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闖世》最新章節
追殺敵人的過程中,林夕與林義以及零散開槍的金牛等人一共殺死了兩百多人。
戰休之後,大家匯合,隨即哈哈大笑,不需要一絲言語,看著漫山遍野都是敵人的尸體,每個人的心里像淌了蜜一樣開心。
接著,林義作為j ng衛站在高地,其他人開始在尸體上搜尋戰利品,三個女學生是沒參與的,她們跟在林義身邊,不停的拆卸三八式步槍然後重新裝起來,林夕對她們的要求很低,畢竟是學生,而且還是女人。
林夕在考慮是不是繼續使用zh-29,雖然半自動能力很吸引人,可是,像這樣的戰斗,每次要開幾百槍,以zh-29的嬌貴程度,很容易在打到一半的時候給他帶來影響。但半自動步槍的好處顯而易見,林夕也不準備就此把它丟棄。
而且他覺得,陳飛雁三人很適合用這種步槍,雖然對保養要求很高,可女孩子心細,反復強調,可以避免保養不當的情況。
半自動步槍不需要拉栓上膛可以節省時間,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戰斗中擁有快速反擊能力的,有了zh-29,對這些女子來說是不小的幫助。而對其他人,他們如果想用毛瑟就用毛瑟,想用zh-29就用zh-29,兩樣都想用的話,不無不可,便如林夕和林義這樣,一人雙槍。
搜繳了戰利品後,林夕和林義帶著槍械和子彈離開了幾個小時,在天黑前回來,然後,那些三八式、老套筒、漢陽造等都變成了毛瑟k98與捷克造zh-29,六點五毫米子彈也變成了七點九二毫米口徑能用的子彈以及彈匣。
金牛林峰等人都覺得奇怪,詢問是不是有人接頭,林夕神秘的表示有,但是人得等到去了沿海城市才能瞧見。
林夕其實很想用元素重組制造一個林義出來,可是,制造終結者需要的材料有些多,如果不能收集到充足的材料,哪怕有元素重組,恐怕只能得到一個瘦弱的外殼。
由于習慣了林夕的神秘感,金牛首先不再追究槍械和子彈的來源,他拿了一停林夕有些眼熟的機槍,這機槍一看就知道比鬼子的歪把子強了不止一倍。
金牛拍了拍機槍槍身,對林夕說︰「捷克造輕機槍,r 本人的歪把子跟它比就是孫子。好用的狠呢。你能不能從你那些個兄弟手里弄些過來?!」
有詢問,也有期待,這種機槍口徑比鬼子的大,而且用的也不是歪把子的彈漏斗,而是二十發甚至三十發的彈匣。
林義也在旁開口︰「這是捷克斯洛伐克布爾諾國營兵工廠制造的輕機槍,全槍長一千一百六十一毫米,重九點六公斤,槍管長六百七十二毫米,子彈初速八百三十米每秒,表尺sh 程一千五百米,五百發一分鐘,氣冷式,彈匣分二十發的和三十發的,這個用的是三十發彈匣,這種彈匣還可以用到zh-29上。子彈用的和毛瑟槍一樣,7.92×57毫米槍彈
林義從習慣了他學識淵博的金牛手里接過機槍,一手握在槍管上的固定環上,接著向上一轉,然槍管月兌離閉鎖的凹槽,把槍管向前月兌出。他在人前將槍管合上又卸下,拆卸兩次後才說︰「這就是更換槍管的步驟,它的j ng度比較高,使用它時,一般是一名sh 手和一名攜帶彈藥的副sh 手,熟練的sh 手在副sh 手的幫助下,更換槍管整個步驟只需要不到十秒鐘的時間。另外,它的速sh 雖然一分鐘五百發,但是,一般sh 擊兩百發子彈就得更換槍管,如果sh 擊頻率慢,可以延長到兩百五十發
