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花家家主花博雲
別人的事再大,對于自己來說,只是小事;自己的事再小,對于自己來說,也是大事。
這話,說明了一個道理,一個什麼樣的道理?事大事小,這與自己的拳頭實力有關系。
如果你是販夫走卒,貧窮百姓,你的大事就是有飯吃,有用錢。但是這些,對于那些達官貴人、帝王世家來說,根本就算不上什麼大事。
對于阿福這個小龜公出賣自己的兒子王天,夢娘本來是很生氣的,因為,她半夢樓里竟然出現吃里扒外的東西,這樣的人,不死也得重罰。然而當他想到要找花家麻煩的時候,又若于沒有證據的時候,她確定,如果阿福把此事辦好了,那麼便可以將功抵功,既往不咎。
而阿福呢,自從被趙求殺的那一刻,他就已經不存在這個世界上了。他出賣王天,不料王天還是一如既往地相信他,自己抵擋趙求那幫人,讓他沖去樓里報信。
現在王天與阿福的關系已經不像王天剛剛進入半夢樓的時候,兩人都是小龜公。此時的王天是半夢樓的少爺,而阿福還是一個小龜公。這是主僕之間的關系。
在生死的邊緣,僕人應該做的事,就是保護主人的安全,那怕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王天卻沒有那麼做,沒有選擇讓阿福來抵擋趙求那幫人,他覺得自己有點修為,可是拖延一點時間,這一段時間,足夠阿福去通知大家了。
王天這麼做,那是為大家考慮,這阿福不是這麼想的,他只是知道,這王天叫自己先走,就是在保護他。王天在用生命換他的生命。因此,他對王天,那便是相當的感激,猶如再生之父母。
現在不要說只是讓他去花家做一下證人,就算要他去死,他也是極為願意的。因為,阿福深深地知道,如果沒有王天,今日他也不會活下來。
夢娘他們關沒有連夜地去什麼花家,因為,他們不著急,這拿到了主動權,該著急的別人。
第二天,天剛剛亮,夢娘派人去叫王天過來一起吃了東西之後,便帶著阿福、小蝶,四人一起出走半夢樓,夢都城兩大家族之一的花家走去。
花家,一個身材有點微胖的男人正在陪兒子、老婆一起吃早餐,下人來報,說外面有人求見。他得知是半夢樓的老板之後,馬上放下手中的碗筷,直接把夢娘等人帶到大廳,說自己馬上就來。
這個一身黑袍長衫的男人,便是花家家主花博雲。
「這半夢樓的老板可是從來不隨便去拜訪任何人的,今日他怎麼會來我們花家?」待花博雲起身的時候,他旁邊的婦人開口說道。
「鬼知道。」花博雲回答一身,轉身離開。
那婦人對一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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