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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要失身……(二)

第三十六章︰要**……(二)

激烈的思想斗爭進行了十秒。

洪立國拉開門追了出去!

門外已經空無一人,洪立國急速下樓,一路狂奔至大廳,果然見電梯口處,一個火紅色的身影正走了出來。

洪立國不想聲張,走了過去,一把拉住她的手,陳寶簾一驚,要慌張大叫時才發覺居然是洪立國,驚喜之下不及反應就被洪立國拉進一側的樓梯間中。

「上去再說。」洪立國低聲道。

倆人爬了六層樓梯,進了房間,陳寶簾立刻問︰「洪先生肯幫忙我了?」

洪立國想了想︰「我先打個電話。」

電話當然是打給鄭平昌的,一直顧著圈錢的洪立國根本沒有什麼人脈,這一出事情,基本抓瞎。

介紹了一下陳寶簾的情況,鄭平昌低聲道︰「老弟,我勸你還是別趟這趟渾水,女人嘛,外面多的很,再說,你不是還小嘛。」

洪立國暈了暈︰「別亂說。我就是單純的投資……」

「我這里因為林志炫的專輯要發,還有新加坡的公司要打理,真沒什麼時間,這樣,我給你介紹個手眼通天的人物,你搞定它,基本就能搞定一切了。」

「哪個?」洪立國有些期待。

「梁偉文。」

「誰啊,沒听說過。」小立國大失所望。

「他筆名叫林夕。」

「¥##%……%¥##!!!」小立國就是再白痴也不會不知道林夕是誰。

「怎麼樣?」

「行。」

小立國當然不會天真的以為發布新專輯只需要寫幾首好听的歌就行了,哪怕你考慮了100種可能,真正操作起來,也許就會出現第一百零一種可能。所以,專業的事情還是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才好。

林夕或許不是最專業的,但是人脈和人緣方面,整個香港音樂圈能勝過他的人很少……

見面被通知約在第二天的午飯時間。洪立國特意叫陳寶簾找來一些關于林夕的報導看了看,卻忽然發現一則新聞十分扎眼︰「填詞大師林夕笑看青花瓷!」

仔細看完了這篇林夕的專訪,小立國心里微微不爽,如果報紙上林夕的話是真的,那自己這趟去求別人估計不是簡單的事情,如果不是真的,那這報紙也就是太能扯了。

要知道,後世洪立國曾看過林夕的專訪,林夕一度被焦慮癥困擾過。當時也有過恃才傲物的傳言……

沉思了一會小立國抬起頭,陳寶簾還沒走,正一手拿著汽水,一手拿著遙控器看電視呢。

小立國疑惑︰「你怎麼還不走?不是說了明天再來嗎?」

「……我決定了!!」陳寶簾楞了一下,笑道︰「既然你幫我出唱片,那我就要節約過日子,今天我就住在這里,沒關系的,我可以睡沙發。」

「……」小立國無語︰「你不會回家啊。」

「沒地方住。」陳寶簾道︰「媽媽那邊吵架了。」

「你自己去開個房間去唄。」小立國汗了一個。

「我身上就五萬了啊。」陳寶簾扁嘴︰「一會還要買內衣,睡衣,化妝品什麼的,吃飯都不夠……」

「我可不管吃!!」小立國氣樂了,這意思大有訛上自己的味道啊。

「你馬上就要是我老板了丫!!!」陳寶簾忿忿不平。

「別,」洪立國道︰「相當我員工很簡單,每天15塊RMB,回大陸栽花,願意干再喊老板。再說了,後天我一準回內地了,你也住不了兩天。」

「蹭兩天是兩天。」陳寶簾光棍的往沙發上一躺。

……………………………………………………………………………………

「喂,麻煩送一份套餐上來,6018號。對。昨天那種。」洪立國叫完了午飯,繼續埋頭苦寫,絲毫沒管沙發上翹首以待的陳寶簾。

「真小氣!!!!」陳寶簾氣哄哄的站起身,跑到冰箱跟前,拿出一听啤酒。

「吃了東西自己付錢,」洪立國用筆敲了敲桌子。

陳寶簾不管不顧的又拿了一听出來,坐在沙發上大喝特喝︰「你叫保全吧,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洪立國怒道︰「你以為我不敢?喂,麻煩……」

「非禮啊!!!!」陳寶簾忽然不大不小的叫了一聲。

……「好吧,你贏了。」看著陳寶簾準備撕衣服的姿勢,洪立國投降了︰「麻煩套餐再來一份。」

「還有水果。」陳寶簾笑眯眯的湊過來。

「是的,還有水果。」洪立國無奈的掛了電話。

「老板你真棒!」陳寶簾嬌俏的伸出大拇指。

「真棒?老板你真棒?應該是老板你真大方吧……」洪立國又邪惡了。

飯後,洪立國依舊要趕稿子,陳寶簾則是出去了,說是決定艱苦一下回經紀人去拿衣服。

一直到晚上,洪立國才搞定了十首歌曲,其中五首是精心給陳寶簾挑選的好唱且傳唱度高的後世流行歌曲,比如《香水有毒》《你抱著別的女人入睡》《愛死了昨天》等,都是失戀情歌。

而另外五首則都是林夕填詞的經典之作,明天準備當面打擂台用的。洪立國的用意無非就是想把林夕的那句報紙上的話給吞回去,而且用的還是他自己的歌詞。

當然,林夕的隱秘洪立國也探尋過,他還有最終的大殺器在手——黃藥明。

林夕愛黃耀明這幾乎是一個縱橫了整個90年代流行樂史的故事。而林夕多次吧自己對黃耀明的愛在各種歌詞里宣泄出來,一旦深挖歌詞後的背景,你會更加神傷。

比如,你的背包背到現在還沒爛,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千金不換,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背了六年半,我每一天陪它上班,你借我我就為你保管。我的朋友都說它舊的很好看,遺憾是它已與你無關。你的背包讓我走的好緩慢,總有一天陪著我腐爛。————陳奕迅的背包。林夕親口說過是真實的事情,1995年在機場,他「偷」了「愛人」的背包後故意不還,卻自己妥善保存至今。

了解這些之後,你才會更理解那句「借了東西為什麼不還!」

——從來你綿綿,可惜我愛懷念尤其是代我傷心的唱片。從來你但永遠為任何人奉獻,從沒細心數清楚一個夏雨天,一次愉快的睡眠,斷多少發線《綿綿陳奕迅》

其實,這整首歌都沒說綿綿是什麼意思。就是反反復復的唱,從來你綿綿。想來綿綿應該是名字。但是,似乎在這里換成任何一個名字都說得過去。直到網上的朋友一語道破天機。粵語里的綿綿和明明原是同音。原來這首歌細細哼唱的都是愛人的名字。歌里的夏雨天為什麼不是下雨夜呢?也只因為明哥曾經唱過的歌,名字是《夏雨天》

——你掌心的痣,我總記得在哪里《至少還有你林憶蓮》

好事的的粉找來明哥拍廣告的照片,赫然可見的,是手掌上的那顆痣。

當然,更多的就不說了。、

洪立國給林夕準備的,就有這首背包在內。

洪立國嘴角猥瑣的笑著,門忽然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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