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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押送

蘇統領因為偏殿比劍失利被降職為普通欽衛,心中氣憤難當,把紅絲看成是自己的死對頭。

回到天牢,蘇欽衛本想好好折磨紅絲一頓,卻見他由于吃下那顆藥丸引起毒性發作,痛得死去活來,便袖手旁觀,幸災樂禍。

蘇欽衛看著紅絲在地上翻滾,心里這叫一個解氣,正琢磨著要落井下石,上去再踹上欽犯幾腳,偏巧這時皇上來了,急忙回報有關紅絲的情況。

皇上本次前來,只是擔心紅絲將來月兌離自己的掌控之後,會變成魚歸大海,百鳥投林。萬一紅絲得了機會,小鯉魚跳龍門,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自己辛辛苦苦篡奪來的皇位也許會被他奪回去?

此刻,皇上听說紅絲身上的毒性不時地發作,活不了多久,心里「嘎登」一下,放松了下來,解除了後顧之憂。

牢房里非常潮濕,一股霉氣味道撲鼻而來,皇上身穿龍袍,用繡金花的衣袖掩住了鼻子,問道︰

「蘇欽衛,你可願意官復原職?做了一天的欽衛感覺怎麼樣?是不是還是覺得做欽衛統領風光一些?」

蘇欽衛一點也不傻,听出了皇上的話里面暗藏弦外之音,急忙回答道︰

「皇上,卑職知罪了,請皇上多加寬恕,給卑職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卑職一定不辜負皇上的期望。」

「既如此,朕就再相信你一次,給你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

蘇欽衛雙膝跪地,磕頭謝恩,感激涕零地說道︰「皇上龍恩浩蕩,卑職就算是赴湯蹈火,也會完成皇命。」

「蘇欽衛,你听好,現在有一個重要任務需要你去完成,如果這件事你辦的好,回來之後,朕立刻恢復你的欽衛統領之職。」

「是,請皇上下旨。」

皇上抬眼四顧,吩咐一同進屋來的幾名小內侍和欽衛去門外等候,等到牢門關上之後,低聲說道︰

「國師曹先生是一位神醫,他答應朕一件事,會在七天之內醫治好紅絲的眼疾,能讓紅絲的眼楮恢復視覺。」

蘇欽衛暗暗吃驚,心想︰竟然會有這樣的事,紅絲這家伙怎麼運氣這麼好?竟然踫上了神醫治病。更令他奇怪的是︰皇上明明恨透了這個欽犯紅絲,做好做歹地想方設法要除掉他,為什麼還答應讓神醫醫治他?

蘇欽衛心里雖然吃驚,卻低著頭不敢有所疑問,靜听皇上繼續說道︰

「朕已經答應將紅絲交給曹先生治療,醫治的地點定在三王府。

你的任務是︰明天一早,你親自押送欽犯紅絲去三王府,交給曹先生醫治。並且,在這七天中,你要寸步不離、眼楮不許眨一下、牢牢地盯緊紅絲,不許他逃走或者自盡等等。」

「是,卑職領旨。」

「還有,這件事要秘密進行,不許聲張出去。朕要提醒你,在這七天當中,很可能有人會去救紅絲,你要當機立斷,萬不得已的時候,你可以先暫後奏。」

「皇上,在三王爺面前,卑職哪敢先斬後奏?只怕卑職還沒來得及動手,就被三王爺的手下干掉了。」

「這個好辦,你不用擔心,朕會賜給你一根金絲軟鞭。你遇到緊急時刻,可以把這根御賜金鞭當作聖旨下達,讓三王爺他們按照你的意思行事。

當然了,在這七天里,不能輕饒了欽犯紅絲。你每天午時前後,用這根金絲軟鞭,代替朕把欽犯紅絲狠狠地鞭打三下,叫大家都明白,當一個欽犯不是那麼舒服的,必須要付出代價。」

「是,皇上英明。」

蘇親衛心中大喜,有了這根金絲軟鞭等于有了催命符,自己就可以完全掌握紅絲的性命,在這七天中,自己讓紅絲哪天死,他就絕對活不到第二天。

皇上說到這里,看見蘇欽衛壓抑不住的高興,反倒擔心他有了御賜金鞭就等不到七天,只等金絲軟鞭一到手,第一天就把紅絲打死了。這樣可不行,紅絲還有用處,于是,叮囑道︰

「蘇統領,有一件事你必須要記住,朕的皇命要比你的私人恩怨重要千百倍,朕沒下令你處死紅絲的時候,或者紅絲還沒到即將逃離掌握的時候,先不要殺死他,留著他一條小命,還有重要用途。」

「是,皇上請放心,卑職謹遵聖旨,絕不敢輕舉妄為。」

「如此很好,蘇統領,你還有什麼問題?朕會滿足你的要求。」

皇上對自己上面的安排很滿意,心中愉悅,開恩地問道。

「皇上,卑職承蒙皇上的信任,銘感五內,願肝腦涂地以報聖恩。只是,卑職愚鈍,不知道明天一早,用什麼方法能瞞過旁人耳目,悄悄地押送欽犯紅絲去三王府?」

「這個簡單,明天一早,朕安排他們給你送來一輛馬車,車上放置一個描金黑漆大木箱,箱子里面有你需要的金絲軟鞭。」

「謝皇上,卑職還有一個顧慮。就是在這七天之中,卑職如果去茅廁、吃飯、睡覺等等生活瑣事,恐怕欽犯會乘機逃走,卑職可以將他用鏈條拴在箱子里面嗎?」。

「這些細節小事,你自己看著辦,朕無異議。」

蘇欽衛听得皇上處處對自己網開一面,幾乎什麼條件都答應,感動得直想叫親爹,說道︰

「謝皇上信任。卑職還需要一把大鐵索,每天晚上將欽犯鎖在箱子里,這樣雙重保險,絕對萬無一失了。」

皇上點點頭,心里明白︰蘇欽衛對紅絲的仇恨肯定要在這七天中發泄出來,紅絲只能怨他自己命苦,得罪了蘇欽衛這樣的小人,有苦頭吃了,不死也會被扒層皮,受折磨是免不了的。

「蘇欽衛,你去三王府期間,不要穿欽衛的服飾,換成普通平民的裝扮,掩人耳目比較方便。」

「是,皇上,卑職這就去換衣服,紅絲呢?他這身囚服要不要換掉?」」紅絲是欽犯。他到死也會背著欽犯的罪名,這身囚服就是他當欽犯的標志,不要給他換衣服,手銬和腳鐐也不必摘除下來,就這樣字,讓他身穿囚服,滿身刑具,押送到三王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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