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第三十八章︰ 要失身(四)

(題外話︰寫了十萬字,一直沒說點什麼,畢竟沒人看說了也沒有。

在下周沒推薦的情況下,先為這本命運多舛的書誠懇的求一下下周的推薦票吧。

說這本書是命運多舛絕不為過,簽約是在三萬字提交大綱的時候,可是因為主編去廣州,簽約推遲了一周。

等合同拿到手的那天,因為幫別人做事抬220斤的鋼化玻璃,小七我的倆手指肌腱斷裂,手術住院五天。

而這書的簽約合同也是在醫院寄出的。

後來出院用寫字板碼字速度奇慢,因此也因為字數的原因被編輯告知,下周不安排推薦了,等下下周再安排,字數多點再說。

所以,雖然下周是最後在榜的一周,不過小七也只能果奔了,不過讓小七歡喜的是,收藏不斷增加的同時,今天該收獲了第一份打賞!感謝稻草人!!!

最後,12號拆石膏,小七又能每天8000字了,大家把推薦票都砸過來吧!!!)

在會議室等了一會,門口走進一個端著盒飯的眼鏡男來。

雖然後世的林夕已經蒼老了許多,可是撲面而來的一股書卷氣和不變的深邃的眼神仍然讓洪立國一眼就確定了面前這個人正是林夕。

「梁先生好。」洪立國站起身。

「你就是洪立國?」林夕的語調卻是意外的傲慢。說完還瞥了洪立國身邊的陳寶簾一眼,不過並沒說話。

陳寶簾也站起身,算是打招呼了。

林夕一邊劃著叉燒飯,一邊坐下︰「我時間不多,兩位直接說。」

「我想請梁先生看一篇稿子。」洪立國惱怒對方憚度,抽出「背包」就遞了過去。

「一九九五年我們在機場的車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歸還

那個背包載滿記念品和患難

還有留下的圖案

你的背包背到現在還沒爛

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

千金不換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

背了一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說它舊的很好看

遺憾是它已與你無關

你的背包讓我走的好緩慢

總有一天陪著我腐爛

你的背包對我沉重的審判

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林夕看著歌詞,眉毛不住跌動。

「梁先生是我久仰的作詞大家。」洪立國火上澆油︰「不知道梁先生可否為我點評下這首詞。」

「……」林夕卻漸漸平靜了下來︰「洪先生的來意我已經在鄭平昌那里知道了,不過很可惜,最近我比較忙,沒有太多時間。」

「梁先生真沒有時間還是不屑與我這種賣弄文字的人多談一分鐘?或者是真的認為我寫的詞都是狗屁不通的平湊?」洪立國微笑著說出報紙上刊登的所謂的原文。

「……」林夕也惱怒了,洪立國畢竟在他眼里也只是個十幾歲的孩童,這種態度幾乎就是目無尊長了︰「你今天來原來不是求人的,是砸場子的吧。」

「既然求人無望,不如就砸一砸。」洪立國丟了那張「星報」在林夕眼前︰「梁先生不會不敢迎戰吧。」

林夕迅速的掃了一眼報紙,洋洋得意︰「誰說求人無望,幫她出唱片可以,不過前提是,你就在這家報紙上刊登聲名,題目我都給你想好了,就叫,洪立國自認寫詞之功力遠不及林夕之一毫!拿了報紙,就來談合約。」

