已引起在場與會人士的注目,雖然他們沒有名目張膽的走到兩人身邊來一探究竟,但是那耳、那眼卻是鎖定這里,不願錯過任何一幕精采鏡頭。「你是我的女人!」這會兒,理智已經全然不管用了。「你就要听我的!我不準你穿這種衣服!」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將她自黃凱臨臂彎里給搶了過來,同時月兌上的外套,直接覆在她那近乎*的上身——以他的標準來說,這簡直與赤身果體無異。
如果,是別的女人穿著她現在身上的這套衣服,那麼他或許會投以贊賞的目光,要是認識的話,還會贊美幾句,稱贊她的美麗。
但是,今天穿著這套衣服的是韓薇亦、他的女人,她的每寸肌膚都是他的,而他絕對不容許別人來共享——不要說共享,連看都不成!「高志宇,你在搞什麼,快放開我!」她試圖甩開他的手,怎奈他抓得更緊,讓她連稍微擺動都辦不到。「辦不到!」他蠻橫的說道,在這當下,他蹲就這麼將她給扛在肩上,大步的向前走,絲毫不理會眾人訝異的抽氣聲。
他這強行擄人的野蠻行徑,已經是徹底妨害人身自由,屬于犯罪行為,再加上法律有條規定——現行犯,人人得已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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