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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沒有了人類居住的異界大陸叢林,植被煥發出從來沒有過的生機,樹木與灌叢愈發的繁茂,小到細菌生物,大到凶殘威猛的獸類,都生機勃勃,特別是在充足的雨露與陽光的滋潤條件下,原始的生態系統回歸到出現人類和精靈以前的時光。
但,異界大陸叢林的生物們也沿襲了原始的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雖然這些生物為了生存,它們相互間的搏殺,看上去有些血淋淋,但這樣的形式足以讓異界大陸生態系統更趨完美。因此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異界大陸叢林里沒有了人類和精靈,是一種幸運,是一種原始生態的回歸與美。
這是人類應該學習與反思的地方。
就在人們最喜歡秋高氣爽的時節,然而在這異界大陸叢林中,一片茂密的闊葉林前,讓張金光十分的惱火。因為他想追殺的那些敵人,卻不見了蹤影。
原來那些潰敗下來的剌林、蓯耳和撩地三個部落的哥布林,在他們首領的帶領下,憑著對叢林的熟悉,與靈活,很快消失在這片茂密的闊葉林里。
「大神,大神!我們回去算了!」一起跟來的旺哥部落的哥布林們,見敵人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有的便扯著喉嚨在後面叫道。
然而,張金光不知道是追擊敵人的執著,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並沒有理睬那些哥布林的建議與呼聲,反而越跑越起勁,已經完全進入到了個人的思想狀態之中。
他此時的確已經進入到狂喜的狀態,原來他經過這次戰斗,突然間發現自己功力長進如此的大,而欣喜不已!一興奮起來的他,竟然忘記了前面的危險,不顧自己不熟悉叢林間的地理環境,仍然不顧一切地向前追尋而去。
從這一點證明,在張金光的骨子里仍然流露出對功夫的狂熱,哪怕是穿越到了異界大陸叢林只做了一名僵尸。
要說,他這次本來是幫旺哥部落去追敵人的。然而這一追,他又發現自己奔跑的速度竟然超出以前好多,這對于一個還有著人類思維的僵尸來說,能自由自在地奔跑,無異于像獲得稀世珍寶般,不由得高興得跳了起來。
由此看來,張金光雖然穿越到了古老的異界大陸叢林,但他仍然沿襲了人類崇尚自由的天性!盡管是他的這種進步,只接近于一個常人的速度而已。比起他當特種兵時的速度,還差的很遠。
而跟著張金光一起追來的那些旺哥部落的哥布林們,雖然靈敏度比起張金光快很多,但由于肢體的短小,張金光跑一步,他們也許要跑上兩三步,甚至更多,因此他們仍然落後于張金光的速度了。但他們離自己的部落領地越追越遠,卻發現已經進入叢林危險地帶,都不由得止住了腳步,又再次扯著喉嚨,大聲制止總是跑在前面的張金光道︰
「喂喂!大神,前面危險,我們回去吧!」
張金光好像耳聾了般,全身已經心浸入到自己的喜悅之中︰「哈哈!好好好!真好!心血澎湃啊!哈哈……終于有了血色,肢體開始漸漸靈活,膚色逐漸改變,功力有了長足的進步,這一切……哈哈!好呀,好呀……」
他樂顛顛地想著,恍恍惚惚回到了過去,回到了前世,回到了他充滿陽光的那些歲月……竟然跑起來好似深一腳淺一腳的樣子,因而思緒在他的記憶中恍惚!畢竟他還是一個沒有完全蛻變成人的僵尸,舉止仍然帶有僵尸深深的烙印。
旺哥部落的哥布林見張金光如此痴狂,又沒有能力阻止他追敵的步伐,他們又感覺已經抵達危險地帶的邊緣,因此不得不停了下來。特別是沒有了哥布林王和巫師在場,他們更加不敢貿然進入危險地帶。
熟悉叢林的哥布林們,了解叢林的危險地帶,是他們的天性,這是生物種類賴以生存下來最起碼的條件。他們嗅到了一種熟悉而又陌生的危險氣息,雖然還不夠準確,但他們很明智地做出止步的決定。他們知道,在這叢林中,貿然進入天敵的領地一步,就等于把命白白送給對方,讓對方從他們的生命中得到生命的延續。
這樣的局面,是每一種生物都不干的,哪怕微不足道的細小生物,都會想盡各種辦法把自己掩護躲藏起來,逃避各種敵人的扼殺,更不用說會輕易把自己的生命白白送給天敵來蠶食。
其實對于這些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來說,把剌林、蓯耳和撩地三個部落的哥布林擊敗,並且追出旺哥部落領地好幾公里遠了,也已經達到了他們的目的,調頭凱旋歸隊也是理所當然的了。
正因為這樣的想法,大部分哥布林開始調頭往回走。然而在這異界大陸叢林中,這些眾多的哥布林能生存下來,靠的是崇尚力量!甚至于,暴力!