「就這麼簡單?」洪立國哪里管什麼寫詞功力之類的屁話?再說了,本來就不及你的一毫嘛!對于這種在文人眼里重過性命的事情,洪立國反而表示毫無壓力。

「這還簡單?」這次不光是林夕愣住,陳寶簾也驚訝的張開嘴。

「簡單!!」洪立國大搖大擺的道︰「直接談合同吧,一會下樓我就去報社!!」

林夕幾乎無語。

陳寶簾卻意味深長的看著洪立國,眼神深的如同一潭碧水。

「媽的!!」林夕突然暴了一句粗口︰「你是不是讀書人!!這都能答應?現在怎麼辦??鄭平昌,演不下去了啊!!!」

「你看你,非要出這麼個餿點子,現在怎麼收場??」門口,鄭平昌推門走進來,一臉壞笑︰「那就談合約唄。」

「我能談個屁啊,」林夕居然粗話不斷︰「等大佑哥來吧。」說罷沖一臉恍然的洪立國伸出手︰「重新認識一下,梁偉文。」

洪立國也驚覺的起身握手︰「洪立國,久仰大師。」

林夕同陳寶簾也握了握手︰「失禮啊,陳小姐。」

陳寶簾微笑點頭。

「好詞啊。」林夕返身拿起背包,目光灼灼的盯著洪立國。

「妙手偶得,有心方懂。」洪立國做大神狀。

「送我吧。」林夕突兀的開口。

「什麼好詞逼的你林大才子也想要了?」鄭平昌身後傳來一粗厚的聲音。

黑眼楮,方臉,羅大佑。

「都是好歌啊,」羅大佑一邊看歌譜,一邊贊嘆。

「那這個事情……」洪立國趕快問。

「陳寶簾小姐的事情我也听說另外,滾石可以幫你們錄歌,代售。但是不簽約。」羅大佑遺憾的搖頭。

「因為姓黃的?」洪立國有些惱怒。

「不是。」羅大佑道︰「我們做音樂的不考慮那麼多,陳小姐作為一個歌手,外形雖然足夠優秀,可是其他方面都不符合要求。所以,可以代發。」

「沒關系,」洪立國對自己的歌曲還是比較有信心的,看了看一部陳寶簾失望之極的眼神,笑道︰「我需要交付多少費用?」

「200萬。」羅大佑瞟了一邊猴急的抓住「背包」不放的林夕一眼,道。

「這麼貴?」洪立國驚訝道。

「當然,錄音,制作,刻錄,發行,宣傳,打榜,都是用錢的。」羅大佑面不改色︰「當然,如果洪先生加入我們音樂工廠,我可以打九折。」

「尼瑪,這還是那個音樂教父麼?這就是一奸商啊。」洪立國歪著腦袋,掏出另外四首本來準備用來PK林夕的歌曲來︰「手上錢不夠,看看這些歌曲貴公司可有看上眼的?」

「K歌之王?」羅大佑掃了幾眼立刻按住紙張不允許自己再看下去,再看就露餡了︰「洪先生的作品一向質量很高,這些歌曲一首四萬,怎麼樣?」

「那就是還要掏180萬?」洪立國笑問︰「既然是我**出資,分紅怎麼算?」

「老規矩,唱片,海報等銷售利潤的三成歸你。」羅大佑的話讓林夕臉都紅了。

「大佑哥,你能再扯一點嗎?」洪立國笑道︰「我小學數學老師死的早,您幫我算算?200萬下去,三成利潤,我要賣多少張唱片才能拿回本錢?」

羅大佑老臉一紅︰「如果你加入的話,可以到4成。」

洪立國站起身︰「既然如此,那我回去再想想?」

「我真佩服你,大佑哥。」林夕嘆氣︰「別作孽了,你看你那樣?還裝談判高手……」

「要不是你死命的抓著那歌不放,我能被他看破?」羅大佑忿忿不平︰「你自己談吧!!」說著順手將桌上的歌拿了一張,坐一邊仔細看了起來。

「牛啊,你們。」洪立國翹起大拇指︰「計中計啊。」

林夕嘿嘿一笑︰「你不知道啊,我們老板那叫一個愛才啊。非要拉攏你,找到老鄭,他說你志不在此,我們才有了這一計,可惜不專業啊。」

洪立國只是笑。

林夕卻正色道︰「不過,不簽約是真的,費用就算40好了。這些宣傳什麼的40也就夠了,利潤你和零售商64開。我們不收取費用。這樣港台賣到20萬就能保本,至于這個歌曲嘛……」

「背包送你私人珍藏,其它折合20?」洪立國微笑。

「行,即刻簽約。」林夕大喜。

(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