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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得了便宜還想賣乖(38)

第38節得了便宜還想賣乖(38)

得了便宜還想賣乖(38)

小葉看到肖大炮到會議室大叫我的名字,感覺他來者不善,馬上打電話叫我去肖總的辦公室。

我預料到了是頭天的事,放下了手上的工作,來到肖總辦公室。推開門就對他說︰「肖總,你找我嗎?」

肖總叫我挪過來一根凳子在他的辦公桌對面坐下。然後不帶半點情緒,平鋪直敘地問我︰「這段時間情況怎樣?」

我清楚他的用意,其實是想跟我聊昨天發生的事,只是避免給人一種多管閑事或者有給老藍撐腰之嫌,哪有「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好事。我也就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跟他聊起了工作:「杏林這邊的區域比較小,即將報價的項目也不多。從市場正式放開以來,不管是供電局人員,還是施工隊的,還有很多的托兒,都在搞工程總包,競爭很激烈,我負責的區域業績也不理想。」

他看到我跟他兜圈子,還是自己回到了主題上︰「听說昨天你在營銷部跟老藍干起來了,是什麼原因?」

我說︰「其實也沒什麼,可能老藍心情不好吧,開早會的時候,我說了個‘他媽的’,老藍就誤會了,說我在罵他,就跟我吵起來了。其實你知道,我們部門都是些粗人,說話都這樣,成口頭禪了,也不是在罵誰。以前跟小雲和吳波在杏林也經常都是這樣說話的,都養成習慣了。」

就算是老藍主動給肖總說的,他也要給老藍留點面子,而且也好讓自己的插手顯得不是那麼刻意,便解釋說︰「原來我還不知道,昨天小馬回公司,晚上跟他們幾個人一起吃飯的時候听趙惠玲講的。」

我想你又何必遮遮掩掩呢,不知這樣會折騰死多少腦細胞。他接著說︰「老藍在前年離開公司,去年又回來,一直都是在思美這個區域,現在他負責整個廈門市場,海安馬翔的情況不太熟悉,島內的情況就更不了解,工作壓力也很大。你們業務員不跟他配合好,工作怎麼開展?整個營銷部就是一個整體,業務員把工程進度跟蹤到位了,找到經辦人了解了工程進度,最後要定設備的時候,公司領導再出面跟他談合作,只有公司上下通力合作,拿下訂單的機會才比較大。你以為上半年你那些業績都是自己一個人的功勞啊?」

我耍起了滑頭,說︰「沒有啊,每次開會我都是說有公司的基礎和領導的協助才做的出業績啊?我每次都把自己放到最後的位置。」

我既不邀功,也不搶成績,一切都看得很開,一副從容淡定、無欲無求的樣子。肖總就覺得說什麼好像都使不上勁似的,只好把話說得委婉點︰「就算上半年你的業績都是自己做的,但是你要清楚,公司領導至少在內部資源上要比業務員佔有的更多,權限也比業務員大,有些時候由領導出面跟老板溝通要容易得多。」

我也懶得听他繼續嘮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果把個人恩怨參雜到工作中,還顯得我太小心眼,就說︰「我知道啊,我一直跟老藍都合作得很好的,那天只是老藍太沖動了,我也年輕,在當時的情況下也有些不冷靜。其實這事都過去了,我跟老藍都沒有放在心上。」

既然在說話上討不到便宜,肖總也只好放下偽裝,毫不掩飾地露出本來面目,直接給我攤牌了︰「屁才過去了,你在公司里面跟他這樣一鬧,他還有什麼威信,他以後還怎麼帶這幫人?你說怎麼處理嘛?」

肖總是個老狐狸,他希望我主動承擔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免得別人在背後說他仗勢欺人,我都說了不會讓他得了便宜還賣乖。你處理了我,至少要給你留下點話柄,並不是我自己承認的,而是被你安上的罪名。于是把問題踢了回去︰「你說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他無法從我這里討到便宜,也只得把話說白了︰「你到管理部主動申請記過,在公司里面要給老藍一個台階下。」我答應了就是。

他找我談話的目的達到了,還是沒有忘記掩飾自己的動機,把話題又扯到了工作上,他說︰「前年你在海里的時候沒有做出成效,公司都打算把你辭退,後來又給你一次機會,把你調到了龍州,在龍州你還是沒有做出成績來,現在公司是給了你最後的機會才把你調回杏林的。」

看來掩飾得還不夠,頓了頓,最後還不忘給我一點鼓勵和鞭策︰「我知道你很會講,我希望你把你的口才用到工作上去,既然要留下來,就用心地把工作做好。」

然後我就走出了他的辦公室來到了會議室。

小葉盯著我,以為我一定會被批得體無完膚,不死都得月兌一層皮。當他看到我若無其事地走進來後,一臉不解,我偷偷地告訴他︰「肖總需要給老藍壯聲威,在辦公室他也沒有對我說什麼,只是叫我去申請一個處分。」

雖說我答應肖總自己去申請處分,但是如果這樣作了,就是在承認自己的問題,也就不理不問,能拖就拖過去。到了下午,老藍看到我還沒有動靜,他也有點不好意思,當我跟他把工作談完之後,他還是恬不知恥地低聲對我說:「肖總說的事,你下班之前就去辦了。」

我說︰「好的,等下我就去找管理部。」我也不能讓你老藍佔到「既要當婊子還要立牌坊」的便宜啊,所以還是沒有行動。

直到第二天,老藍親自找到管理部給我記了一個大過。處罰通知是這樣寫的︰

被獎罰人員:陳*

所屬部門︰營銷中心

提報部門︰營銷中心

獎罰日期︰2010年08月03日

獎罰項目︰大過

獎罰原因︰

營銷中心陳*于晨會出言頂撞相關領導,造成會場混亂、破壞團隊精神,給以記大過處理一次!

獎懲依據︰

6。1。10。4對上級指令抗命不辦,或者借故搪塞拖延,視情節輕重,處以小過一次以上之處分,或撤消職務或辭退。

6。1。12。1例行的本職工作失誤,據情節輕重責任人記警告或以上

9。19辱罵他人、惡意中傷、散布謠言損害他人形象或因公、私問題進行了打擊報復,破壞團結者,依照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以上處分;

廈門霞光責任有限公司

2010年08月03日

什麼叫做「出言頂撞」?難道下屬在上司面前應該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嗎?就連法庭上的被告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更何況在法律地位上我們還是平等的。

不過既然已經給我處罰了,就算我去申訴,頂多是各打五十板,對我的處罰還是不會撤銷。低調地接收這個事實其實也有一定的好處,一方面沒有必要給公司帶來更大的動靜,盡早息事寧人。二方面讓老藍對我有歉疚,便不會把我盯的太緊,我就可以抽出時間來做其他的事。第三,肖總在公司的威望比較高,「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這樣還可以給肖總一個面子,為何要給自己多樹立一個勁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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