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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明爭暗斗 第206章 不一樣的混混

這個人當然不是別人,他就是龍飛同志的任近衛果謙,對于他的戰力,就連龍飛同志的第一任貼身護衛孔冬冬都贊譽有加

果謙的戰力豈能是一個小小的呂方奎能夠抗衡的,只是簡單的接觸,呂方奎就感覺到了對方的恐怖

「朋友是什麼人?」呂方奎被嚇得不敢動作了,他知道對面這個人的戰力,就算在少林寺,也就達摩院的首座能夠與之抗衡

果謙那里願意搭理呂方奎,只是對著龍飛說道︰「老大」

這麼簡單的兩個字,就表達了自己的身份

龍飛對著果謙揮了揮手,果謙很自覺的站到了一旁,就像個雕塑一樣

「你還要替他們出頭嗎?」龍飛對著呂方奎說道

呂方奎這個時候回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兄弟,他知道這件事情里,透著古怪,但是他卻並不知道到底什麼地方古怪,苟利的腦子活,每次到關鍵時候,他都要听自己兄弟的意見

苟利看到呂方奎回頭,就沖他搖了搖頭,對方既然有人從人群出來,那麼就有可能從人群中走出來兩個,憑拳頭的話,他們沒有任何勝算

呂方奎也很干脆,回頭就對馬曉天說道︰「對不起了,對方有些扎手,不是我們能夠解決的,在下就先走一步了」

說完呂方奎就帶著人往外走去

馬喜河本來就很丟人了,當著自己的面,在自己的地盤上自己的兒子被人打了,現在找了人過來竟然又被人嚇走了,這張老臉簡直是沒有辦法見人了

「呂兄弟,我答應你們的那個要求」馬喜河忽然說出了這樣的一句話

不過確實讓呂方奎停下了腳步,然後轉身對著馬喜河說道︰「你說的是真的?」

「既然我答應了,呂老弟難道還信不過我?」馬喜河皺著眉頭說道

「呵呵,不是,我只是想確認一下而已」呂方奎側頭看了一眼苟利然後又看了看果謙,而後又看向了苟利,他想知道最終的答案

當然這個選擇的權利,就在苟利的手上

苟利最終還是點了點頭,因為對方的條件實在是太誘惑了,而且還是他前幾天求了好幾次的馬喜河都沒有答應他一兩百萬對于馬喜河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但是他就是想用這一點來控制呂方奎和苟利

別看呂方奎和苟利都是小混混,但是他們卻和其他的人不同,他們一不偷二不搶,不會佔地盤收保護費,還不會過往槍支買賣毒品

他們就只是一些沒有生存技能,只有一身打打殺殺本領的一些人,靠著幫別人打架來掙一些錢,但是他們從來就沒有打死過人,恩,這就是他們和雇佣軍的區別

由于他們兩個的戰力驚人,還確實掙了不少的錢,也夠兩個人滋潤的過日子了但是天不遂人願,苟利認識了一個女孩子並不是很漂亮,但是卻非常的單純可愛

這讓苟利非常的痴迷整天都和女孩泡在一起,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女孩突然有一天消失了,苟利瘋狂的尋找???

「你還來找我干什麼?」女孩已經泣不成聲

「因為我喜歡上你了」苟利非常堅定的說道

「可是我不喜歡你,我討厭你,你趕快給我滾,給我滾」女孩現在很憔悴,臉色也變得煞白,看的苟利一陣的心疼

「小丫頭,你竟敢不相信你偉大的無所不能的利哥,看我不打你,不就是白血病嗎?治好了不就完了嗎?你哥我還算有錢,找骨髓我們還是有很大希望的不是嗎?你難道就這樣放棄這麼大的希望,而拒我于千里之外嗎?」苟利走到女孩的病床前,雙手緊握著女孩的小手說道

女孩不知道說什麼好了,白血病並不怎麼好治,但是也不是沒有生還的可能,這就使得女孩有些搖擺了

苟利從此以後,就把自己的全部積蓄拿了出來,天天陪在女孩的跟前,照顧起女孩來,比女孩的父母還細心

醫院在拿到錢的情況下,開始用心的尋找和女孩配對的骨髓,皇天不負苦心人,終于在兩周之後找到了和女孩配對的骨髓

但是捐贈骨髓的一方還是有附加條件的,那就是要兩百萬

兩百萬可不是一個小數字,如果他們要是和其他的混混一樣無惡不作的話,這點錢很輕松的就掙到手了,可惜的是他們不是

于是他們就沖著以前的老客戶借錢,當然他們的首要對象就是馬喜河這樣有錢的大老板,不過可惜的是對方不是不答應,而是也有附加條件,那就是讓兩人必須依附于他,專門為他做事

馬喜河到底是個什麼東西,苟利和呂方奎還是很清楚的,手底下最少也有兩條人命在他的手里,而且就是他的那個寶貝兒子,也有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的架勢,這樣的一家人,呂方奎如果不是因為錢的原因,還真的不想和這家人打交道

苟利答應要考慮考慮,誰知道還沒有等他拿定主意,就接到了馬曉天的電話,而且還是求助幫忙的,苟利就知道今天差不多了

只要他幫了忙,如果對方不給錢的話,苟利和呂方奎就會找麻煩的,雖然他們還算是好混混,但是終究還是混混

今天踫到鐵板了,而又得到了馬喜河的回應,苟利權衡了一下利弊,還是點了點頭

這次出來帶來了十幾個人,但是真正能打的,還就是他們師兄弟兩個人,而對方一個人就可以對上他們兩個,還有一個不知道深淺的龍飛,如果不用特殊手段的話,那麼贏的概率就會很小

槍絕對是大殺器之一,武功就算是練的再好,也不如一把槍的威力大

苟利就有一把槍,他從來就不習慣用槍,但是他還是一直都裝著,這東西有備無患,要知道天外有天,就他們的斤兩,他們還是很清楚的,離天下無敵,還有十萬八千里呢

這是苟利第一次用槍,對于一個習武之人來說,用槍是可恥的,但是他還是掏了出來,因為一個喜歡的人,正在等著他去救治,他別無選擇(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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