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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廷尉 (求點推收賞評)

地方官府接到報案以後,除了派出去一些公差去例行公事。

畢竟,對于這些官府的公差來說,欺壓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那是足足有余,但是捉拿像飛天大盜這個級別的盜賊,那是心有余力不足。

所以,這些官府公差即使是出去也是裝裝樣子,糊弄糊弄那些過來報案的富戶。

官府公差即可以出去裝裝樣子糊弄糊弄那些過來報案的富戶,可是地方官府的那些官吏卻是不敢置若罔聞。

無可奈何之下,地方官府也是只好向上級匯報。

頓時,無數快馬從各地官府出發趕赴朝廷所在地……京城。

這些無數快馬從各地官府出發趕赴朝廷所在地……京城的目的地,自然就是朝廷的刑部。

當然,那個時候的刑部的名字不是叫做刑部。

那個時候的刑部叫做廷尉。

廷尉,官名,秦置,為九卿之一。掌刑獄。秦漢至北齊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漢景帝中元六年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恢復舊稱﹐哀帝元壽二年又改為大理。新莽時改名作士﹐東漢時復稱廷尉。漢末復為大理。魏黃初元年改稱廷尉﹐後代沿襲未改﹐至北齊罷廢。顏師古雲︰「廷,平也。治獄貴平,故以為號。」說見《漢書?百官公卿天》注。師古又引應劭說,則謂「听獄必質諸朝廷。與眾共之。」

廷尉的職掌是管理天下刑獄。每年天下斷獄總數最後要匯總到廷尉﹔郡國疑難案件要報請廷尉判處﹔廷尉也常派員為地方處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還可駁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決意見。廷尉根據詔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審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禮儀、律令皆藏于廷尉﹐並主管修訂律令的有關事宜。屬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標準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廷尉秩為中二千石﹐屬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監各一人。漢宣帝劉詢鑒于廷尉派往地方鞫獄的廷尉史任重而祿薄﹐于是增設秩為六百石的廷尉平四人﹐以加強對地方司法機構的控制。其屬官綜上有︰廷尉正,主決疑獄;左右監,管逮捕;左右平,掌平詔獄;廷尉史、奏讞(審判案件)掾、奏曹掾等。東漢時省去右監﹐四廷尉平省為左平一人。廷尉人選常常擇取出身于律學世家者﹐如順帝時吳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傳習小杜律著稱﹐數世之中﹐任廷尉者達七人之多。東漢時權歸台閣﹐廷尉處理案件有時也須听命于尚書。遇有重大疑案﹐廷尉與尚書共同審理﹐開後世大理、刑部共司刑法的先例。魏晉南北朝廷尉職掌與兩漢無區別﹐北齊易廷尉名為大理寺卿。唐代形成京師案件由大理寺卿負責審理、判刑﹐由刑部復核的制度。元代不設大理寺﹐審判由刑部直接進行。故至明代恢復大理寺後﹐受元制影響﹐又改變成京師案件之審判歸部刑﹐大理寺卿僅負責復核的制度。地方上所呈報的重罪案件﹐也是先經刑部評議﹐再經大理寺卿最後復核。清制與明同。

當時的廷尉是衛灌。

衛灌的相貌板板整整,說不上美男子,但是也不是丑陋之人。

那些地方官府的案情匯報第一時間肯定不會到衛灌那里,那些地方官府的案情匯報第一時間肯定是給衛灌的下屬處理匯總。

最後,衛灌的下屬把案情匯總到了衛灌。

本來,這個衛灌有一個習慣,有事沒事喜歡喝一點小酒。

但是。衛灌從來都沒有喝醉。只是半醉不醒罷了。

按照衛灌公開的說法是,這樣子才能夠顯示出來男子漢的氣勢。

不過,衛灌心里面的想法卻是,現在的形勢。好人難做。半醉的狀況最好。不容易得罪人,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漫不經心的拿起那些記載了那些白銀被盜案情匯總的竹塊。

然後,衛灌驚呆了。

被趙飛燕盜去的白銀的數額匯總下來竟然是一個天文數字。

被趙飛燕盜去的白銀的數額匯總下來總價值達到了數以億計。

衛灌一看到匯總的案情。心里一激靈。「超級大案呀!是誰那麼地狗膽包天?居然敢犯下如此的驚天大案?!」,衛灌心里如此想著。

面對這樣一個驚天案情,衛灌也是不敢有絲毫怠慢。趙飛燕盜白銀的案件成為了當時的重案中的重案。

衛灌一聲令下。

一時間,官府公差四處出動,到處是雞飛狗跳不提。

「人多力量大」。官府公差中間的人也是人才濟濟,藏龍臥虎,自然免不了有幾個神探一流的人物。

其中自然以廷尉直屬部隊里面人才最多。

廷尉直屬部隊的作用就和現在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差不多。

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擔負國家賦予的國家內部安全保衛任務的部隊。在和平時期,武警部隊主要擔負固定目標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等任務,並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在非常時期,武警部隊是用來鎮壓暴亂、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強有力的手段和工具。固定目標執勤,主要是擔負警衛、守衛、守護、看押、看守和巡邏等勤務。具體負責重要來訪外賓、省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和各國駐華使領館、(國際性)全國性重要會議和大型文體活動現場等國家列明的警衛對象的安全警衛;對監獄和看守所實施外圍武裝警戒;對重要機場、電台和國家經濟、國防建設等重要部門的機密要害單位或要害部位實施武裝防守保衛;對鐵路主要干線上的重要橋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橋梁實施武裝防守保護;對國家規定的大中城市、特定地區實施武裝巡查警戒。主要是對突然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違法事件依法實施處置,包括處置叛亂事件、騷亂及暴亂事件、群體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襲擊、反劫持、反爆炸。支援國家經濟建設,主要有黃金地質勘察、森林防火滅火,參加國家能源、交通重點項目建設,遇有嚴重災害時參加搶險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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