白天攻擊敵人時,林義用了好幾把步槍,他沒有林夕的人機一體,可以有效避免sh 擊時,發sh 藥對槍管的熱侵蝕。否則別說林夕的sh 擊頻率,即便林義的sh 速也會讓槍支在一場戰斗後報廢。
天黑後,眾人依舊興奮,哪怕金牛也沒參與過這麼大的陣仗——雖然他經過的戰場比這大多了,可是,像今天這樣,以十人之力硬撼千余人馬是從來沒有遇到過的,那可是百倍之敵,這雖然是山林,卻並非險要地勢,而且r 軍還出動了戰機,在此之前,他從未想過戰斗能打到這個程度。
以往戰場上,一旦遇到r 軍飛機,所有人必須躲入防空洞,避免火力點暴露被r 軍戰機消滅。
每個人在吃了美味的食物後都在倒弄自己的槍支,林夕和林義帶回來的不但有武器子彈,還有機油和保養槍械時會用的工具。此時,趁著一場大勝帶來的激情,他們對手里的武器充滿了激情。在林夕的隊伍里,他們不需要為槍械考慮,不需要為食物考慮也不需要為彈藥考慮,他們唯一剩下的顧慮,只有如何做才能跟上林夕和林義的節奏,如何才能真正幫到他們。
林夕準備明天早上和林義一起離開一趟,把身邊收集到的三八式和數量更多的子彈用元素重組變成捷克造輕機槍,雖然上部設置彈匣會擋住sh 手視線,可是,在沒有比這槍更好選擇的情況下,它的火力優勢是必備條件。
而且經過林夕試用,捷克造輕機槍的j ng度確實不俗,拿著它,自己可以在五百米的距離上很容易找到目標並將對方sh 殺,雖然不能拿它當狙擊槍用,可集中了火力和彈藥充足的優點,林夕決定隨身攜帶五把武器。
金牛把一枚枚子彈按到zh-29的彈匣中,突然抬頭瞧見林夕,一臉的平淡瞬間化為錯愕。
此時的林夕背上斜挎著兩支步槍,一支毛瑟k98,一支zh-29,手里端著的是zh-26捷克造輕機槍,腰的兩側還帶了兩把大鏡面盒子,加上後腰上帶著的手榴彈以及塞滿子彈與彈匣的身體,整個人胖了一圈不說,怎麼瞧都覺得別扭。
他看著林夕愁眉苦臉的搗弄著身上的武器位置,總算瞧出了對方的打算︰「林夕,你不會是要穿成這樣打鬼子吧?」
金牛的臉上不禁有錯愕,還有忍俊不禁的哭笑不得,他的話也讓埋頭把子彈塞入彈匣的人回過神來,抬頭看到林夕的裝束也是錯愕。
饒是林夕自我感覺不錯也被一行人看的後背發癢,「怎麼了怎麼了?不成麼?」
林峰搖著腦袋,帶著哭笑不得的神s 瞥了眼金牛,然後開口︰「不是不行。就是……你這樣連行動都困難,何況要打鬼子。雖然你打的是遠距離狙擊,可既然這樣,腰上的駁殼槍又算什麼事兒啊?而且兩支步槍一把輕機槍,既然有了機槍可以保證火力,我覺得你可以把捷克造步槍放下,林義大哥也說了,這槍嬌貴,你和林義大哥開槍速度又這麼快,倒不如用毛瑟槍更合適
李亞東也說道︰「我對這些是不了解,只是你這模樣吧他露出了個便秘的表情,「看著挺難受的
林夕轉頭盯著他看,然後說道︰「不是挺難受,而是真的很難受
確實,這麼多武器帶在身上,他又沒有後世特質的衣服,後背上的步槍硌在肉上,走動時,不斷在身上摩擦,還有後腰上的手榴彈,也把腰弄的生痛。
「還是听你們的吧最終,林夕把大半的武器解了下來,由于準備隨身帶著捷克造輕機槍,所以林夕沒再帶捷克造步槍,只選擇毛瑟步槍和輕機槍。用過歪把子的人對捷克造輕機槍很看重,可也只有羨慕的份,他們並不知道,等到明天,自己就不需要羨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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