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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侯之喧剛剛談妥一宗和作案,然而,他臉上卻沒有任何的喜色。為了這個案子,他馬不停蹄的從國外飛回國內,已經三天沒有合眼。眼下,他最想做的是馬上奔回酒店,將身上可以燻死一頭大象的西裝丟進垃圾桶,好好的泡泡澡,睡一覺。

即使歸心似箭,他全身上下也沒有表現出一絲急色,車速始終保持在安全的範圍內。紅燈停,綠燈走,黃燈等,相當的規矩。

高中的時候,侯之喧隱隱記得他的數學老師說過,行車時,如果踫到一個紅燈,那麼,這一路上的紅燈,基本是躲不過去了。他忘記了是什麼公式,還是什麼定律,但,在見到第四個路口的黃燈閃爍的時候,極度困乏的身體,讓他的神經緊繃到了極限,只能通過一口一個‘**’,’bitch’來舒解怒氣。

如果此時有人坐在他的旁邊,一定會覺得不可思議,然後一拳往他臉上轟去。他明明在爆粗口,可神情卻是那樣的從容,好像只是在說什麼‘今天天氣不錯啊’之類,怎麼看怎麼欠扁。

侯之喧自然沒有注意到這些。十年來,他已經習慣了將真正的自己藏起,給自己穿上了一層厚厚的盔甲。當然,從小到大,他給人的印象一向是冷冰冰的,所以,他的改變,除了熟悉的朋友,家人,其他人根本沒有發覺。

侯之喧食指指尖有節奏的點著方向盤,左手手肘倚著車窗,手微握,撐在臉頰上,懶洋洋的看著紅燈上的數字。倒數十秒,他的姿勢不變,倒數五秒,仍是該怎麼樣就怎麼樣,當紅色的數字轉換到一條豎杠,他還是那副德性。即使車後傳來一陣又一陣的喇叭聲,也沒有影響到他。

就是這樣的他,在看到一個女人,一個紅燈亮起,依然踩著斑馬線過馬路的女人,一個他用了十年,仍然無法忘懷的女人,那個沒良心的女人呵!

即使她頭頂的大波浪長發修剪成了規規矩矩的黑色及肩直發,即使臉上的濃妝沒了,即使衣服不再是隨性,性感,而是端莊大方,即使她的張揚不見了,即使她風格迥異,他仍是一眼認出了她。

看著她無知無覺的站在車來車往間,連喇叭聲,謾罵聲都恍若未聞的樣子,他的一顆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本想視作不見,可當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跳下車,怒不可遏的拉著她的手,將她推進副座,然後臉色鐵青的踩下油門。

他很生氣,生自己的氣。氣自己為何十年過去了,仍如此輕而易舉的受她影響。因為自顧生氣,所以他沒注意到她臉上的空洞,漸漸的被疑惑替代。所以,在她小心翼翼且客氣的開口問道,「請問,你是哪兒位?我們認識嗎?」的時候,毫無準備的他,手一抖,車子在路上拐了兩拐之後,直接橫在了馬路中間。

但是,他根本沒心情去慶幸自己的車速不快,除了身體慣性的大幅度的往前傾之外,沒有任何的損傷,也沒有心情顧及自己的車是什麼樣的狀態,或者會不會妨礙到其他車輛的行駛,只是紅著雙眼瞪著身邊的女人,「我是誰?閆晨汐,你tmd敢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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