因此,張金光今天的表現,在哥布林的心目中,更加神化了!特別是在旺哥部落中,張金光先前大神的形象在他們的心中閃耀著更加燦爛的光芒。這些跟著張金光一起追來的哥布林,也是如此,佩服他五體投地!哥布林畢竟很多思維跟人類相似,由此而來,他們把張金光神化,就會喪失些理智,特別是其中幾個膽子大的,為此而開始有些沖動。他們為了追隨大神的光輝,不顧面對危險地帶,不但選擇留了下來,他們竟然還試著往前跟去。
然而生物本性使然,一陣陣強烈的危險氣息再次襲來,本來天性膽小的哥布林,不得不再次審時度勢,開始猶豫起來,甚至于有一個哥布林已經停住了腳步,接著另外幾個也跟著停了下來,恐懼漸漸寫在他們臉上。
不管是哪種動物,一旦恐懼襲上心頭,意志力頓時消沉,勇氣由此變得細小起來,甚至于會被擔心與猶豫所佔據,直至被擊垮,而不得不給膽小讓步,讓它牽引自己去尋找最安全的地方。
因此,這幾個膽大的哥布林,最終沒有跟隨張金光的足跡走多遠而停止了前進。從而證明,這幾個看似比其他哥布林膽大的,深深感受到了叢林深處的危險。
他們靈敏的听覺系統中已經明確發出信號,然而作為僵尸的張金光來說,不但對異界大陸叢林生疏,而且第六感官在這里已經變得遲鈍了。況且,他沉浸在自己的喜悅之中,更加無法感知前面的危險。
張金光跑著,蹦著,簡直已經忘記了自己往前奔跑的目的,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體悟著來自全身的感受與細小變化。一時間,發覺自己全身熱血沸騰,有力無處使的勁頭,特別是感覺自己周身起了毛毛汗。由此可見,他的氣息已經打通了皮膚表面上所有的毛孔,從而重塑了他的體液循環系統,加快了代謝過程,煥發出新的生命。
突然間,一種熟悉的聲音讓他停住了腳步。這種聲音讓他刻骨銘心,但這種刻骨銘心並不是痛苦引起的,而是一種驚喜、渴望、深深的眷戀!又似乎這些詞語都沒有表達出他當時的心情。總之,這種聲音超過了那些哥布林扯著喉嚨勸阻他的聲音,不然的話,不會這麼快就停住了腳步。
他這才發現自己已經跑出了那片密密麻麻的闊葉林,眼前卻是峽口,前面的山勢並不高,就更不用說險要。但少有的岩石結構層在兩山之間林立,很奇怪的是,這種堅石並沒有鐘乳石特性,但靠溝壑兩邊的岩石山卻自然形成像溶洞一樣的洞子。不過,比起真正溶洞來要小得多。
張金光剛才听到的那種聲音便是從這山谷中傳出來的,他側耳仔細傾听,再次听到了那種聲音。雖然隱隱約約傳來,但這次,他辨析得十分清楚,不由得為此而激動起來,興奮之色溢于言表。
「是嗜血貓妖!」他幾乎失聲驚呼道。
他想不到自己莽莽撞撞追擊哥布林之時,卻無意中來到了貓妖谷,難怪跟在他後面的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不敢跟來,畢竟貓妖是他們的天敵。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要不是張金光,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不知道會死傷多少。
也正因張金光消滅掉了他們天敵的入侵,才博得旺哥部落的尊敬,從而他們相互間有了化敵為友的友誼。
張金光信心百倍地趕往貓妖谷,他要為自己的新生再次獲取新鮮血液,希望能從一個僵尸蛻變成一個正常的人。然而,在這異界大陸叢林,真正蛻變成了一個正常人的時候,那該是一個什麼樣的生活呀?
畢竟這是一個充滿危險的原始森林,是各種凶猛的野獸與殘暴的怪物出沒的古老叢林。
「唬……喵!」怪異的聲音越來越近,以至于張金光發現了一只血紅的貓妖從岩石間飛躍而過。等他再仔細看去之時,頓時被眼前的情景再次驚呆了!
原來,他發現山谷里有一個人類,這個人類長得如此的細皮女敕肉,根本不像一個山里人或者叢林人的模樣。很像受過高等教育的,或者是傳奇世家出生。
「他是誰?來貓妖谷做什麼?竟然有如此大的膽量!難道他不怕貓妖身上的劇毒嗎?或者,不怕貓妖吸血?」一連串的問題,迅速在張金光的腦袋中產生,想不到僵尸的思維也如此靈敏起來。
看來,張金光的確進步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