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共做了14年的中華民國政府公務員,級別是薦任,機關是教育部,單位是社會教育司(司長是夏曾佑),歷任第1科科長和僉事(輔助司長的高級幕僚)。♀主要的業績有︰擔任國語統一會教育部代表,協調制定注音字母(與馬裕藻、朱希祖、許壽裳、錢稻孫共同提議並執筆文案「統一讀音,不過改良反切,故以合于雙聲疊韻的簡筆漢字最為適用」);與錢稻孫、許壽裳2位科長合作********國徽設計案,執筆《致國務院國徽擬圖說明書》(說明書全文詳見2005年版《魯迅全集》);並設計了當時北京大學的校徽,系「北大」二字的美術字體;分管圖書情報(圖書資訊)業務︰督導京師圖書館(後來的北京圖書館,現在的中國國家圖書館)等。♀直到被教育部時任署總長章士釗免職為止。為此魯迅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勝訴,依法可以復職,但他選擇離開政府體系。♀好友易培基接任教育總長後簽署了讓僉事周樹人復職的命令,並以兼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身份發出新的教授聘書,1926年三•一八慘案爆發後,易培基等都被********臨時執政段祺瑞通緝了(注︰魯迅並沒有被通緝)。蔡元培將教育部改革為大學院期間,魯迅被蔡元培聘為大學院「特約撰述員」,每月工資300圓。大學院改回教育部後,這筆工資名義改為「教育部編譯費」,仍按月支付。1932年起,魯迅不再兼任教育部「特約編譯」。
3.4在廈門和廣州
1926年8月,魯迅因支持北京學生愛國運動,抗議三•一八慘案,被北洋政府通緝(注︰魯迅並沒有被通緝,這里《而已集•大衍發微》有錯來源請求),于是南下廈門大學任文科教授。數月後,1927年1月16日,46歲的魯迅離開廈門,18日抵達廣州,19日晨在孫伏園、許廣平的陪伴下「移入中山大學」任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並與自己29歲的學生許廣平****。當時是中山大學校長朱家驊請魯迅到校。魯迅日記︰1月26日「晚往騮先寓夜餐」;2月1日(除夕)「夜往騮先寓夜飯」,騮公邀魯迅共吃年夜飯。不久又聘顧頡剛來校,顧北大畢業才6年就當研究教授,魯迅很不服氣,聲稱只要顧來他便走人。2月18、19日,赴香港在上環基督教青年會禮堂舉行兩場題為「無聲的中國」及「老調子已經唱完」的演講。有錯來源請求),于是南下廈門大學任文科教授。數月後,1927年1月16日,46歲的魯迅離開廈門,18日抵達廣州,19日晨在孫伏園、許廣平的陪伴下「移入中山大學」任文學系主任兼教務主任,並與自己29歲的學生許廣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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